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扬确实没嫌弃,他一个刚被抛弃的丧家之犬,哪有什么资格嫌弃?
不过完全不嫌弃肯定是做不到的,所以他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对这个地下室的环境条件做出了自己的评价。
那就是这个地方在他眼里连贫民窟和难民集中营都比不上,他觉得在外面露天搭个帐篷或者睡在大街上要不就是天桥底下,也比在这里过夜强。
但他没有选择,他只能待在这里。
“你要是真的不嫌弃,那就太好了,时间也不早了,你自己简单收拾一下就睡觉吧,我先走了哈。”
中年大叔交代完,正准备离开,又问了一句:“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顾扬回答:“顾扬,威名远扬的扬。”
中年男人又笑了:“挺不错的名字,祝你在这陋室里卧薪尝胆,早日威名远扬。”
末了,中年男人还不忘介绍自己:“我姓孟,你叫我孟叔就行。”
顾扬点点头,终于想起来要向人家道谢了:“今天多谢您了,孟叔。”
最后两个人交换了一下电话号码,孟叔就离开了。
顾扬随便收拾了一下卫生,倒在还有灰的铁床上,他下面铺着以前用过的床单和褥子,肚子上盖了一层薄薄的被子,闻着还不算太重的霉味和阴暗的室内潮湿的气味,想让自己赶紧睡着,灯泡非常给力地灭了,他无奈起身,以为停电了,打开手电筒,举着手机寻找那处出了故障的电路,发现没断电,灯泡是自己坏了。
他把手机充上电,又倒在一动就吱吱呀呀作响的铁床上,再次催促自己赶紧睡觉,又想起刚才他说出自己的名字时脱口而出的那个成语,罕见地觉得有点难为情,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果然还是忘不了林薇。
自从顾天翔走后,顾扬一直靠着网上零七碎八的各种兼职任务赚取学费,可这毕竟不是一份能够给他带来稳定收入的工作,虽说这间地下室不收水电费,但他并不想一直住在这里,也希望自己能住在条件好的房子里,就像冥想室一样。
正如林薇所说,他之前和她住在一起,省下了一大笔生活上的必需开销,往后他就要完全依靠自己挣钱活下去了。
他第一次体会到了钱的重要性,挣不到钱他就活不下去,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也解决不了,那么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就是找一份工作。
可是谁会需要他呢?他又能干些什么?
顾扬这才发现原来他一无是处,什么也不会,活了这么多年,到头来连养活自己都艰难,这十几年来他到底都在干什么?
其实他很清楚,他在虚度光阴,他在浪费青春,他浑浑噩噩,碌碌无为,并且对自己的这种行为丝毫不感到羞愧,那现在呢?
林薇谴责过他这种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当时他还没喜欢上她,完全不在乎那些不痛不痒的耳边风,现在回想起来,他认为自己应该会觉得这些话很刺耳,变了味道,但实际上他并没有产生这种感觉。
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他都问心无愧。
如果他感到羞愧,就说明他否定了过去的自己,那他遭受的所有痛苦和折磨都算什么?在林薇潜移默化的影响下,顾扬重拾了活下去的希望,即便那朵希望之花已经决定远离他,他也依然记得那些她曾带给他的温暖和美好,这是就算他想忘也忘不了的发着光的记忆啊。
夜深了,顾扬也渐渐睡着了。
无论如何,他迈出了改变的第一步,并且还在努力地往前走,不过因为喜欢一个人而产生的毅力远远不止于此,他以后会慢慢体会到的。
有些东西,早已在他心里悄悄地生根发芽,只待有朝一日开出满树繁花,结出累累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