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饭桌上,洛煜好像满怀心事,总是欲言又止。阿厌心里十分好笑:哥哥都两千多岁的人了,竟然还这么想过凡间的上元节?
她快速扒了几口饭,进房拿了两个荷花灯出来,喊了声:“走吧。”洛煜一脸惊讶:“去哪儿?”“今天上元节,去村口放荷花灯啊。”
洛煜果然一脸喜色地起身,兴冲冲地跟着她一起出了门。
这条小溪从村口最东处一直流到最西处,蜿蜒绵长,清彻见底,是以取名缪溪村。此时村口已经站了许多姑娘小伙,亲亲热热地在一起许愿放灯。阿厌点了荷花灯,将其中一盏递给洛煜,自己学着四周放灯的姑娘们,嘴里念念有词,然后将花灯小心地放入溪中,看着它一荡一漾随着溪水流淌而去。
洛煜问:“你方才许了什么愿?”阿厌大大方方地道:“我许的愿是让哥哥你身体康健,无病无恙。”
洛煜不禁冁然而笑,也依样画葫芦,将荷花灯放于溪中。阿厌问:“那你又许了什么愿?”洛煜却神秘兮兮地道:“等以后再告诉你。”
阿厌有点不乐意,自己都把愿望告诉他了,他却藏着不肯说,真是小气。四周不时有人对他们好奇打量,疑惑这一对男女的相貌怎地如此悬殊?阿厌早已习惯各种异样目光,她反而好奇地看看四周,看人家兄妹都在做些什么。
不远处已经有几个姑娘取出荷包,各自送给了她们的哥哥,那些哥哥们看起来都非常高兴,一个个都喜笑颜开。心里不由暗自庆幸:幸亏季嫂让我提前做了准备,不然只怕哥哥要对我失望。可是那只荷包也实在太丑了,不晓得他会不会嫌弃?
再三犹豫后,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先送出去,大不了被扔回来,总比人家都有他却没有而失望的好。于是伸手入怀,掏出一个墨绿色荷包来,一脸难为情地递给洛煜。 洛煜呆楞了一会,眸子渐渐闪亮起来,惊喜万分地问道:“阿厌,这是你送我的?”阿厌老实地点头:“是啊,我也是第一次绣,丑是丑了点,可我真的已经尽力了,从昨晚绣到今天早上才绣好,手指头都被扎出血来了。你要是实在不喜欢,等会儿扔了就好!”
“你绣得挺好的,我很喜欢。”洛煜一把抓过她的双手,将十个手指头都一一细看后,又轻轻摩挲着,温柔地问道:“还疼吗?”阿厌心里感到一阵异样,连忙将手抽出来:“早就不疼了。”
洛煜红了脸,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轻声道:“我也有东西送你。” 打开外面那层绸布,一个光彩夺目的手环跳入眼帘,那手环是用无数根不同颜色的晶亮细丝编织而成,极为璀璨,阿厌还从未见过这么美的饰品,不由得发出连连惊叹。洛煜握住她左手:“来,我给你戴上。”
阿厌甚是喜欢,右手一遍一遍的抚摸。洛煜笑得羞涩甜蜜:“我还只道是我一厢情愿,没想到你的心思竟也同我一样。这个千丝环是我娘的遗物,她若知道是你戴着一定会很开心。”
阿厌一惊,急着要把千丝环摘下来,哪知这个千丝环却突然缩小,同她手腕贴得密丝合缝,她急得想哭:“怎么办?这是你娘的遗物,我不能要的。”
洛煜摇头:“这个千丝环是用我娘每个族人的发丝编织而成,有安魂守魄之能,极有灵性,它既已认你为主,就再也摘不下来了。”
“可是,这真的太贵重了!”
洛煜双目闪亮如星,嘴角是抹不去的欢喜之色:“对我来说,阿厌你送我的定情信物一样也很贵重,你绣的这两只鸳鸯最合我意。”
“不是,这明明是两只鸭子。”阿厌忽然张口结舌呆立不动,对了,这个绣样很可能还真是两只鸳鸯,只是太过拙劣,所以自己才会一根筋的以为是鸭子,再想到季嫂那个意味深长的暧昧笑容,顿时懊恼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结结巴巴地说道:“是我……是我搞错了,从头到尾都错了。昨天季嫂跟我说这里的规矩是上元节晚上要放花灯,亲妹妹还要送亲哥哥一个荷包,否则哥哥就会失望。原来她说的亲哥哥其实是情哥哥,你知道她说话的口音跟别人不一样。我……只是想让你开心,不是故意的。”
洛煜紧紧盯着她,眼神逐渐暗淡下去,唇角的笑意好似结了寒冰,他沉默了一会儿才又说道:“没关系,本来这些话我今晚也是要跟你说的,千丝环也是我一早就准备好要送给你的。我的心意早晚都要让你知道,阿厌,我不想做你的哥哥,我只想跟你一生一世做一对同命鸳鸯。”
“那怎么行?你是高贵的东海少君,我只是普通凡人修成的末等小仙,而且还这么丑,跟你做结义兄妹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我怎么能再奢望别的?你若是跟我在一起,只会招人闲话。我……我配不上你的。”阿厌慌乱地低下头,从前她还有过幻想,觉得这张脸或许还真能恢复,但时间久了,她觉得根本就是道长爷爷为安慰自己才撒的谎,哪有人真的会喜欢上自己啊?她都不太愿意照镜子,别人怎么可能会一生一世只看这样一张丑脸?
“这世上有万般色相,倘若以色相取人,就会错过藏于石中的无瑕之玉。我见过很多美貌女子,她们有的也不过是副好皮相,在这浮华万象里我只看到一个你,你在我心里就是最美的,若说还有人跟你一样美,那就只有另一个女子了。”洛煜两眼重新放出光彩。
“是谁啊?”阿厌被勾起了好奇心,忍不住开口问,好像心里还有一丝丝嫉妒。
“就是我娘。”洛煜抿嘴一笑,如空谷幽兰绽放:“阿厌,我知道你心里是有我的,可能你自己也不知道,就像一开始我也不懂,原来我对你的情义并非兄妹之情。”
是这样吗?阿厌陷入迷惘。
“你回去好好想一想,不必急着拒绝我。”
回去后,阿厌如他所说,一直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想着这件事,可是直到天明也没想出个结果。惴惴地又挨到黄昏,却是全福乐颠颠地走了进来:“阿厌姑娘,我来了。”
“就你一个人吗?”阿厌看向他身后,并没有洛煜的身影。
“少君今日被召去了宫里,他怕你辛苦做的菜没人吃,就让我来了,他说明后日也不过来了。若是你觉得闷,可以去找陆大娘聊聊天。 ”
这样也好,不然见了面也挺尴尬的,可是隐隐地又感到失落。“全福,你这风寒怎么才好啊?”
全福早就坐下往嘴里塞了一块排骨,嘟嘟囔囔地也不知在说什么。一天就这么过去了,总觉得一颗心荡来荡去,无处可依。第二日,连全福都没有再来,守着落寞的院子发了一天呆。
第三日,阿厌决定去找陆大娘,临行前特意又做了荷花酥,陆大娘喜欢吃甜食,只是她如今年纪大了,不愿再费劲去做工序繁琐的点心。
陆大娘陪着她聊了一下午,还坚持留她吃晚饭,李大爷笑眯眯地去后厨做饭了,这时又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走了进来,这姑娘模样不好不坏,脸上还长有几颗小雀斑,逢人就笑,倒是十分的天真可爱。陆大娘介绍道:“阿厌,这就是上次跟你提到的外甥女小娟,她家就在这附近。”
阿厌便笑着跟小娟姑娘打了招呼,陆大娘拿起桌上的荷花酥让小娟吃,小娟是个直爽的姑娘,说吃就吃,也不客套。阿厌心里高兴,陆大娘身边有这么多人陪着,总算苦尽甘来,自己也能放心地回太清山了。
“陆大娘,我也来看你了。”熟悉的声音响起,一个颀长挺拔的身影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