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小安旎机关枪似的一大段话别说把打人的包工头整懵。
就连周斯越都汗流浃背,表情呆滞。
大姐,求放过,我现在非常需要这份工作。
只有这里敢雇佣我这个童工。
大姐,我现在需要钱💰
周斯越都快要哭了😭
“是他要来我这里干活的”
包工头有点被小安旎的话吓到了。
小安旎好奇的打量这个有点瘦瘦小小营养不良的小哥哥。
安母先说话了。
“孩子,你这个年纪应该去上学,你家里人知道你在打工吗?”
“我没有家人,我也没钱上学,不干活我就要饿死冻死”
“啊?你是孤儿啊”
小安旎有点可怜这个小哥哥🥺
“看吧,不是我找他的,是他要来我这里的”
“那你为什么要打他?你已经犯法了”
小姑娘还是不依不饶的。包工头都烦了。
“我乐意。你们管得着吗?”
实际上就是工头他欺负周斯越年纪小要克扣他的工钱,周斯越和他理论才挨打的。
“我不乐意,我报警,让警察来抓你…”
小姑娘张牙舞爪的,可要气死包工头。
安母见周斯越挺可怜的立刻就想到了办法。
“你还是个孩子,你在这里实在是不合适,你要是想要一个有吃住的地方阿姨帮你好不好,还可以上学”
周斯越也在纠结到底要不要接受安旎家的好意。
安母也没给他开口的机会。就是觉着这么小的孩子不适合呆在这里。
强势的让包工头把工钱一分不差的给了,让周斯越收拾东西跟她走。
就这样,周斯越强行被动被打劫走了。
让他意外的是安家母女是直接带他回家了。
周斯越打量着这个不太大但很温馨的四合院。这里有好几户人家,很热闹的。
小安旎一直滴溜溜的大眼睛盯着周斯越看。
“小哥哥,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周斯越鼓起勇气抬头盯着小小精致的安旎坚定的开口。
“肖沐恩,我叫肖沐恩”
还特意咬字清晰,希望安旎牢牢记住这个名字。
曾今往后就只是肖沐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