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丸第一篇呢 是给我之前的好朋友写的,也是给大家一个参考啦~差不多就是这样式儿的!
有的时候马嘉祺会想,自己到底是为什么喜欢上了刘馨怡。他思考了很久,得出的答案是:命中注定。
他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成绩好样貌好,对待谁都是谦逊有礼,身后总是追着一群小姑娘。
高二就拿了数学竞赛的国家级奖项,物理化学也是不在话下。
他从小到大都是老师最信任和喜爱的对象,也是他爸妈最骄傲的存在。
他骨子里爱的是音乐,但音乐放在他这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身上似乎格格不入。他试着向家里提过一次,换来的是父亲的勃然大怒和母亲的沉默不语,从此他也不敢再提。
有人说他对青梅竹马的小丫头好得很,他从小看着那女孩长大,也是将她当做亲妹妹来照看的。
在遇到刘馨怡之前,他似乎习惯了对谁都礼貌又疏离,习惯了将热爱藏于心底。
直到刘馨怡的出现。
新分班报道那天,不知道什么原因,迟迟没有人坐在他旁边。他身边的位置,就理所应当地留给了最后一个到的女生。
他看那女孩子急急忙忙,碎发被薄汗打湿,粘在白皙的面颊上。
她似乎有点紧张,不安地悄悄打量着他,手中的书角被她捏住又放开。
她好像觉得自己打量得很隐蔽,马嘉祺失笑,心底却生出点别样的东西。
她的眼睛亮亮的,很干净。
他含着笑意,看了一眼她书皮上的名字,在心中默念:刘馨怡。
刚坐到他身边时她还有些拘谨,可日子长了,她便活泼起来,变着法儿地逗他笑,他也在不知不觉间对她越来越上心。
学校漂亮的女生很多,但他只看她最顺眼;看她有时拧不开瓶盖,他会想女生的力气怎么这么小;看她午休起床睡眼惺忪,他会忍俊不禁想这么这么可爱;进完球他第一时间看向在一堆为他尖叫的女生中的她,他才会展露笑颜;她听他弹吉他,轻轻唱,她坐在课桌上晃着脚,他突然有种想一辈子这样的感觉。
当她听完他对音乐的热爱与无奈,她只是笑眯眯地说:“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好了呀,哪管那么多?”
他看着她弯弯的笑眼,柔软的发被穿过教室的风轻轻吹起。日渐黄昏,暖黄的落日余晖将他们包裹,下课铃声响起,淹没少年如雷般的心跳声。
他感受着心跳怦怦,一股冲动涌上心头。
“刘馨怡。”
“嗯?”
“我喜欢你。”
他看少女的嘴张成O型,修长的指节被悄悄捏得泛白。他生平第一次这么紧张,站在数竞国赛的考场上也没有过的紧张。
不过好在,她马上笑开,歪着头:“好巧,我也是。”
后来,他们毕业了,来到了同一所城市的同一所大学。虽然在不同系,但他有时会陪她旁听,最后连教授都眼熟了他这个别系的学生;她有时会陪他到酒吧驻唱,在台下用手机当作荧光棒挥舞满足地笑。
再后来,他们结婚了。买完房车,他的余钱终于够盘下一个小清吧,虽赚不了大钱,图的是能实现他音乐的梦想,她亦很支持。
再后来,他们有了笑笑。
只要有她在,幸福就在。
鱼丸怎莫样?!不知道这种文风大家会不会喜欢(。í _ ì。)
鱼丸这篇是一个很长的故事线,其实我更喜欢写一件事,就是把感官放大放大放大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