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纯属虚构,文笔不好,大家看个乐呵就好
夏日的清晨,是温暖的。
窗外的风铃沙沙作响,灵动悦耳,沈恒在窗户前欣赏着这风光。
他思想着,“哎,此景,应该伴个女…男人啊。”
是的,他是个男人,但他喜欢男的。
最新款的爱疯100手机在书桌上摆放着,他拿起手机,看向消息,“啧,400多条消息,我得回复到什么时候啊!”他懒散地身了个懒腰。
那400多条消息,分别来自于400个女生,有十几岁的,有二十多岁的,也有三十多岁的,这些还说得过去,但,还有四五十岁的女人发消息。
发的什么消息?无非就是:“你好,小哥哥!”,“你好帅啊!”或“我喜欢你”还有“我爱你!”
奇形异状,但沈恒只会回复一句,“我喜欢男的。”
他对自己喜欢男的丝毫不遮掩,甚至想要告诉全世界:“我!沈恒!喜欢男的!”
至于为什么有那么多么人喜欢他,可能因为他长的好看吧。
对,通常形容一个男孩子都说“帅气”,但形容沈恒你只能说“好看。”
他生来好看,大概是遗传了他爸妈的所有优点,关键是,一个缺点都没有,才能造出如此好看的他。
至于长啥样,说不出来,就是挺好看。
唉,你说,帅哥为啥都喜欢帅哥呢。
过了几天,他入学了,南宁一中,高一。
该说不说,他学习不错,进了个市重点。
得,他遇见男主了。
男主192,放在人群中一眼就能找到,因为太高了。
男主还帅,名字也“好听”,叫,陆一。没错。就叫陆一,作者想不出来好听的名字,瞎取的。
他俩见面了
在一起了
作者也不知道咋在一起的,可能就是看对眼了,就在一起了。
就这样吧,想不出来了。下章再说。
下章尽量正经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