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抓捕
警笛声响起,划破了漆黑的夜空。
一群真枪实弹的警察走上了几辆闪着光的警车中。
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前往老楼,抓住王遒!
一分钟前,他们收到来自绫武和杨源的消息,说王遒一个人从老楼中走出,戴着墨镜和口罩,开着车走了。杨源仅用一句话便引发了全警的出动:“白色面包车!”
梁天成也表示:不许轻敌!避免牺牲!
抓捕就这样开始了。
王遒是个很精明的人,他的第一选择就是开车驶进了人流量较大的繁华街区。
警车在他的背后,一下子从紧密追击变成慢如龟速,被甩开了老远--杂七杂八的车辆阻碍了他们的去路。
最该受到批判的,除了停在消防道的不良司机外,还有那些违反交通,阻碍出警的人!
在警车还在穿梭于各个街道之时,王遒已经凭着高超的车技开到了城郊。
他开的这辆车是A国知名品牌,这车有很多优点,比如:速度快,性能好,损坏60%还能开。
他连人都杀过,还会怕撞到人?
不过,当他以为自己已彻底摆脱警方时,他的面前突然冲来一辆黑色轿车!
“妈的,闪开!”王遒踩紧油门,想用被撞的威胁令黑车让路。
不过对方完全不吃他这一套,同样加速,同样威胁着他!
“唰!”王遒最先踩住刹车,他怕了。
而黑车,却还是撞向了他!
“轰!”王遒整个人往前一撞,即使有气囊相助,也砸的他晕头转向,险些吐出一口血。而他的白色面包车也损坏严重没法再开,除非他想顶着黑车前进。
于是王遒果断弃车逃跑,即使他对黑车里的人恨之入骨,但丢车导致的速度下降,使他不得不加快脚步。
而很快,从那黑车里就走出一个人:杨源。
他抖了抖身上的玻璃碎扎,就向王遒追去。
后者见此,咬了咬牙,拐进了附进一个村庄里。
只要能争取到几秒的时间,他就可以凭经验隐匿在村里的某个角落,再在大规模搜查中全身而退,让他们无功而返。
想到这而儿,王遒立刻找起了墙面。
翻墙是把自己从杨源视线中分离开来的最好选择!
终于,王道发现了绝佳的目标:一堵高达四米的墙。
直接翻墙而过,他没这个本事,他看中的,是架在墙中的铁梯。只要上了墙顶,再纵身一跃,自己就能彻底摆脱追捕!
而他和杨源之间的距离差,能让他至少来到2米的高度!王遒越想越兴奋,加快了脚步。
如他所愿,当他爬到两米向后看时,杨源才刚刚来到梯前,甚至还隔了五米。
玉遒看到,杨源非但没有继续向前追,反而向后退了一步
不禁有些得意。
等自己成功脱逃,就让这些废物们见鬼去吧!
而当他来到三米高处时,一阵地动山摇般的震动突然从后背传来!
他忍不住转头,只见杨源正朝着自己迈出冲刺跑!
“难道他要破坏梯子?”王遒不由想到警察中那些超人般的存在,心里一慌,速度又提高了几分。
但杨源并没有破坏的意思。
当靠近墙体,只见他身子一仰,双脚居然踩在了墙面上!
一步,两步,三步,他一连在墙上踏出了五步!然后,在最后一步中跃起,将恰好爬至四米的王遒扑倒,两人一起重重摔了下去!
“啪!”沉闷却有力。
王遒感觉全身骨头都要散架了。要不是自己的身体足够强壮,他可能会死。
而杨源却似乎没什么大碍。他迅速抓住王遒的手臂,拷上了手拷,成功治服。
“抓住目标,地点,城郊小村,完毕。”杨源对着传话机喊了一声,便无力坐在了王遒身旁。
“真没想到。”王遒忍着痛在一旁冷笑,“这么多年,你是唯一一个将我打败”的人。我在你身上发现了熟悉的气息,你也是亡命徒?
“有什么事,等你下了地狱再去说吧。”杨源看都没看他一眼,揉起了腿。
两人没再说话。
5分钟后,警铃声传入了他们的耳朵。
王遒看向远处那红蓝交替闪的灯光,仿佛知是大势已去,咬了咬牙,问杨源:“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杨源呵呵一笑,在他耳边说了三字。
令王遒一震。
“诅咒之人也想立足现实,呵呵。”王遒在被抬走时大笑。
片刻。
审讯室。鹭鸶队四人包括杨源入坐。
王遒:你们警察晚上都不休息吗?怎么晚还审?呵呵。
程朝:严肃点,你现在是犯人。
王遒:你们有证据么?
程朝拿出一个档案袋,从中拿出猪店老板的照片,推到王道面前:“他,认识吗?
王遒点头:“认识啊,杀猪的,我经常去那儿买肉。”
程朝:那你就是在撒谎。人家压根只见过你一面,且这一面足以让他证明你从他那儿买过猪血。
王遒:猪血?大补啊!
程朝:再次请你严肃点,这次审讯仅代表鹭鸶队,你难道想让其它人对你严刑逼供么?
王遒:好吧,好吧,我承认,但这样就能判我是凶手了?
程朝从袋中又拿出两张照片,推至王遒面前:他们,认识吗?
王遒:哦,楼上的姐弟,杨筝杨又呗,你们能不拿些有力的证据?磨什么?”
程朝丝毫不理会王遒的嚣张,道:“你的反侦查能力很强,但终究百密一疏。在我们发现尸体的第一场所,我们的确只找到了杨又的指纹脚印,那都是因为你有手套的缘故。但就算有鞋套都会留下能显现个人身体特征的脚印你去不掉,所以,你采用了既能混淆视听,又能清理痕迹的方法:在你走过的地上倒上了猪血。
王遒:然后呢?
梁天成:没有人能一眼看清所有证据,我们在现场发现了你的脚印!
王遒:“不是只有杨又的么?怎么,又改词了?
程朝:“最简洁的一种:1.我们在现场发现了杨又的右鞋印,但他右脚的鞋早在路上就弄丢了。2.监控中出现了这鞋和把鞋踢到监控盲区的你。3.你与杨又身高极其接近,你完全可以穿上他的鞋。4.现场的猪血与你所买的那桶相同。综上,你曾穿着杨又的鞋来过他家。
王遒:好吧,侦探大人。我承认我的确做了这件事,但如果说我只是看了一眼尸体,然后怕惹祸上身所以清理了现场,这种解释,应该说的过去吧?
程朝点头:“没错,但我想说的是,猪血真正的作用。”
“咦?”鹭鸶队纷纷看向程朝,他们不知道程朝还有未分享出的线索!
“掩藏气味!”程朝厉声道,”周四下午,你并没有在家睡觉,而是去洗车。监控完美的呈现了你每日的行车轨道,除了那三家卖肉的外,还有一处洗车店。你运过杨筝的尸体,车内必然会留下血迹甚至气味。如果要自己洗的话根本做不到清理彻底--至少你不行。而为了光明正大的洗车不被怀疑,你伪装成一位屠夫,在车内洒了猪血,猪血的味道足够让你滥竽充数!
“但,我说过百密一疏,”程朝又道,“为你洗车那位细心的年轻小伙,他曾用刷子把你的后背箱刷了一遍,然后一直存着那把刷子,直到我的到来,他才把刷子主动交出,并描绘出了你的面貌。知道吗?在那把刷子上,提取到了杨筝的血!
所有人震惊,王遒也是收起了脸上的那份嚣张。
他们现在终于知道,当初程朝如何信誓旦旦说抓凶手了,铁证如山,只要能证明白色面包车是王遒的,就能证明他是凶手!
这下王道看向程朝,犹如在看一个魔鬼!
“不过--”程朝又道,“我说你百密一疏,而你不曾有过百密,那么,也不止于一疏!”
什么,还有证据!众人再惊。
程朝向大家解释:“这个呢,是教授的功劳。”
只见他再次把手伸进袋子,然后拿出一个黑色的老牌手机。并问王遒:“认识么?”
王遒冷笑:“不过是从河里捞出的报废手机,难不成上面还有证据?”
程朝摇头:“如果是一般情况,那还真的没有。不过,杨又曾帮杨筝对手机进行了质量方面的改造,除了更耐摔外,甚至还有防水功能。当然,像掉河里这种的防不了,但保护它足够了。”
程朝在袋中缓缓拿出一个迷你版的物证袋,里面装着一张SD内存卡!
程朝说道:“从杨筝习武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心思缜密的女人,她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和亲人,所以,这张卡里有着当时她录下的,你行凶的全过程!虽然只是录音,但足以作为证据。你想听吗?
王遒无法再冷静,如果录音一直到扔进河里才停止的话,那么包括他分尸的全过程都会包含在内。
他最终低下了头,承认了所做的一切。
程朝也终于松了口气。他想做的,就是让一个穷凶极恶的犯人服!
其实,他还有很多细节的证据没提,例如洗刷梯间的血迹,杨又家门里的木刺上留下的王遒血迹等等,现看来不需要了。
之后,尽管王遒交代了一切,但对于他的“往事”,却只字未提。
鹭鸶队只知道以下不明真假的内容:
杀害杨筝的确只是一时兴起,因为在面对自己的骚扰,这名女性竟打伤了他,这让他没面子。将杨筝分尸的原因同样简单:方便藏尸,痛恨被这样一个瘦女孩打伤,泄愤。
在杀害杨筝并抛尸后,他曾不放心的去抛尸地察看,不过却不见了尸块的踪影。
当他看到是杨又找回了一切并缝了起来,他便想到了嫁祸。
而对于杨筝那不甘、悲痛、恨绝的双眼,他不屑一顾--人的生命在上帝面前不过蝼蚁,又何况在人面前?
若岚听完他的叙述,气得浑身发抖:“你这个杀人恶魔,你简直不配活在,不,出生在这个世界!
绫武也愤怒的敲响桌子:“你知道你杀死杨筝对杨又来说代表什么吗?还有无数同样被你杀死的人们!妈的,我真想现在就枪毙了你!”
王遒问道:“这个世界,每过几秒会有一人死去?”
绫武:“36秒”
王遒:“那么,1,2,3,4......36。很好,看来这个世界又少了一人——每个人都是为自己而活,不是吗!?杀人没错,但我乐在其中,别人如何,与我何干?”
“C你妈!”绫武忍不住跳起,将身下的椅子高举过头顶,“我现在就杀了你,让你成为下一个!”
杨源,程朝见状,立刻上前拦助绫武。
“绫武哥,不值。”,程朝对王遒也是痛恨,实在想不到用什么话劝阻,只能这么说道。
而绫武,将手中的木椅往地上用力一砸,将其砸得粉碎后便转过身,没再说话。
“好了。”最终梁天成出来打了圆场,“既然案件已破,就把王遒关这儿吧,其他人,通通给我去睡觉!”
没人不听从梁天成的命令,即便再多不满,也只叹气离开。
此刻正值凌晨一点,所有人不得不睡在了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