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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路途遥遥待相见

一人之下:歌尽春风

王也这几天在萧流云的小院住的还算舒服。

为什么说还算呢?

主要是他正在逐渐适应川蜀地区的饮食习惯,可能还有些水土不服。

要说他一个北方汉子,对于川菜的重口辛辣倒是能接受,但王也本身不太能吃辣,一顿两顿饭还凑合,一日三餐都来这个,他的胃怕是要提前罢工了。

于是乎,他吃一口菜,就一杯水。

边吃边喝,一顿饭下来,饭菜没吃几口,净喝水了。

肚子里总是咕噜咕噜的,去茅房的次数与日俱增。

一连三天下来,仍然难以接受适应失败,便尝试着开口跟欢儿说:“咱这伙食,能不能稍微清淡点儿?”

欢儿机灵,瞬间就明白了,当晚送来的三菜一汤正常不少,差点把王也感动哭了。

吃饭问题完美解决,王也提起兴致,逛起了萧流云的小院。

不是说他懒得出门,而是他人生地不熟的怕迷路,更何况,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萧流云回来前,他还是闭门不出的好。

说起萧流云的小院,但用小这个字来形容,未免有些屈才。

除了几天前他进过得主卧,过了围廊,边上还有间书房,不过落着锁他进不去。

书房不远处是间客房,王也这些日子就住在这,客房面积宽敞,想来唐门家大业大,不会亏待客人。

离主卧最近的,是间小杂物间。

杂物间没锁,王也进去瞧过,跟萧流云同他说的没什么两样,都是他雕的小玩意,五花八门的什么都有。

杂物间后方是浴房。

一大片落地浴池,宽敞到泡上十个人都不成问题,王也每晚都会上这泡一泡,不为别的,主要是舒心。

整个院子转了一圈也没见厨房,君子远庖厨的说辞果然没骗他。

客房临近中庭,开门往前走上几步就到了。

中庭花草环绕,沿途都是些王也叫不上名字的奇花异草,也有路边常见的小野花,叶茂繁华,美不胜收。

庭院边有片小池塘,荷叶纷纷不见花,应是花期还未到。

王也闲来无事,经常抓把小米,撩起衣袍坐在池塘边喂鱼。

欢儿有时候会陪他在这坐上一坐,聊天打发时间。

欢儿就是那天被他吓跑,提着嗓子喊抓贼的小姑娘。

小姑娘年纪不大,十五六岁的模样,似乎刚及笄。

长相清秀颇有小家碧玉之风,一双眼睛又大又亮,活泼灵动,元气十足。

可能是刷够了这小姑娘的好感,闲聊间王也从她嘴里知道了不少陈年旧事,比如说她的故事,比如说萧流云的故事,比如说唐门内部的一些小八卦。

欢儿是萧流云捡回唐门的,连名字也是他后来给取的。

在她眼里,萧流云全天底下最好的人。

她说她小的时候,天公不作美,村里闹饥荒死了不少人,为了让她活下去,全家上下所有的吃食都留给了她。

可她毕竟也就是个几岁的小姑娘,这个世道,哪里容得下她啊。

像她这样的小丫头,一个足足能抵二两银子,够一家三口好吃好喝大半年。

为了活下去,她只能在泥地里打滚装成乞丐沿街乞讨。

如果不是萧流云,估计她已经不知道饿死在哪个犄角旮旯了。

提起这个,欢儿咯咯乐个不停。

萧流云把她捡回去并不是因为一时好心,而是她的胡搅蛮缠。

当时萧流云只是路过,她看这小公子锦衣玉袍,面若冠玉,虽然脸色略微苍白,但周身气质却不同寻常。

直觉告诉她,活下去的机会来了,于是她直接上去死死抱住他的腿不撒手,连他给的金叶子都不要,就是要跟着他。

萧流云说跟着他也未必能讨到好,她说不怕,能给口饭吃就成。

被逼无奈无奈之下,萧流云只好带她回了唐门。

起初萧流云想着平添一小厮也不错,出门在外也方便,结果梳洗乔装后发现居然是个小姑娘,就想着要不送去唐青容那。

这她哪同意啊,依旧执拗的跟着他,一连跟了小半个月,萧流云妥协了,便把留在了自己的院子。

他说,她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性情到是讨喜,便给了‘欢儿’这个名字。

整个唐门都知道,唐门大少爷院子只有一个侍女,叫欢儿。

王也好奇:“你就不会感到无聊吗?”

欢儿眨眨眼:“大少爷活色生香的,有什么可无聊的。”

王也险些被她直白的话呛口水,清了清嗓子:“咳咳,我是说,他常年都不回来一趟,你每天面对一个空院子,不会觉得枯燥吗?”

欢儿莞尔:“道长往那边瞧。”

她纤手指向天际。

翠绿的竹林苍劲而茂盛,连绵起伏的山峦在竹林间蜿蜒。

空中白云如梦如幻,飘渺不定,时而凝聚成团,时而又散成稀疏的流云,仿佛在天地间自由地流淌。

“唐门很大,大到连那边的高山都是唐门的,怎么会无聊呢。”

她星眸如璨,笑语盈盈,纯真又美好。

王也有些明白,萧流云为什么会把她留下了。

活泼灵动,聪慧伶俐,做事胆大心细而且果决,即便经历过坎坷变故,依旧如赤子般纯粹真诚,确实难得一见。

“道长不如也跟欢儿讲讲你和大少爷的故事?”

“我?”

王也有些错愕地睁大双眼,反手指了指自己。

欢儿头如捣蒜,脸上写满了期待:“江湖啊,一定很有用意思吧!”

王也面对闪闪亮亮的大眼睛,哪好意思编故事敷衍人家,靠着他从学校练就出的扎实的写作技巧,半真半假的讲。

相遇,相识,相知。

相爱的故事暂时还不能告诉她,不过,说不定哪天,也就名正言顺了。

唐青容抱着手臂,藏身在不远处的屋檐后不知道听了多久。

日渐西沉,她踏着青瓦,悄无声息的乘着轻风回到自己房间。

研磨提笔,在绢布上留了一句「一切安好,路上小心」

信鸽拍打着翅膀,如箭矢般划破天空,直冲云霄,眨眼间不见了影子。

*

“明月心死了?!”

“亲眼所见,岂能有假?”

萧流云仅仅惊讶一刹,继而撑着头,接着透过车窗走马观花,莫名有些遗憾似的感叹道:“啧,可惜了。”

唐青枫挑挑眉,“明月心的死讯,江湖无一人不拍手叫好,怎么到了二哥嘴里,就成了可惜了?”

“呵。”

萧流云冷哼一声:“明知故问。”

“噗呲!”

唐青枫忍俊不禁,凑过来靠着他肩头轻声笑道:“我知道,你一直想亲自动手,到是我抢前头,是我的不是。”

“但关于嘲天宫一战,你还真得谢谢我。”

萧流云对于他这种前半句真心实意,后半句吊人胃口的说话方式早已司空见惯。

这个时候,你捧着他说,他说不定心情会好,你不去理他,他也不会在意,继续自圆其说,总的来讲没什么两样。

萧流云本无甚兴致,但仍然接过了话题,语调平静如水:“哦?愿闻其详。”

唐青枫嘴角微翘,坐正身体,手上的扇子“唰”地一声展开,动作潇洒行云流水:“若不是我反应迅速,只怕你已经变成明月心的半人傀儡了”

他说的轻巧,但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唐青枫仍不禁感到背脊发凉。

说着他以扇为刀,还原起当时场景:“那剔骨刀,离你胸口就差半寸,再晚一步,你估计是真没活路了。”

萧流云听后,脸上表情瞬息万变,“她到底是有多恨我啊。”

唐青枫摇摇头,一切尽在不言中。

说实话,直到现在他依旧想不明白,明月心究竟为什么如此处心积虑,不遗余力的想要他这条命。

八岁那年后,他总会产生一种错觉。

好像他这个人,从出生开始,就欠她明月心一条人命。

有些事父母不同他讲,奶奶也变着法的瞒着他,可他虽没到达聪明绝顶的地步,同样也不是个傻子。

明月心想要他的命,无非是嫉妒,又或者是羡慕。

他的出身,不光证明了血脉的重要性,还狠狠打肿了明月心的脸。

无论明月心用什么手段,都没资格坐上唐门门主这个位置,而萧流云不同。

他什么都不需要做,便有这个资格。

只要他还活着,就意味着明月心的任何努力都是徒劳的。

这是萧流云唯一能想到的,明月心想要杀他的理由。

不过,现在不需要多费头脑想这些扰人心神的事了,毕竟整个事件的源头,已经不复存在了。

嘲天宫一战,明月心身死,公子羽下落不明。

他要是想,也该想想怎么才能把公子羽送他的一剑,原封不动的还给他。

"好了好了,不提这些烦心的事了!”

唐青枫不愿让这种压抑的氛围继续弥漫,他轻巧地转变了话题,眼神中闪烁着好奇:“你还没和我讲‘道长’的事呢。”

一提到这个,他仿佛整个人都变得神采奕奕,身子微微前倾,以扇掩口,低声道:“...莫不是真武的女弟子?”

萧流云毫不犹豫,一指点在了唐青枫的额头。

唐青枫吃痛,缩了缩脖子:“唉唉唉,你怎么还动手打人啊!小心我回去就跟蓉姐告状!”

萧流云无语吐槽:“...幼稚鬼。”

同样的年纪,相似的外貌,年幼时光从性格来辨别,从来不会有人把唐青云和唐青枫认错。

这个办法这么多年依旧奏效,不过,在那之后有了比这个还简单的方法,那就是看发色。

黑发黑瞳的是唐青枫,白发紫眸的是唐青云。

江湖上,鹤发童颜者极为罕见,其中三位更是赫赫有名。

一位是响彻江湖的白玉京,一位是当今武林第一人公子羽,最后一位便是唐门大少爷唐青云。

不过唐青云一项对高调敬谢不敏。

主要是每当母亲见他白发,这个巾帼不让须眉的神威堡大小姐,看他的眼神总会充满怜惜和自责。

为了哄母亲开心,他寻了法子,染回了黑发。

现代有句话说得好,换种发色,换种心情。

白发时,他是唐门大少爷唐青云,黑发时,他是自在逍遥的游侠萧流云。

变来变去,总归到头来都是他一个人。

萧流云轻轻地拨弄着耳畔那缕不听话的碎发,眼神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柔情:“此道长非彼道长——”

唐青枫耳朵微动,仿佛嗅到了故事的味道,讨好般的斟茶倒水,听着仔细极了。

“他呀,姓王名也...”

提起这个名字,萧流云唇边的笑意更深了:“是我的爱人。”

唐青枫:...哇哦!(星星眼)

——作者悄悄话(一些题外话,不感兴趣可跳)——

有没有什么管头疼的好办法...

感觉自己脑子里有无数个黄少天在吵架,快炸了都...

最近好像连褪黑素都拯救不了我的失眠了(叹气)

大夫说让我保持心情愉悦,这一点对我来说真的很难,因为根本愉悦不起来,也不知道我年纪轻轻,哪来这么多毛病(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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