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杀手,非典型意义上的杀手。
哦,忘了自我介绍,我是宋玥梣。
我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的,
在我五岁多的时候,我的养父来到了孤儿院,打包带走了好几个我的同龄人,
不幸的是,我也在这其中。
当时他就这么蹲下来问我:
“你愿不愿意跟我走?以后你再也不用挨饿,你会拥有一个家。”
我寻思着,我也没挨过饿啊,我这么能忽悠,
再怎么落魄不至于挨饿啊!
但是他提到了一个家,我就鬼迷心窍的,鬼使神差的,
鬼也都猜不到的答应了。
没错不用怀疑,就是这么的草率。
然后呢,就开始了天天啃面包配黄油的日子,
实在是太难吃了,我在孤儿院都吃的比这好。
食堂阿姨,我错了,我再也不嫌你手抖了,我想回去!
我们住在一个大院里,因为我忽悠人的本事,很快就当上了老大。
有一天吧,我养父给我们一人抱了一只小土狗。
其实在他刚刚下车的时候我就应该感觉到不对的,我对狗毛过敏啊!
真是造了孽了,我寻思着我也没干什么亏心事啊。
就这么养了差不多一个多月,我的鼻子也遭罪了一个多月,
他拎着一只可怜兮兮的小狗来到我面前,让我把它给刀了。
咱先把这事有多残忍放一边,你让我杀狗,总得给我个道具吧?
怎么,我给你徒手杀啊?先不说这科不科学,反正挺玄幻的。
然后他又给了我一个极其艰巨的已知条件。
“你要是不杀狗,你就得替狗死,如果你杀了狗,那你的那些朋友就得跟着一起死。”
好好好,死亡问题是吧?
可惜的是,我当时还并没有伟人舍己为人的思想,
于是我只能接过那只狗,可偏偏那只狗还一直用那双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我。
我,我确实狠不下心来,于是我闭上了眼睛,一点一点的扭着它的脖子,
直到它的骨骼发出“咔”的一声脆响。
我想,我大概是对不起它的,但是当时我没有别的选则。
我确实是个贪生怕死之辈。
于是,我成为了一把刀,一把上知天文,下肢残废的刀。
是的,我的体能差的离谱,于是退而求其次,又退而求其次次,
我成为这整个大院里唯一一个医疗师,拿着把小枪保命的医疗师。
唉,辅助就辅助吧,只要别拿我祭天,什么事都好说。
不过,我加入这个要了命的组织还是有点好处的,
因为我遇见了一个我的同龄人。与我们长时间的木讷表情不同,
那家伙总是带着笑意,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天生的微笑唇型。
可是她的眼睛也很灵动,似乎什么阴霾也无法遮掩。
而且,她也不是在前线冲锋的那种无名杀手,她是个狙击手,无处不在的刺客。
有了几次任务合作后,我们之间有了一种迷之默契。
就是那种大乱斗一起往后撤到角落里放治疗的默契。
别问为什么我有时间玩游戏,时间都是挤出来的,而且在实行任务前
玩几把枪战有助于灵敏控制以及随机应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