cdf:
你好!今天我去远游了,虽是不远也不近的距离,站在楼上,昆明这座城市真的和传闻中的一般,鲜花簇拥,芬芳迷人。如果此时你突然想起我,那一定还是和从前一样,形单影只。而那幻想着你送给我一束百合的场景,终究被我自己实现了。
我想你一定不知道,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女孩在下课后,常站在教学楼的走廊上,注视着篮球场上的你,会为你的每一次跳跃,奔跑,投篮而在心里欢呼雀跃。直到铃声响起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如果从上帝的视角,我觉得那应该就是卞之琳的断章。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星期一吗?在人们眼里或许它只是个代表着光阴流逝的时间,但在我的回忆里那似乎是一个代表着幸福的转折点。因为就在这一天,我透过打开的窗户看到了你,那仿佛是一副世界上最美的画卷。不仅仅是因为它的转瞬即逝。
镜子里的你在微笑,那似乎是对我一个人的微笑。我的心仿佛在向全世界宣告,我们不是陌生人。
尽管我曾在无数个夜里告诉自己,放下那些所谓的差距,我们不过都是平等的人而已,可当天亮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却又在为自己的不优秀而深感自卑。
每一次当提醒饭点的钟声响起,我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抢到靠窗的位置,因为它可以每天让我们相遇四次,只可惜你从不吃早餐,其实我有给你送过一次,但那必须是我起得最早的一起,必须得是周遭空无一人的时候。但又看着你把它扔给了别人,这似乎让一个暗恋的小偷伤心至极。我向你保证,确实只有那一次,之后的都不是我。
我想你知道了,一定会觉得很可笑吧!而更可笑的是,我居然还给我们的相遇订了个期限,到1314次之后,我就会主动出现在你的眼前,并且看着你的眼睛,大声地告诉你“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而每一次似乎都不是两情相悦,而是我自己的蓄谋已久。
而其实那天早上我们确是遇见了,就在走廊的转角处,记得当时我在背诵王勃的滕王阁序。当你出现的那一瞬间,我的整个大脑已经完全空白了,而你却也只是把我当做了个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的人。然后径自离开了,说实话,我是失落的,因为就在上帝创造的这短暂的瞬间,你居然没有感受到我的爱意。
而我是失败的,你又是那么地无知。
by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