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雷雨天,喜欢吃东西,最喜欢的是李严。
他总是戴着黑色鸭舌帽,凌乱的发丝恰到好处,自我有记忆以来,李严从不缺追求者,形形色色的人出现又消失。
高中的时候,我和李严见的面少了,一月见一次。然而在未曾相处的时间里,他有了女朋友。
他右耳上有一个深蓝色耳钉,是大气简约的款式,很适合他。好巧不巧,我挑挑选选准备了很久的礼物也是那款。
不过不是我送的。
我没有勇气,也不敢去问他女朋友的事。这对我来说太过残忍了。
我十二岁的时候开始喜欢他,到现在的二十岁,喜欢了八年。
但我这辈子注定无法向他述说心意了。
我叫李朔,五岁被领养到他家,是李严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