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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我穿成了穿越小说中的原文白莲花女主

“山哥?怎么了呢?”正在看鸡溜达的轲怜儿,见许一山急匆匆的走过来,问道。

“啊?我没有......”自知即将失言,许一山逼了嘴,狠狠的咽了口唾沫,生怕这张破嘴,直接把偷听二字说出来。

接着,回房拿了弓箭,说要出去打猎。

轲怜儿:不愧是二十岁的小伙子,早上起来还没什么精神呢,吃顿饭就来了神,还能出去打猎。

下午,许一山还真拎回来一只兔子,还有一只野鸡。

轲怜儿瞬间觉得,还是有个男人好,特别是这样有能力的男人,有肉吃,好过日子。

兔子剥了皮,许一山说要给轲怜儿做个毛领。

轲怜儿想了一下,道:“还是留给妮儿当嫁妆吧,我吃肉就行了,最近不知道是怎么了,馋肉馋的紧。”

说着,还摸了摸微微凸起的小腹。

许一山的心,一下子就化了。

他的怜儿,多懂事啊,为了他能跟家里和睦,主动让出了心心念念好久的毛领。

轲怜儿:我已抱上女主大腿,相比于几个月后,现在送她一个毛领,更能凸显情意。

按照第三层故事,《糙夫悍妻》,许妮儿在嫁给沈慕沧后,就开始了发家致富的道路。

赚钱跟捡钱似的,几个月后,再送一条毛领,就是巴结她的意思。

况且,结婚后的许妮儿,根本就不会缺毛领。

毕竟,人家老公沈慕沧,是第一层故事《孤者成皇》,以及第三层故事《糙夫悍妻》的共享男主。

buff叠满,打猎可比许一山强多了。

不过,许一山虽然武力值跟准头不如沈慕沧。

但是作为第二层故事《寒门贵将妻》的男主,他下套设机关的水平,倒是比沈慕沧强。

就好比今天的野兔野鸡,都是没有外伤的。

兔子收拾好了,晚上王氏做了红烧兔肉,还放了很多土豆。

浓油赤酱,大家都美美的吃了一顿大餐。

三乡屯八卦:许家果然发财了。

但是,仍然没有人敢贴上来。

若三乡屯是一片山林,那王氏就是山里的野猪王。

正所谓一猪二虎三熊。

野猪不是体格最大的,但却是最凶的。

谁要是敢到王氏的领地,耀武扬威。

李氏就是样板。

李氏也不容易,沈家是军户。

还没什么官职,世代都得出人当兵不说,不仅没有银钱发,还得自己带粮。

每次离家,都不一定什么时候能回来。

上次还是因为立了功,得了恩赏,才得以回来呆两年的。

顺便跟李氏,连生了两个儿子。

李氏那两年,那个扬眉吐气哦。

之前老沈第一次回来,带回个襁褓中的婴孩,即,沈慕沧。

说是战友遗孤,正好他还没儿子,干的又是有今天没明天的活计。

给沈牧沧办了收养关系,也不管李氏情不情愿,便让李氏去养。

李氏郁闷啊,她确实是只生了一个闺女,但那也不能赖她呀?

她刚嫁过来,公公就在战场伤了腿,退了下来,由自己夫君顶上。

她能生一个闺女,已然是不错了。

不播种,地再肥也长不出庄家。

因为没有子嗣这事,李氏也没少挨婆母磋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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