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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百年预言(一)

救命,钓到的冤大头竟是?

不应该被美色冲昏头脑,跟一个素味平生的陌生人睡觉,是穆乾这个月犯的最大的错误。

28岁那年,也就是穆乾被转化的前一年。这个一出生就不被人看好的傻小子背着为数不多的行李,来到全世界最有名的古代竞技场——附近的村落集市讨生存。没去真正的古代竞技场的原因很简单:他谁也打不过,一只眼睛下面还有一道骇人的红色疤痕。家乡的神婆说这是不吉之兆,恐为整个村子降下灾祸。还好他的养母是一位心地善良的妇人,承受着周围的压力与白眼将穆乾抚养成人,但也仅仅是保证他活着而已。

既是厌弃自己的地方,那也没必要长留于此。

成年礼一过,他便拜别所有认识的人,在养母解脱的目光中加入西行商队,辗转数年,来到距这个家乡万里之遥的异世国度。

来到集市的第二周,没找到活计的穆乾便囊中羞涩起来,好巧不巧的,一位没眼色的的女巫还硬拉着他算命,并抢先于他开口说她们都是被上帝保佑的孩子,不收钱。

对方告诉他,他会因为一场不知缘起的床笫之事而对一个人倾心一生。

穆乾当然不信,不管是神婆还是巫女,都妄想用一张嘴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他儿时已经体会到这种不负责任的说辞有多么可怕,对这种职业也没有任何好感。

女巫似是早就预料到他的怀疑,在临走前留下三句话,三句关于那个人的话。

“他逆着时间洪流而行。”

“他并非坚不可摧。”

“你使他完整。”

穆乾不懂,直到现在也不懂。女巫这个群体在大概100多年前就消亡了,从此以后,与未来沟通的使者正式变为捕风捉影的都市传说,再无记载能证明女巫以及预言的真实性。

但这么多年过去,他却愿意相信女巫的话。

几百年不曾心动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唯一的一次堪称动心的艳遇还以惨淡收尾。是不是他还没遇到那个真正对的人呢?穆乾骗自己说也许吧。反正对于像他这样的人而言,时间只是一种飘忽的概念。他有无穷无尽的机会去验证一句话的对与错,可笑的是,在生命消亡前一刻,这个命题恐怕都无法被证伪。偌大世间,可能也只有他还在傻傻地相信女巫的话。

穆乾是一个吸血鬼。真实存活的、却与女巫一样只存在于都市传说中的生物。

 

他未曾想过自己会有一天离开居住了几百年的欧洲,独自前往一个陌生的城市。偏安一隅的生活没那么糟糕,他不喜新厌旧,只是……实在呆不下去了。

如果吸血鬼界存在米其林餐厅评级,那他的挑剔同僚们个个都能成为顶级的品鉴师,鼓吹着“只有处女的鲜血才配被高贵的血族品尝”,将血库里本就告急的血液炒成天价。

穆乾不想加入这些无聊行径,又不愿意冒被法庭制裁的风险去直接吸食当地平民的血液。其实不管是处女的血还是流浪汉的血,只具有些许味道上的差异,在功效上没有任何区别,都吃不死人,又何必要吹毛求疵力尽完美,就跟没必要穿名牌一样,给别人看的做作东西,穆乾都不喜欢。

他也不需要别人喜欢。

 可惜绝大部分吸血鬼都是完美主义者。在其他吸血鬼眼里,这个“断舍离主义者”反而成了“彻彻底底的异教徒”、“吸食猪血的低等生物”、“毫无品味的残缺者”,再加上那道从眼底一直延伸到颧骨的疤痕,穆乾被所有人孤立了,这种孤立甚至影响到了他本就不大的生活圈子,和为数不多的人类朋友。

 寻常人被初拥或者说转化,身上的疤痕和缺陷会被超自然的血源力量抚平弥补,很多身体有先天疾病的人都想通过这种方式重新活一回,就像瘸子渴望再次站起来、瞎子期盼重现光明。然而强大的超自然力量哪是一般人可以消受的,接受血拥的人往往活不过几个小时就会被毒液侵蚀得只剩一副枯骨。

穆乾是个例外,他活下来了。

同样例外的,那道疤痕没有消失。

这就是为什么他选择来到洛杉矶,一个传说中可以追梦的机遇之城总会接受一些不完美的,不是吗。

现在是傍晚六点,沉沉的暮色已将白昼驱逐至世界的另一头。这条路他屡屡走过,跟上次来时没有太大区别,快要打烊的商铺、坐在长椅上的游客、昏昏欲睡的流浪者。夜晚总是降临得很快,这意味着他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自由活动,寻找今晚的狩猎目标。

拐角处一个醉汉提着酒瓶,摇摇晃晃东倒西歪地冲过来,穆乾用吸血鬼的速度侧身闪开,避免自己被蹭上一身臭味。沉沦酒精的醉汉最后瘫倒在长椅的一角,把附近休息的游客通通吓跑了。流浪者从地上支起半边身子,眯着眼睛环视一圈,看见醉汉后见怪不怪地躺在原处,又阖上眼睑进入梦乡。

也许洛杉矶不是个长居的好选择。

包容之城包容缺陷也包容欲望与堕落,也许吸血鬼集会的手伸不到这个自由的城市,但人造灯光也永远照不亮深夜里冷漠的漆黑。这几天他寻找的目标都是醉酒后胡言乱语的傻蛋、目光时而呆滞时而疯狂的瘾君子,甚至还有一身奇怪味道的变态。即使是对吃没什么讲究的穆乾,此时此刻也快受不了了。

下飞机的一刻,他抬头看着吸血鬼最讨厌的散发着光热的太阳,也没有改变对洛杉矶的美好憧憬,只是默默地给自己戴上一顶巨大的帽子。现在的穆乾并不如新生时那样畏惧阳光,几百年沧桑岁月与力量的堆叠使他一定程度上拥有了抵御阳光的能力,只要不是长时间暴露在毒辣的日头下,就不会出现生命危险,最多是皮肤微微泛红。

“哥,你到洛杉矶了吗?是不是跟你想象的一样好?这几天学校小提琴课太忙了,那个老古板教授一直让我补考,还要交补考费,可我上次错过考试明明是因为生病了下不了床,又不是故意不去。”穆乾的手机收到短信提示,是穆英发来的。

穆英是他两年前在巴黎认的干妹妹,典型的追梦富家女,不爱金钱爱自由,来巴黎学小提琴和美术,23岁,如花的年纪。可惜身体不太好,隔三差五就生病,学业也是断断续续,本该一年前就毕业的,愣是因为身体的缘故拖到现在。

穆乾本不姓穆,真正姓什么他不愿意回想也没有意义,不祥之人,无名无姓倒是孑然一身。

当年在巴黎的演出结束后,坐在他邻座的穆英转过头不厌其烦地又一次问他,“大哥哥,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这几个月你天天住在剧院一样,这么喜欢《图兰朵》这部剧吗?”女孩瞪着大眼睛看着他,眼底是粉底也掩饰不了的憔悴,神情却是被音乐浸染后的亢奋。吸血鬼看得出,这个女孩身体孱弱,身上还带着淡淡的药味,都是些名贵的东西,可是作用微乎其微。

有的人先天不足,后天无论怎么发力都难以弥补,就像自己这难看的疤痕,连超自然力量也束手无策。

穆乾突然觉得他们身上有相似的地方,都在死神与命运的大手下苦苦挣扎,却仍未磨灭对生活的期待。想到这,一贯直白拒绝别人的他便心软了。

“我叫穆英。”大眼睛女孩见他一直不说话,主动介绍起自己。“我学校就在这附近,但平时没什么朋友,连说话的人也找不到。他们可能是嫌弃我总要喝药,身上也一股药味,还不能去酒吧这种吵闹的地方,所以不愿意跟我做朋友。大哥哥,如果不嫌弃的话,以后一起来听音乐会啊,就只是听音乐。”

这话别人可能听了会误会,误会女孩对自己有意思之类的,可吸血鬼是从死亡中挣扎着逃过一劫的人,又活了几百年,对人对事早已通透,他一眼便看出,对方真的只是单纯地想找个能一起结伴看演出的朋友。

如果她是我妹妹,跟我一样是吸血鬼,那该有多好。脑袋里蹦出的想法让吸血鬼吓了一跳,用几秒冷静下来后,又觉得这个想法也不赖。

“我叫穆乾,”他浅笑着终于开口,“在剧院对面的公寓住,是个音乐老师。”

话音刚落,穆英的眼中便闪出光芒:“太好了,那你方便教我小提琴吗?”她激动地开口,又发觉自己的话太过唐突,两个人还不算认识,怎么能这么厚脸皮地问这种问题。

“好。”穆乾却答应得干脆。“我不光会小提琴,各种乐器都会。”

活了几百年,连点乐器都搞不定岂不是白活了。穆乾知道这句话之后,穆英一定会对他产生浓厚的兴趣。穆乾从来不屑于用各种话术笼络人心,吸血鬼的阅历对人类来说太不公平,人类在吸血鬼面前单纯的就如同一张白纸。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仿佛着了魔一般地突然觉得“有个亲人”是个好主意。

后来他们就这样熟络起来,穆乾成了穆英的私人音乐老师以及干哥哥,穆英家里不缺钱,给他的报酬也丰厚的很,直到被一些“闲的没事干”的同类发现了这个女孩的存在。

吸血鬼一族不能有人类亲人,名义上、情感上的都不可以,除非是族群内部血源上的连结关系,比如初拥者与被初拥者。同类讨厌他的格格不入,恨不得赶紧将他赶走,这下可是抓到把柄。

穆乾怕他们对穆英下手,只能一个人再次远走他乡,一如百年前。

“哥,你在吗?算算日子你在那边一周了吧,有没有什么艳遇啊,你长得这么好看,追你的姑娘怕是排到巴黎了吧。不对,洛杉矶那么开放,说不定这队伍里还有几位男士哦。”又一条短信发来,将穆乾从回忆中拉回现实。他仿佛能想象出他这妹妹脸上的八卦笑容。

“想什么呢,哪有人会喜欢我。”他回复到。

穆英不止一次地夸赞他的外貌,说他是个冷清的白皮帅哥,眸色也淡得不像个东方人,就像电视剧里的魔神,神秘得令人猜不透。

现在的审美都这样了吗?穆乾记得在古代,疤痕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幸亏他是男子,若是女子有了疤痕,连嫁个好人家都困难。这个病恹恹的小孩总是头脑清奇,平时少不了操心他的事。吸血鬼什么时候需要人类担心了?

“都挺好的。”为了让妹妹放心穆乾补充道,“可能就是吃的一般,不过没什么大事。”

“啊,我在那边读过一年高中,有几家不错的店我收藏了,地址发给你。哥你可得好好补一补,把肌肉瘦没了可不好,美国那边流行肌肉男,太瘦就不抢手了。”后面瞬间滴滴滴地附送过来几条链接。

穆乾象征性地点开看了看,有些哭笑不得。人类的东西再好吃,他的得有人类的胃才能享受啊。

穆乾在面对着手机屏幕发呆时想着,自己竟然也有一天可以抱怨、挑剔食物的滋味,而几百年前不然,那个时候吃了上顿没下顿,他唯一的愿望就是活下去,仅仅是活下去。

穆乾已经记不得他刚被转化的时候,是如何在侵袭全身的剧痛中活下来的。他看到一片漆黑与漆黑之中的点点星火,就好像在长时间直视光照后闭眼产生的幻觉。迅速进化的视觉带来短暂的失明,他在黑暗中摸索前行,跌跌撞撞,不时被脚下凸起的碎石块绊倒,手心里满是不断渗出血珠的细密伤口。

一个无人引导的吸血鬼,注定要比别人承受百倍的挫折和痛苦。穆乾的缔造者是世界上最无情最没有责任感的混蛋,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树林中咬了他,通过尖牙向他体内注射初拥的毒液,然后拍拍屁股溜之大吉,连个姓名都没留下。

懵懂的他孤立无援,只能用血脉中自带的本能感受着身边的一切。难捱的进化期里,被迫承受蜕变的他眼角流着泪水,捂住嘴巴生怕泄出呻吟引来猛兽。

完全变成吸血鬼的一刻,侵蚀而来的黑暗阴影笼罩了他,紧接着天际泛白,暴雨降临,乌云将本该破土而出的太阳吞噬。他的泪水与雨水融为一体,落到半空中就消失不见了。

他伏在湿漉漉的、泛着潮气的泥土上,听着耳侧气流涌动和爬虫蠕动的细小声音,嗅到六尺之下腐烂躯体的臭味……这些事物既陌生又熟悉,只是换了种方式感知罢了。穆乾面对着自己的“第二次生命”,盯着歪歪扭扭的影子,哭着笑了出来,最后又笑得流出更多的眼泪,哽咽的声音在暴雨中听不清。

最后这个新生的吸血鬼不得不委身于一个狭窄的山洞,白天缩在紧里面躲避能刺穿他的太阳光,晚上还要担惊受怕随时可能出现的凶猛野兽。他不知道是变成一副无情枯骨了此残生更好,还是在异国他乡变成一个自己完全不了解的怪物苟活着更现实。这说短不短说长不长的28年光阴教会穆乾什么是痛与更痛,什么是恶与更恶,痛苦从来就不能真正的打败他,一副枯骨太过悲哀,活着就是对世间与命运最好的反击。

他曾经将自己的经历当做睡前奇幻故事讲给穆英听。

穆英在他讲到这里时打断问他:“你说的男主是如何在这种困境中活下去的呢?他在山洞里吃什么啊。”

他当时没能给出一个具体的答案,还被妹妹不留情面地指出这是一处剧情bug。

如果穆英再次问他一模一样的问题,他会边回忆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边露出如同吃了鱼腥草一般的痛苦表情,委婉地说:“树林和山洞里老鼠挺多的。”

事实就是这么荒诞残忍,值得庆幸的是,他这个生存可能几乎为零的倒霉蛋真的靠吸食老鼠的血液活下来了,而且比许多当年不可一世,风光无限的贵族吸血鬼还要长寿。

穆乾总结这得益于自己比较佛系,远离一切派系争斗,专注于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所以在漫长的几百年岁月里,他竟没有被卷进任何一次使吸血鬼伤亡惨重的大屠杀,从而安安稳稳地活到现在。

他收起手机,起身漫步在洁净的街道上,已经说服自己放弃再食用那些反胃的血液。2个小时以前,这里刚刚降临一场太阳雨,空气中弥漫着湿润的雾气,夹杂着草木的清香。吸饱了水的地砖整齐地铺设在人行道上,错落有致,几株他叫不出名字的植物从地缝中探头,在微风的吹拂下来回摆动。

一辆很漂亮的车停在了林荫路边,是一辆擦得光亮的黑色雷克萨斯,在美国不算罕见。一个男人从驾驶位下了车,高高瘦瘦的,穿着一件剪裁十分得体的竖条纹深蓝西装,颜色比傍晚的夜色还要深沉。这人有一头浓密柔软的黑发,沿着高高的额头往后梳,两侧的半长碎发垂在太阳穴两边,在黄昏斜射的余晖下泛着金光。男人后背挺直,肩膀不宽不窄恰到好处,脖子看起来纤细又结实,身量大概跟穆乾差不多,但穿着带跟的高档皮鞋后看起来能稍微高那么两公分。

当你吃惯了平淡无味的馒头,突然看见前方出现一根火腿肠是什么心情?

穆乾现在就是这个心情,馋得要死,饿得发慌。之前的流浪汉、瘾君子通通被它忘在脑后,他平生第一次有些理解那些喜欢处女血的同类,人与人、血与血,可能真的有很大差别。可惜这条街上有监控,不是下手的好地方。

男人径直穿过马路,缩短着与他的距离。

“他冲我走过来了……该死,我紧张什么。”穆乾心跳加速,胸膛起伏,完全忘了自己根本不需要呼吸。他赶紧转过身面对街边的玻璃展柜,一尘不染的橱窗映出他的模样——半长的头发、破个洞的皮夹克、烂大街的工装裤、满是灰尘的皮靴,更不要说灰色眼眸下的红色疤痕。

像个邋里邋遢的流浪汉。

如果他没有穿成一个流浪汉,这会儿也许会飞奔过去,或是用上他几百年前就熟练的小把戏——摸走那个人钱包,再装作偶然捡到的样子归还回去,以此为借口交个朋友。

但穆乾下意识地不想放弃,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目光。为了避免太过直白,他通过玻璃上的反射偷偷观察着目标。

等离近了看他才注意到一些之前未曾发觉的细节。

这人的眉眼实在太美了,刀锋一般的眉尾搭配深邃的眼眸,高挺的小巧鼻尖微微上翘。瞳孔是竹炭与焦糖混合的颜色,闪着金色的波澜,睫毛又密又长,好像一个仿真的娃娃,又比任何娃娃都要美艳。男人实在是过分精致,从混血似的五官到刀削的面颊,再到身上熠熠发光的珍珠领带夹、腕上价值不菲的机械手表,指间镶嵌了绿松石的尾戒……他盯得太过入迷,以至于忽视了对方停留在自己身上的、越来越暗的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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