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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迷途

在迷途

5年冬。

凌晨的街道寂静得就像消音的歌,我踏在雪里吱呀声此起彼伏,我走在5年前走过的街道上雪飘零在昏暗的路灯下,与缕缕光线纠缠不休。冥冥中,我恍惚间瞥见一模熟悉身影,与回忆里的那抹重合间。

我拔腿追上去,跑了几步又在街角顿住。一片雪在眼前兜转了几圈,被伸手抓住,冰凉的寒气从手心蔓延开来,我对着那个身影消失的街角惆然片刻。

周遭驶过的车与雪地碾压起一地乱响,我在这嘈杂中,悄悄说了句

“好久不见”。

五味杂陈瞬间涌上心头,低头看到雪白地面被砸出两个灰色漩涡。

蓦然。

我只身站在皑皑白雪覆盖之下的大街,任细腻的雪吻上我斑驳的侧脸。

我在这无人的街角上演重逢的老套戏码,却将一个人独角戏演的热泪盈眶。

风吹雪落,别来,无恙。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篮球场,他凌乱的头发随着风吹得很乱,我顶着烈阳回头看,他也为了过一个球,转过来身。

“哎,你看他”我拉了拉身边朋友的衣角,目光深深浅浅映在他身上。

我忘了天气,忘了那天拂过我们面颊的风,却独独记住了他。

他左眼角有一颗泪痣,半边脸上有酒窝。他有一双很锋利的眉,一对深邃的眼睛。他热爱打篮球,上学总是先在篮球场打一会篮球,中午更是来的早,到篮球场的路程他走路带风。他剃了头会带帽子,后来近视了还带了眼镜。他手表喜欢带在左手腕上,拿书也喜欢用左手。他擅长交际,和很多人都玩的好。

第一次正面交集,那一天周三,迎来明天月考的我一边和朋友谈论什么一边走过篮球场边的路。

我时不时会向他那边瞟一眼,因为他真的很帅。我走过他身边,要走远的时候回头,正巧看到了他滚过来的篮球。

我真的觉得好小说啊,虽然我知道我不是他故事里的女主角,可那一刻,我故事里的男主却是他。

我愣住在原地,呆住几秒后,朋友笑着跑走了。

想跟着跑的我迈出脚却还是停在了这一步。我忽然问自己,想吗。

想接近,想喜欢,想。

我回头,抱着一堆书的手抱起球的时候有些费力,我对着他模糊的方向望过去把球扔给了他。

他清楚的声线在夜色里蔓延,模糊的周遭都不那么清晰。也许只有那一刻吧,命运将我们此刻骤然拉近,我忐忑着望过去,球在他身边弹了两下被他双手接住。

他说:谢谢。

那也就是后来,我执念着走了一个秋冬的篮球场,虽然再也没机会给他捡球了。不过,看到他的身影,斜背着的书包,恍惚在夜色里,披着天边淡橙色的落日时,我还是会忍不住,生出片刻天长地久。怎么会不想呢,他是那样的好。

买了一个日记本,写下来那段日子。就好像是,纯粹的色彩调和泼洒,落笔沸沸扬扬写下一篇青春,都是必然的,是我的心甘情愿喜欢上他的。

升国旗的时候我永远偏着头看初三的那片区域,在茫茫人海中期待与他的不期而遇。音乐课坐最靠窗的位置,听篮球场上回荡的节拍。晚秋的风很冷很冷,我胸口的口袋里装着写着他名字的小纸条,放学执着于走那条路,看夜色里的他打球。

我缩在领子下面,站在转角,等在楼梯口,费尽心思,为了偶遇,为了与他擦肩而过。然后偷偷笑,小心翼翼地回头。篮球场上无数次,他望过来我这个方向,我就会迅速低下头,转过身,装作路过,装作没有不知所措。

我喜欢在班车上看他走在夜色里的身影,喜欢看他映在玻璃窗上完美的侧脸,喜欢他的遥不可及和身上弥漫的青涩和少年气。可我只敢远远看着。我没勇气创造我和他的故事,就像我打心底觉得我们并不般配。后来千回百转,兜兜转转,到最后想想,当初也只不过图擦肩而过的一瞬罢了。

元旦联欢会那天,夕阳西下,篮球场上人很少,不少人还在开联欢会,我就知道,我们都是跑出来的,他打篮球,我看他。我用朋友的手机,偷偷拍了他打篮球的照片。夕阳镀着一层金边,我离着他不远不进的距离,却仿佛看到了他深邃瞳孔里映出的光。

我不停的按下快门,想要记录下那个男孩的身影。他突然偏过挡着他脸的篮球框杆,直直的看向了我这边,他有没有看到我我不知道到,但我快要疯了。真的有那么一刻,我觉得我要够到太阳了。

在夕阳穿透干枯枝丫泻下的阳光里,我好像读懂了爱的定义。是在这兵荒马乱的人间里,枪支炮仗在耳边轰响,我却愿意停下来看看你的模样。

我找人要了两次他的联系方式,都被拒绝了。可还是偷偷问人要了他QQ号。

是否,爱里的卑微的坚持不懈,都是因为觉得自己还有希望。

点进他更换很多的个性签名时,我才突然发现,我走近后接触的人,与那个我心里的男孩相差太多了,陌生的到我不敢认。那一瞬间,百感交集。

可当时我还是在一遍遍难以置信中接受了他,人好像就是这样,在觉得自己有机会的瞬间里,脑海里找一万个遥不可及的证据。确凿他不喜欢我的时候,反而又开始找蛛丝马迹给自己支撑,要喜欢下去。

他生日那天,我还是给他发了QQ,祝他生日快乐。

他回:?(表情)

实话说有私心,想要的更多。

很开心吧,后来就这样顺理成章加上了QQ。可我不该走出这一步的,尽管当时很快乐。

我太贪心了,回过头来的时候,我总是这样想。

离他最近的那次,是他去找他喜欢的人而在我们楼层打水,我也去了,离他很近的位置,光穿透玻璃,好似在他身上撒了一层雾,那样不真切,他却又是那样真实。我的神经好似胶水粘在他身上,紧张的手抖和心脏声那样剧烈,那一刻,万物静默。

时间的纬度被拉得很长很长。我多想就那么站在他身边,又为自己的不起眼而自卑,我内心哀怨道想要离开,可还是舍不得离开只有我和他的小小一隅,可能是阳光撒在我身上太暖了,我就是舍不得放手,我就是想要的更多,再多一点,一些,或者,一点就好。我想叫他回头,又怕他真的回头。

知道他一直都有知道我时,是星期四。是朋友告诉我的,他说,他知道QQ里的人是我。

那天的日记真的写得好长啊,最后我说,我想等他,等他在风里回过头,等他看见我的坚持,等他在我所谓的“迷途”里知返。

就是第二天,下雪了。

我高高兴兴得在篮球场上人潮拥挤间找他,看着校园里情侣们拉着手,看着男孩给女孩拍掉头上雪花。

我脑子里忽然闪出一句话:他朝若是同淋雪。

语文课上课前看到他在我们年纪走廊里跑过了,就从我身后,我高兴得在温暖的教室里给朋友诉说这件事的时候,朋友说,他叫我以后不要看他了,他怕被误会。

我愣住了,就那么愣着,半分钟回过神来,我勉强笑了笑,轻松得说:“怎么可能”

我永远忘不掉我朋友看我的眼神,带着怜惜,带着小心翼翼的关心。

那一刻我全身都在抖,我看着他嘴一开一合,我就希望他严肃的脸上换一个表情,拍我的肩来一句,我开玩笑呢。

可是,没有。我什么都没有等到,等不到期待,只等到他更加确凿的回答和证据。

我当然知道他不喜欢我。可我又难以接受,他真的不喜欢我。

我不是福尔摩斯,没有探究真相的勇气。我只想在阳光笼罩下好好爱一个人,只想有一天能牵他的手看他笑。

那天我一个人踩着雪回家,叼着草莓味的棒棒糖却尝不到甜味,我终于相信,世界上真的有不甜的糖。

也算共白头吧,我想

棒棒糖被我我扔进垃圾桶,嗤笑着自言自语了一句不值得,后来便再也没买过草莓味棒棒糖。不值得的,也不仅仅是一根五毛钱的棒棒糖。

有一天晚上,我靠着好朋友的肩看天空。谈论起这件事的时候,我忽然说了一句我真的喜欢他,沉默半晌,眼泪突然就挣扎着从眼角划出。

“他怎么就不喜欢我呢”

我至今都记得,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自己都觉得幼稚极了。可泪水划过脸颊的那一刻,我还是无助又迷茫的像个小孩子。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吧,拼尽全力,也还是不能得偿所愿。

他大概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我有多喜欢他。

从网上看到过一个话题,说喜欢的人忽然有了对象是什么感觉。

只记得那一天阳光很好,厚重的树荫映在他们两个身上,他的笑赤焰得像灼烧我少年心事日记的烈火。那天宽大衣袖下我拳头攥得很紧,却还是冰凉。在风把头发吹起轻抚脸颊盖住我双眼的片刻,没有人看到我红了的眼眶。

我不想承认,她们是那样般配。我又不得不承认,他的笑是那样温柔。

那一刻我就在想啊,我果然没有看错,他就是那么温柔。只是我只能眼睁睁看着风把他们的背影模糊了,直至斑斓一片,却再也力挽狂澜不了深渊里最后一丝阳光。

后来他也曾说过,叫我可以看,但别靠太近之类的话。他不知道,我彻夜难眠捂着被子掉眼泪的时候,我只是想要回到过去。

回到过去看着他打篮球的那段时光,回到擦肩而过的瞬间,回到初见的笑容,时光阴影里的我,是他最虔诚的信徒。

我喜欢《耿》里面的一句歌词“你会恨我吗,至少别忘了吧”也许因为感同身受吧,我怕他讨厌我,恨我不至于,我根本不值得他恨。

可惜那天晚上,没忍住说了不好的话,可惜一时冲动,毁了费尽心思堆积的暗恋,都没了结局。

“死渣男你不配老子掏心掏肺的对你好”

我以为我恨他,我以为我恨这段爱恋的无果,我恨他反复的吊着胃口。但其实,我不过是爱而不得后不甘和无底洞般的难过。我就像一只失了心智的刺猬,尖锐的刺谁都扎,但我还是讨厌那个毁掉我心中男孩的他。他不是他,我喜欢的他早已不是他了,我爱得呢,好像是他又好像不是他。

四面楚歌如果不算太差,那自我感动酿成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其实是我要的太多。

其实他从我第一次要联系方式,就注意了我。他明白我的心意,清楚每次每次的巧合就是我的刻意为之,日复一日幼稚的遇见里,却还是不屑于给我一个,哪怕一秒就会叫我开心很久的目光。

他并非无声的海,只是不为我澎湃。

我寻遍记忆里所有字眼,却发现,所有的过往在描述里不过是或大或小的重复,可其实那时的每一天都是特别的,那是每一寸的目光都意义非凡。

可是后来,我只能用很多个无数,无力又苍白的描绘那时所有擦肩而过不同律动的心跳,和悄悄望过去,极其复杂的眼神。脸上又不免挂上难过。

或许是我词不达意吧,又或许,那些被清水浸润,被阳光洗涤过的日子,语言的表达在真实的感觉面前,差的太远。用喜欢都玷污了,不是吗。

后来,我就把日记本撕碎了埋在了篮球场边的一棵大树下。

我喜欢的男孩喜欢打篮球。那我呢,也算那个不算寄托的陪伴。其实,是我心里的执念罢了。

还有,以后打篮球不要受伤了。

但也从此,我亲手撕碎了我十四岁最纯粹炽烈的爱。

又是一个晴天,几乎是一个和初见一模一样的日子里,我却已泣不成声。泪水划过我脸颊的那一刻,我竟不知是悲是喜。

福祸无门,惟人自召,一切恶缘,皆有因果。

注定难过的孽缘,却在汹涌的血液里,虚度着年华。

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只是那些多余的不甘我只配将它撕碎。那过多的奢望,我只敢将它埋葬土下,任时光腐蚀,爱意了淡。

只是如果有机会从来,我们还是不要遇见了。是非因果,不过浪费纯粹,挥霍爱情。

我还是瞒着所有人又偷偷喜欢了他很久。

还是会在碰巧撞见时,悄悄斜他一眼,还是会刻意在目光所及之处寻他的身影。我还是喜欢他的眼睛,他那滴水成冰的眸子里,装着数不清的情深,或许我只是在他眼里一闪而过了罢,但都不是那么重要了。

那些喜欢被悄悄埋藏在了无人知晓的地下室里,阴暗和潮湿充斥着我所有感官情绪,枷锁捆绑缠绕着,野心最终都成了桎梏。他们被大雪皑皑掩盖,堆积沉淀,再也看不到了。

还是会遗憾吧,还是会有无力的时候,还是会在回忆起情深意浓时下在心里的那场雪时,还是会难过。

那个夏天,我总是吃着冰棍倚在小卖部的墙边,看着遥远的他的和她走过我身边,我也说不上来到底是什么心情,还是有喜欢吧,只是少了非要在一起的执念了。

我明明先遇见他的,怎么我才像是那个后来者。

可感情又有什么先来后到呢

爱是一物降一物

他仍然很帅,穿着我不曾见过的短袖,脸上挂着我不曾见过的灿烂微笑,比无数次我看到的都要炽烈。

很久没有制造偶遇了,也很久没有刻意见过了。他变得不再像曾经的那样,走路都会皱眉头了。这是好事啊,他该幸福。

六月末,他中考,我记得我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样子。我仍然站在小卖部前面,只是冰棍已经吃完。

我最后一次看着他回人海,看着那个那个曾令我疯狂痴迷的背影慢慢消失在视野,模糊到再也看不清的时候,我阖上眼,努力在脑海里刻下他的样子。那是我唯一一次肆无忌惮的看他,也是唯一一次不惧怕他目光希望他回头,或许,我才在这一刻学会怎样爱一个人。

但是,却是错过了,是我不成熟,是我把懦弱,当自由。是我用最错误的开头和结局承载了整个青春一腔爱意的孤勇。夏天最后的最后,我不舍于那个人却还是放他走。

在乌云间隙中泻下的阳光里,我最后一次毫无保留,倾尽所有。

我找朋友祝他中考顺利,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份,那一刻我好恨啊,恨自己愚蠢又固执,恨命运的嘲弄和滑稽,恨所有付出的无果和冲动的傻事,恨老天没给我漂亮的长相,恨缘分没给我长久的时间,恨无数次踌躇不前的回头,没有被他看见。

我打破内心规则去看他打球,看着他背影还是舍不得挪眼。当他淡出我视野,一步一步,我突然明白,我跟眼前那个走远到快要看不见的男孩,没有以后了 。

我在时光中挑挑拣拣,正午1点半的太阳晃过头顶时,我还是看过了他最灿烂的笑。

就像一场浩大的烟花,在引燃的那一刻,注定了谁都逃不过的循环,绽放,再在无际的夜空中凋零。

生活就像带着磁力相互吸引或排斥的磁场,无缘的人,注定会说再见。

后来我无数次经过那个偶遇的岔路口,望过去的时候还是希望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车水马龙的街道乱糟糟的,时间好像也可以过得很快,停在原地的,从来都是我。

可我也从未真正邂逅过,驻足我青春的那个他。

也许,就是缘分尽了。

很多次梦里,他出现与那个空荡荡的路口,穿着初遇时的深绿色的卫衣。斑马线尽头的红路灯闪出红色,我却不顾一切冲了过去,我拼命在人海里寻找他的样子,只希望梦给我一刹那希望的永恒。然而,一辆车驶过,碾压了周遭破碎的一切。

梦救赎于我,亦摧毁于我年少的他。泪眼婆娑中,始得解脱。

我再也没有对谁心动过。

我会在这场800米长跑冲过终点线的那一刻,停止心跳。我会在渡不过一片海时,变成泡沫。

直到属于我们的那一页终于被风吹过了。窸窣作响中,枉然时间碎屑沐浴于我。从间间隔叠合,飘飘然空中此起彼落,我知道,那都是我逝去的光阴。

雨季忽然停了,我才发现,青春竟然会有那么痛。

我是这荆棘丛生迷途里寒冬与炽夏两股相撞而来的风,他是蓝色大海下最难测绘的暗流,在最汹涌的雨季里,我也用目光抱他背影万次。

我深知风并没有吹向过我,它略过我脸颊,吹起我轻柔的发丝,吹乱了所有一切,却也不经意间温柔了我那草木皆兵的青春。

然而,只要发芽过的小树,都不算残枝败柳。

我仍然怀念,这迷途的风。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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