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愫藏的太好
他总是察觉不到—
为了表达这种欲罢不能的情愫,我们开始频繁的通信。在这种信息普遍的年代,信件何不是一种浪漫呢?我就坐在他的前面,他就坐在我的后面,距离如此之近,然而我们还是隔三岔五地往邮筒里投递信件,那时候我的文笔快速变得流畅起来。
事情发展到后来,我们干脆不通过邮局寄信了,因为有一回还莫名其妙丢了信呢!据汪说,有一次他寄信后总等不到我的回信,后来在学校的男厕所里见到了他写给我的那封信。
得有多少人暗恋你呀!
我几乎听到了汪的潜台词。于是,我们就不再费劲走寄信的程序了。干脆直接将信塞到彼此的书包里,都是前后座的关系了嘛!寄信,何必多此一举!
是的,汪说想念我。我也想念他。即使每一次回头总能看到他的微笑,但是那种触手可及却又不能越雷池半步的抑制,令我们时刻都无法割舍。
我确信,我们早恋了!当然,我不会因此觉得自己不纯洁,反正我们是在互相鼓励。汪拥有自己的房间我可以想象他猫在台灯前给我写信时那认真的样子。我可就不行喽!虽然妈妈从来不管我的学习,但是在家就那么点儿大的地方,写作业的时候,妈妈和姐姐总是在旁边晃来晃去,怎么办呢?嘿,我是块什么料!简直是冰雪聪明、机灵盖世!我想出一个绝妙却又老土的办法,每次给汪回信,我总是将纸夹在作业本下面,她们晃过来时,我就写作业她们晃开去了,我就写信。
每次拿到汪塞过来的信,我总要到教学楼后面的草坪上,急不可待地掏出信封,拆开来美美地读者,像是品尝一碟上好的糕点,总是舍不得一下子尝完,却又巴不得一口气吞下去,好尽情享受这举世无双的美味。
记不得是哪一天,我拆开汪的信,看到了令我面红耳赤的句子:我喜欢你。
噢!汪,我也喜欢你。
我们总是这样,由汪引领着我,而我也合拍地应和着他,勇敢地往前探寻泉水的源头,每跨出一大步,都是小鹿乱撞的欣喜若狂。我享受这种生命的鲜活,这是别人所不能带给我的。
有一回,打篮球的时候,天**然下起大雨来。我顶着满头的大汗,不顾他人的叫喊,洒脱地冲进雨里,全然不顾雨水带来的的任何尴尬。迎面恰好碰到汪同几位同学正往教室里赶,他的目光是那样忧愁。他是在担心我吗?我带着满足回家去了,像凯旋的战士一样豪迈。第二天,我立刻收到汪的信,信里装着满满的牵挂。他说看到我淋雨,真的好心疼,可惜他没有带雨具。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真没用。
我没事的,汪。
果然,我并没有因为淋雨而生病,汪也就不再忧愁了能够引起一个人的心疼,这种欣喜,禁不住在心里疯长起来。
我感觉汪的微笑越来越甜了,我想我的也是,因为我的心里装满了汪给的蜜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