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巢族对于偷东西是有点天赋的,纤细的四肢不适合战斗,但搞些偷偷摸摸的事情动静却是不大,我想,或许我以后可以试试接些悬赏,走暗杀的路子挣钱。
不过现在,还是老老实实跑商吧。
嗯……“老老实实”地跑商。
我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四周,趁着警卫转头,老板跟客人说笑的时候,偷走了他柜台里最后一块违禁品。
“走了哦,老板!”我冲他笑道。
“下次光临!”他回应道。
千影在门口一边牵着驮兽等着我,一边注意着周围的动静,见我出来,他便牵着驮着朝外走去。
“你胆子很大。”等出了镇,千影说。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嘴里叼了根茅草,呵呵笑道,“都已经离开了蜂巢了,总得叫我有点追求吧,这钱可是好东西。”
千影瞥我一眼,不置可否。
“再者说,偷了东西出去卖了掉,不论价格高低,我们总归是赚的。”我拍拍它身上的铠甲,又拍拍它的刀,“这东西是不是挺好用?”
“嗯。”
我睨它一眼,没再说话。
深一脚浅一脚在泥地里走着,我刚清理干净不久的义腿又沾染上了不少泥浆,正苦恼于这新得到的腿不如老家制作的腿好清理的时候呢,余光却瞥见不远处向我们走来一队血蜘蛛。
“卧*——天杀的***”我低骂一句,“快跑,是**的血蜘蛛。”
千影扛起驮兽奔跑起来,我则紧紧跟上。
说起来,因为跑商的缘故,我的跑步速度也提升了不少,虽然仍旧算不上快,但这血蜘蛛,一时半会也追不上我们。谨慎地跑着路,我们尽力避免着进出水泽,但跑着跑着,前方又出现了一批匪徒。
我同千影对视一眼,一同向匪徒冲去。
十来个匪徒对上十来只血蜘蛛,虽不知谁输谁赢,但叫我们跑掉应当是足够的。
直到跑进了燃烧森林我们才放缓了脚步,慢慢向洼地泻湖镇走去。
后面的路程还是很顺利的,没再遇到什么强盗,也没遇到伽特兽。
“怎么样?”我得意地向千影显摆了明显变多的钱袋子,“无,本,万,利——”
“嗯。”千影一如既往地沉默,仿佛它什么也不关心。
我叹息着摇摇头。
“下一站去哪?”千影问,“钱已经挺多的了。”
“不,还差得远。”我说。
就这样,千影被我拉着又跑了数十次,直到我彻底满意我拥有的金钱数目——它们的数量需要五头驮兽来搬运。
我没再跑商了,我想,我拥有的金钱应当足够我与千影逍遥自在了,于是,我们开始在各个地方旅行,但对于这有限的环境而言,或许用“流浪”这个词更合适一点。
第一站是蒙格勒,一个我早在蜂巢的时候就知道的地方,毕竟在幼时,我便听其他王子说过一片迷雾后面的城市……它还吹嘘过行商的时候忽悠人花二千五买过一个灯笼——那玩意在蜂巢村的卖价是九十开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