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凌越来过一回后,两人的关系奇迹般地缓和了。宋愔归因为那几顿饭,于是更加用心的钻研厨艺。
凌越有空的时候会来坐坐,尝尝她的手艺,偶尔也会小住几天。
这给宋愔一股奇异的感觉,自己仿佛成了后宫里的小主,偶尔得皇帝召幸,而凌越就是那爽完了(特指口腹之欲)就走的皇帝。虽然俩人并没有发生什么实质上的关系。
早上七点的时候,凌越就起床了。如之前每一日一样,宋愔总是会提前一个多小时起来,跟他准备早餐。
宋愔把早餐撞进保温盒里,虽然她目盲,但保温盒里的早餐总是摆放的整齐又漂亮,让凌越屡屡对这个神奇的女人感到惊叹,同时更想探究她还有什么特别之处。
凌越打好领带,拎着保温盒出了门。
宋愔用过了早饭,也带着多多出门了。
之前她眼神儿不好,总怕带着多多出去会管不住它。而现在,托道具的福,她的眼睛已经好很多了,多多在家里待久了也不好,带它出来活泛活泛筋骨。
一人一狗刚从菜市场出来,宋愔空着的那只手还拎着菜,一个人影慢悠悠走过来,挡着她的去路。
宋愔装着看不见的样子,直直走上前去,一脚踩到了那人锃亮的黑色玛丽珍皮鞋上,随后受惊地大叫,“啊呀对不住对不住!我看不见!”
面前的女人惊叫一声,连忙从她脚下抽出自己的脚,脸都气红了,“你故意的是不是?”
宋愔这才恍然,“你是……白荞?”
白荞低头看了自己印着一个大脚印的鞋,强压住火气,冷冷道:“我想跟你谈谈。”
白荞约莫二十五六,面容姣好,棕色的发在脑后盘起,妆容精致温婉,只是眼神沉郁,与她知性端庄的装扮极为不符。
两人坐进了一家咖啡厅,多多蹲在宋愔脚边,极为不安地蹭着宋愔的脚踝,宋愔有一搭没一搭地抚摸它的毛发。
白荞微微一笑,“我真是小瞧你了。我原本以为你只是个靠家世地位笼络住凌越的绣花枕头,没想到还真有几分本事。凌越这几天天天都往你这里跑,跟我聊天的时候也有意无意地提起你,我倒想知道你给他喂了什么迷魂药。”
宋愔感到好笑,“白小姐,你是在质问我?”
白荞弯着的眉眼却没有一丝笑意,冰冰凉凉的。
宋愔装着目盲,眼睛却一眨不眨盯着她的姿态,只觉得格外讽刺。“白小姐这番做派,不知道的,还以为白小姐才是凌越的正宫呢。”
白荞反唇相讥,“什么正宫不正宫的,大清早就亡了。你靠着家里在我和凌越之间横插一脚,你以为你和凌越之间能长久么?他把你一个人扔在小区里,连家里的主宅都没让你住进去,就足以说明问题。可是宋小姐,你真的很会装傻,凌家对你的态度你总是视而不见……哦,抱歉,我忘了,你确实瞎了。一个遭逢变故还瞎了眼的女人,确实惹人怜惜。出于情分,凌越确实得安慰安慰你,不过是在看你可怜的份儿上。你不会以为,他真的把你当回事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