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捂着脸,羞得不能自已。
居然被宋轩义用霸道总裁的招式给戏弄了。
他不是个古言电视剧的男主吗?为什么会隔壁霸总那一套?
严书瑾抽抽嘴角,难道他之前还在别的剧里混过业务?
想到这里,严书瑾顿觉自己脑洞开大了。
可如果不是这样,他为什么这么精通撩妹?
原本还纠结着这个问题的她,一看到宋轩义衣服上沾着的多彩鸡毛,就破功笑了起来。
“怎么了?”
宋轩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严书瑾上前捻住那根鸡毛,举到宋轩义眼前给他看:“哈哈哈哈!”
谁知宋轩义直接捉住了她的手,严书瑾手一抖,那根鸡毛飘落了下来。
“你干什么。”
严书瑾嘟起嘴,宋轩义微微垂下长长的眼睫,看着那红润的嘴唇,竟鬼使神差地亲了上去。
轰!
这感觉犹如化学药剂在脑海中爆炸成烟花,她和他虽然是老夫老妻了,但当两片嘴唇碰上的时候,她还是会觉得梦幻、不真实。
“好了!”
严书瑾为了不让宋轩义看到自己过分红的脸庞,急忙推开他,一下子跑到案板前背对着他,义正言辞道,“我要做饭了。”
宋轩义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唇,似乎在回味着,懒懒应道:“好。”
严书瑾记得自己初次来这个世界的时候,还是很会做菜的,如今她生了孩子,顾不上那么多了,厨艺肯定变差了,她对此有些忐忑不安。
今天做什么好呢?
严书瑾在脑海中思索着菜谱,终于搜索到了一个做法简单、美味可口的菜色——三杯鸡。
“三杯鸡,这有什么,我千杯不倒。”
宋轩义对这个名字嗤之以鼻,被严书瑾狠狠地拽了下他披散下来的漆黑长发。
自从离开朝堂,宋轩义变得越发自由散漫了。
心里是这么抱怨的,她却莫名感到开心:“这是加入酱油、猪油和甜的米酒各一杯制作成的,因此叫三杯鸡,跟喝酒没关系。”
严书瑾嘴上说着,手里也不闲着。
她将鸡肉切成齐齐的块儿,加入这三杯调味品却不加一点水,直接拿来带盖的小砂锅,把调味好的鸡肉倒入了锅中,就开始在炭火炉上慢慢地用小火炖,直到炖得满屋子浓醇的香气,才停火要取下来。
“阿瑾,我帮你。”
宋轩义此时恢复了人模人样的模样,他体贴地帮严书瑾端过锅来,取下鸡肉置入盘中,浓稠的酱汁铺满了鸡肉,鸡肉的本色倒是被炖过头了显得有些发暗。
严书瑾尴尬地摸了摸鼻子,不是很开心:“唉,果然是生疏了。”
宋轩义从身后抱住她,递给她一双筷子:“来,尝尝,一定很好吃。”
严书瑾摸过来筷子,随口一夹,那酥香的口感在唇齿间爆炸开来,她愣了一下,夹了一筷子给宋轩义。
后者咀嚼半晌,将头抵在严书瑾下巴上:“还是那么好吃呢。”
严书瑾感觉脸又有些发烧了,宋轩义继续回忆道:“我记得你为了不让曾宛秋被选,还亲自下了厨给太后,做的是四喜丸子。”
“这么久了还记得。”严书瑾无理地嗔怪着,眼神却十分温柔且羞涩。
“我怎么会忘……”
严书瑾听不下去了,她再次一把推开宋轩义,在宫里她习惯了和宋轩义秀恩爱,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同样的事却总是怪怪的。
“吃饭吧,都快凉了。”
宋轩义接过一双新筷子,唇角勾起:“好。”
严书瑾初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也是挺不习惯的。
但当她对皇宫里的一切事务驾轻就熟之后,来到各地探查,她又有些不习惯了。
然而,总归是陪她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三个人之一来的,她和他在一起,总是很安心。
今日他们干了几乎一天的农活,洗刷完很快就要和衣而睡。
“轩义。”
“嗯?”
严书瑾躺在宋轩义怀里,感受着暖暖的体温,把手搭在他的大手手心:“我有时候挺喜欢这种生活的。”
“我也喜欢。”
宋轩义闷闷地笑了,他认真地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每天的生活虽然平淡,只是守望着乡村风景和一处田园,但,这样似乎很快乐。”
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简单又平凡,温情又隽永。
严书瑾想,她更深地一步明白了宋轩义为何这么钟情于乡村生活了。
他从小是作为未来天子被培养长大,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好不容才有的闲适休息的机会。
她不知道为什么,开始期盼日后可能归隐的生活。
第二日,一早起床,村民们就敲开了他们家的门。
二人相视一笑,知道:又要出去干活咯!
严书瑾和他来到田地里,已经是秋收时节,整个果园也苹果红彤彤、梨子黄澄澄的。
严书瑾在瓜地里帮忙摘西瓜,宋轩义个高,帮衬着打苹果。
两人在村民们的友善指挥下,很快就掌握了要领,将一个个成熟的西瓜和苹果去秧去梗,放入果篮里。
秋日凉爽的风吹来,吹动了村民们颗颗充满丰收喜悦的心。
看着这样的好收成,今冬不用愁粮食了。
到了休息的时候,严书瑾问他们未来的打算,村民们就是这样说的。
他们只求衣食无忧,能够给子孙留下足够的粮食,别的,科举当官,他们都不求。
严书瑾不免又是一阵心疼——他们在这个小小的地方,几乎与世隔绝,虽然自挣自足,却清贫得连银子都没见过。
她转头,看到宋轩义正在已经摘光苹果的苹果树下写信。
“此村落比较落后,居住村民未曾见过银子……”
她念出了宋轩义正在写的内容。
真是心有灵犀。
她不由得欣喜地笑起来:“写信很好啊,让朝廷注意一下这个村庄。”
宋轩义点点头,他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扶贫济弱,让全国经济更加繁荣。
他想要做一个明君,爱世人,爱他手下的国家。
信写好后,严书瑾和宋轩义把它交给了负责传递的信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