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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察继续调查上级与外国恐怖分子之间的交易的第十七天。他们终于找到了上级最近几天和他们的交易。
在交易现场把上级逮了个正着。
本来凭借这些证据已经足够上级把牢底坐穿了。
可法院那边却迟迟不肯开庭,一直以“此案涉嫌巨大,不可轻易断定”为由。
故意拖延时间。
——另一边,审讯室里……
一位年老的警察望着那位一直面带微笑的上级,他不禁感到一阵厌恶。那微笑,如同虚伪的面具,却怎么也掩盖不住内心的罪恶。
凝视着上级的眼神,仿佛蕴含着无尽的愤怒和仇恨,渐渐地变得憎恨起来,仿佛要将对“罪犯”的不满和恶意都在这一瞬间迸发出来。
而上级却依然端庄的坐在那里。看那样子——简直把审讯室当成家了。
“呦,警官,这么看我…是干什么呢? 不准备开始吗?”
上级挑眉一笑,动作幅度开始变得大了一些。 手铐也发出清脆的响声。
“呵,你只是一个‘罪犯’,请清楚你的身份。”
警察开口的同时,示意周围的人缓缓打开灯光。
“啪”
一声清脆的声音后,过于明亮的光照在上级的身上,伴随着测谎仪的“滴答”声,审讯——正式开始了。
“第一个问题,是什么原因让你贩卖给恐怖分子军火?”
“当然是为了钱了。 ”
“好的。 第二个问题,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和他们进行交易的?尽量说详细一点。”
上级抬头望向审讯室里黑漆漆的天花板,开口道。
“三年前。”
“也就是2000年的三月十九日。”
“那天,有位自称是‘明珠’的人找上我,说有个方法可以赚钱。 我就和他去试了,一开始并不犯法,后来才开始贩卖军火……”
‘哐当’
在场所有人都被这段话震惊住了。
“对上了,真的对上了!”
现场的其中一位警察喃喃自语,表情逐渐变得惊讶起来。 紧皱的眉头表明了他正在思考什么关键的线索。看向上级的眼神也变得疑惑。
他想起了之前局长给他们看的案件调查里,那起三年的九十八起案件:
‘2000年3月19日,一位自称『明珠』的人开启了她的第一次作案——’
‘下午三点三十三分,『明珠』选择了在槐湳市的一个不知名巷子里作案。’
‘距调查,尸体为十七岁左右的男生,是附近的一位学生。尸体身上的衣服和皮肤紧紧粘连在了一起,只有咽喉处的皮肤被切了下开,可以清晰的看见内部。 凶手还在那里系了根红绳。’
‘尸体身上多达32处伤痕,最致命的是在胃部,胃里的食物被掏空,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针。 无数根针刺穿了胃,血一直持续流了两三米远。’
‘在此之后,每隔一周,都会有一名鲜活的生命消散。 此案件的恶劣程度骇人听闻,以至于后来被封禁,严禁解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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