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哈喽!大家好呀!
作者这篇是我偶然有感想写的文,就是觉得这么长时间了,也该写写关于自己的文了,就像日记一样,不喜勿喷哈,谢谢!
作者这种文可能会有续集,就穿插在我的各个文中吧!
作者对了!这篇是以旁白形式写的!小白,拉线!
旁白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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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周六的晚上
我又一次见到了她,记得上一次还是在我们争夺主持人名额时,那时的她,意气风发,振振有词,眉眼温柔而不失风度,优雅而又骄傲——虽然她最后败给了我,但我至今无法忘记她离开时说的话,她说:“不得不承认,你很厉害,以后,多多关照。”我那是是怎么回答的呢?我说:“那真是,幸会,多多关照。”她伸出白皙纤细的手:“认识一下吧,我叫叶雨馨。”
叶雨馨。
她叫,叶雨馨。
从那以后,我俩就算认识了,每次碰面,她都会笑着和我打招呼,她笑的眉眼弯弯,我看见她每一次都会想着,她,为什么这么讨人喜欢?
很快,我便有了答案——她又漂亮,又有礼貌,谁不喜欢她?
的确,她的美是毋庸置疑的,眼睛不大,但很有神,眼尾微微下垂,透露出一股清纯;一头青丝如瀑般垂下,和她站在一起,我顿感自己就像站在白天鹅身边的一只丑小鸭只是衬透出她美得背景板罢了。你问我有没有想过变美?丑小鸭变白天鹅?好吧,我确实有想过,不过坚持了几天后,我逐渐明白了一个事实——丑小鸭就是丑小鸭,童话中的丑小鸭之所以可以变成白天鹅,那是因为他本身就是白天鹅。是金子在哪都会发光——前提是你得是一块金子。
从那以后,我便发了疯般的继续努力学习,因为我知道,我这种长得不出众又没什么特长的人,唯一的出路,只有学习。
——“嘿!你在想什么呢!快走呀!”突然,一声清脆的,带着笑意的声音自我耳畔响了起来,“哦,来啦!”我无奈,只得跟随她的步伐,向天桥走去。
我发现,她这个人,真是既令人无奈,又不好讲她,一讲她就用楚楚可怜的眼神望着你,也不好再说她什么。
一次,我当问起她,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时,她竟然犹豫了,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好一会儿,她才悠悠的开口到:“在我心里,你一直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她停顿了一下,脸上满是向往,再开口时,连声音都带了点儿艳羡:“还记得你五年级下册半期考那会吗?你数学满分,英语九十九,语文九十二,一共总分就三百分,你就拿了两百九十一,平均一科九十七分。这三科,你科科年段第一,每一位老师谁不知道你的大名?谁提起你不是啧啧赞叹?不仅如此,你声音好听,绘画也可以拿到区里的一等奖,你发表在三明新周报上的文章,零零总总,也有七八篇了吧?就连你参加过的演出,哪一个不是一等奖?我呢?我成绩不如你,唱歌不好听,在没有见到你人之前,你一直是我崇拜的偶像。”
话说到这,她也到家了,她朝我挥了挥手,笑魇如花:“拜拜啦,下周见!”
细细品味她的话,直到这时,我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原来,我也是那粒令人所崇拜的金子。
后记:是金子总会发光,但,当那渺小的沙粒在经历脱胎换骨的磨练后,它也终将会成为那比金子更加耀眼的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