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说起来,于曼丽也不太清楚,她虽然读过几年书,但都是在私塾里,像这样宽阔开放的校园是她从没想过的。
思考了一会儿,她便说道:“那时候,学堂里的男同学都不喜欢我们,他们觉得我们不应该读书识字。”
“知识是不分贵贱的,是自由平等的,人人都有学习的权利。”
于曼丽喃喃自语道:“可是这世上有太多读不起书的人。”
就像她,如果不是于老板怜悯她,可能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又怎能撑到今天。
听到她的话,明台惊觉自己的想法还是太天真,再看于曼丽的时候,眼里更带了一些敬重,他比他想象的要聪明的多。
……
游历完港大,两人便开始正式完成第一次任务,他们的实力加在一起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刺杀任务顺利完成。
明台把所有东西收拾进箱子里,抬头看向于曼丽:“庆祝第一次任务圆满完成,我带你去逛街。”
很少有女人不喜欢逛街的,于曼丽也不例外,不过想想每次去报销时,王天风的脸色,她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们的任务资金不够吧。”
明台挑眉,他明家少爷出门可从来没想过钱的事,“走我的私人账户,带你去烫烫头,买几件衣服。”
于曼丽掀开帘子走出来,颜色艳丽的旗袍穿在她身上完美的凸显出她身上的气质,让她更像一朵鲜花,娇妍美丽。
旗袍让她的身材更加突出,胸前和后臀紧紧勒起,腰部还有许多留白,绝美的曲线让人看的移不开眼。
从她出来开始,明台的视线就没办法从她身上离开,他想象过她穿旗袍会非常漂亮,但没想到会是这么艳而不俗的美。
售货员也在一旁不停夸赞,“我从没见过能把旗袍穿的这么漂亮的人,这件旗袍简直是为您而生的。”
“确实很漂亮,这几件包起来,送到这个地址。”
售货员显然也没见过如此豪气的主顾,不停地夸赞:“先生对太太也太好了,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这话说的直戳明台心头,他心里高兴,走上前揽住于曼丽的腰身:“明太太,还有什么想要的,我让她们一并包起来。”
于曼丽勾唇一笑,“先生真是豪气,”不愧是小少爷,出手真是阔绰,这次买的衣服至少可以保证她在香港这段时间每天不重样的穿。
两人挽着手走出旗袍店,看起来真是对恩爱的夫妻。
他们执行任务的过程是全线记录的,时刻有人跟踪着评估他们的表现。
远在军校的王天风第二天就收到了这样一组照片,照片里的男人穿着一件灰色大衣,笑的和煦,女人身穿一件艳丽的旗袍,靠在男人的身上,二人相视一笑,任谁看到都会觉得这是一对身处热恋期的夫妻。
王天风恼怒的把照片丢在桌上,在办公室里躁动不安,嫉妒和愤怒蚕食着他的理智。
这是不对的,他们是搭档,不能有超出搭档之外的感情,他必须让他们死心,他试图用这种说法麻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