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月卿正躺在荒无人烟的沙漠中心,幸亏这天,中州朝家的商队从这里经历,月卿因此才捡回了一条性命,女医为她诊脉时,都惊叹她生命力之顽强,明明流了这么多血,将身上的白色衣裳都给染红了,又在沙漠里躺了不知多久,竟还能保持平稳的脉象和正常的气息。
月卿醒来的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公子朝暮,整个商队都听他的号令。只是不知由于什么原因,月卿记得自己和家人的姓名,就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他们的模样,连家住哪儿也都记不起来了,仿佛她的记忆被强行剥离了一般,只留下残缺的印象。
“姑娘不要着急,你受了这么重的伤,又才刚刚醒来,能记得自己叫什么,还记得自己的家人,就已经很不错了,只要再多休养几日,就能全部记起了。”
女医给她开了药方,嘱咐她每日喝两副药,一副要分两次煎,这样才能令她的身子快点好起来。
“为何要分两次煎?”
月卿没想这么多,只是觉得一副药分两次煎太过麻烦,为何不一次性煎制完成呢?
“因为你是姑娘家啊,身子弱,怕是承受不了这么强烈的药性,若是一次服下恐会适得其反,只有分两次服下,你的身体才能有所好转。”
“记住了,一副药分两次煎,中间隔一个时辰再服下。”
朝暮微笑示意自己记住了。
女医走后,月卿才反应过来,这里很陌生,似乎不是自己生活的地方,眼前的男子虽然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但是自己的记忆里没有他这个人。
“你,你是?”
月卿将身子凑上前去仔细观看朝暮,只见朝暮极其冷静,也在用眼神打量着她。
“中州朝家——朝暮。”
月卿听了直摇头。
“没听过,不认识。”
月卿起身就要走,被朝暮拦下了。
“月卿,你的伤还没好!”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才刚刚醒来没多久,我也没和你说过。”
月卿突然紧张了起来,面前这个人到底是谁,他是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的!
“把你捡回来的时候,商队里干炊事的老女仆给你换下了身上带血的衣物,包括你头上戴的发带,你的发带里绣着名字。”
月卿觉得有些奇怪,自己为什么要把名字绣在发带里。
“那我原先的衣物和发带呢?”
“烧了。”
“什么?”
月卿本来还想着,可以通过自己原来的衣物寻找一些线索的。
朝暮对她如此惊讶的表情感到不解,大难不死,不将那些衣物烧掉,难道留着看晦气。
“在发带上绣名字,是商队不成文的规矩,为的就是避免行商途中遭遇不测无人认领尸首,只要在发带上绣了名字,即便伤的面目全非,也能方便商队里的人认领。”
“那就说明我是商队里的人,这下就能找到我的家人了,只需张贴我的画像到大街上,我家人看见了,就一定会找过来的。”
“我会吩咐下去让他们办这件事,你的伤还没养好,还是乖乖躺着吧,万一你的家人找了过来,看见你现在这副模样,指不定要找我算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