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一个雨夜,我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少年。
他受伤了,似乎还很严重。雨水肆无忌惮的打在他身上,周遭弥漫着的血腥味被浸的越发浓重。
我家世代行医,家中长辈时常教导我“医者仁心,不可见死不救”,于是,我把他带回了家。
到家之后,我把他放到榻上,他皱着眉,偶尔发出几声痛苦的呻吟,我便也顾不得男女大防,帮他处理好了伤口,彻夜守在他身旁。
两天以后,他醒了。他看着我绽开了一个笑,对我说:“多谢姑娘。”
我看着他清亮的眸子,只觉得心脏漏了一拍,耳尖也染上了绯红。
后来啊,像话本子里写的那样,我们成婚了。
他读书习字,我治病救人,我们偶尔吟诗作对,他也会为我描眉。
我们这样简单而又幸福的度过了三个春秋。
就在几个月前,他对我说:“娘子,我要去科考,等求取了功名,我们就不用如此清贫了。”我说:“好。”
他的眉眼是那样温和,语气是那么真诚。他站在那,让人不管怎么看,都会觉得他是含情脉脉的翩翩公子。
他装的太好了,以至于我在京城听到他大婚的消息时,久久不愿相信。
还记得那天,我远赴京城,想给他一个惊喜。却听见百姓都在兴致勃勃的讨论着丞相府的公子。
他们说,这位公子在三年前去寺庙祈福,结果被土匪虏去了,吃了不少苦。幸而福大命大,终是回来了。还与尚书府的千金结为佳偶,也算是苦尽甘来。
我突然想起,我遇到他时,确实在他身上发现了祈福的红绳,这几个月,他也确实未给我来信。
但仅凭只字片语,我自是不愿相信。于是,他们大婚那天,我假装宾客,混了进去。
我看向那身着红衣的男子。他生的芝兰玉树,仪表堂堂,通身的气质,与他如出一辙,还有耳后的那道我绝不会认错疤痕,我不得不承认,他就是李岷庚。
我看见他笑着牵起新娘的手,眼角似有泪光闪烁。
罢了……罢了。他这样的身份,我本就是攀不起的。
那就祝他和那位姑娘,携手白头,子孙满堂……
李岷庚,那三年算我偷来的,以后,我不要再见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