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早上,他把自己拾掇的干干净净,甚至还抓了头发,穿着问室友借的正装,一副精干的白领模样。可惜那张脸确实是太嫩了些,他又不戴眼镜,更显得精气神十足,一看就是新来的。他提前半个小时来到了约定的地方。
陆柏逸看到他以后,惊讶了一阵,“你怎么打扮成这样了?”
周围都是穿正装行色匆匆赶来上班的打工人,林墨第一次进入在这么正式的场合,是加入他们的进入,而不是送外卖给他们的进入。
林墨紧张的攥住了衣角,不过很快就稳住了,“这样,有什么不对吗?”
陆柏逸摇摇头,“不是,只是觉得这套衣服不太适合你。在我这里不用这么拘谨的,我这儿氛围很放松。”
林墨很快就懂了她为什么这么说,在整层楼都是穿着黑色的压抑空间里,陆柏逸这里真是一股清流。大家的衣服看起来简洁而优雅,不会显得太过花哨,但又不失年轻人的活力。各种亮眼的颜色在他们身上也并不“非主流”,而是经久耐看,明艳而沉稳。
陆柏逸打量了他一会儿,对他说,“跟我来。”
“好。”林墨立马跟了上去。
陆柏逸边走边说,“我早就看不惯他们天天打扮成那副死气沉沉的样子了。不过他们在我大哥手下工作,我大哥和我不太一样,他整个人看起来又沉又焖,脾气还大,久而久之,他们就都打扮成我哥一样死板的样子了。”
看起来陆柏逸的大哥真不是一般人啊,不过也对,她大哥如果没有威信的话如何撑得起来这么大的公司呢。
陆柏逸看出了林墨的紧张,笑到,“不过我大哥人还是很好的。人不仅长得帅,而且学历高情商高,最重要的是啊,他这种极品男人,私生活居然比我还干净,天天只知道工作和学习。”
林墨哂笑,“不对啊陆总监,你这语气怎么像是要把你大哥早点推销出去呢?”
“对吖,那你觉得我的话术怎么样,有没有成功把他推销出去?或者我再把哪里改改?”陆柏逸眨了眨眼。
林墨也跟着她眨了眨眼,“我觉得挺好的,你的话术已经很完美了,现在只差打印一些传单到相亲角里发了。”
“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两人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诺,这些衣服你拿去试试,都是适合你的风格。”陆柏逸在办公室里翻出来一个没拆的包装盒,把他递给了林墨。“这些是我二哥的,他还没穿过。他放这儿就忘了,一直没来过,你不穿也是浪费了。”
陆柏逸怕林墨不会答应收下这些衣服,所以她故意这样说,让林墨心里没有负担。
换上衣服后的林墨着实是好看的紧,陆柏逸都快看呆了。
林墨毕业后就开始打工,有意识的控制饮食和进行健康的作息生活,再加上在繁重的工作任务和紧张的工作节奏下,很快就瘦回来了。
最近时常和陈宇一起打球,他也长了一层薄肌,但比起这衣服的尺寸来说,还是略显清瘦,更添了几分学生气和破碎感。
陆柏逸小声说,“难怪,看不出来底子这么好,果然是我大哥会喜欢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