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洛依背上相机,飞奔着跑出工作室。
今天是于她而言很重要很重要的一天,她最爱的陪她度过无数困境的小说家今日举办签售会。
……
“据报道,知名网络小说家丁程鑫今日在a城举办签售会。”
“这是他小说生涯中第一次举办签售会。”
“为宣传他的下一本新书《依依》”
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程洛依心头一颤。
为赴一场独属于青春的约定,她不远万里,回到这座城市。
-
这是,
他们相遇的起点。
……
思绪飘回从前…
七年前,他便喜欢在课间或是午休时写写随笔。
他性格极为内向,但为人很真诚。
她总被他课桌上一篇篇随笔所吸引。
她提出想看看。
程洛依我可以看看这个吗?
她指着他桌上厚厚的一沓草稿纸。
他似是有点惊讶,点点头,声音很小。
丁程鑫可以。
程洛依开始翻阅他的文章。
他的文笔很好,字迹清秀。
他写的大多是年少的单向暗恋。
很生动,很遗憾。
她是他的第一位读者,她懂他青涩的文笔,懂他字里行间中的爱意。
程洛依丁程鑫,你有考虑过当小说家吗?
她不止一次问他这个问题。
他挠挠头,不知怎么回答。
写作,当时对他来说可能只是兴趣爱好。
程洛依便没在询问。
课间,她再次看到他埋头写作。
程洛依丁程鑫,你会成为小说家的!
她的语气无比坚定。
少年明显慌了神。
丁程鑫真的吗?
程洛依真的啊!到时候可别忘了我啊。
她当时半开玩笑的话语,他却信以为真。
程洛依到时候记得给我签名,我可是你的第一个读者呢!
丁程鑫从她桌上拿过一本笔记本,在角落上签下他的名字。
丁 程 鑫
一笔一划,极为认真。
……
时隔七年,笔记本早已找不到,但她很小心的珍藏他的签名。
那年少时期最热烈的真诚。
她从手机壳后找出那张泛黄的纸条。
当年,她小心翼翼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
她清晰的记得。
丁程鑫如果我以后真的成为小说家了,那我的第一场签售会一定开在a城!
程洛依为什么?
丁程鑫因为这是我们相遇的地方。
程洛依开心的笑。
程洛依那说好了,就算我以后不在这生活了,我也回来参与。
丁程鑫好!
这是程洛依第一次看到他这么开心的笑。
他的狐狸眼很是好看,笑起来眉眼弯弯。
看到他笑,她便跟着他笑。
……
而如今,他真的将第一场签售会开在a城。
在她工作失意的那段日子,她便在屏幕前追更他的小说。
他的文字总是能治愈她,一如从前的日子。
……
她爱好摄影,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摄影师。
但因大学时她选择的专业差异,她在工作上四处碰壁。
她那时唯一的动力,便是看他的小说。
从一开始,几百的点赞数到最后几十万的打赏。
她是他的见证者。
见证着他从籍籍无名,到人声鼎沸。
程洛依丁程鑫,我来赴约了。
程洛依手中紧紧捏着一张门票。
-
属于他的签售会。
这是她第一次参加如此大型的活动。
不由得有点紧张…
……
在高中之后整整七年,他已经发光发热被粉丝簇拥。
而她却刚稳定下工作,在一个很小的摄影工作室。
但她绝不会缺席,属于他的第一次签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