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这儿就当自己家,别拘谨,喝。”
说着,闵玧其自顾自端起一杯57.1°的阿贝漩涡小酌一口,酌完面色舒畅回味无穷。
我在他对面捧着个小破一次性纸杯坐立难安,不知道他单独喊我过来是想问田柾国的情况,还是单纯想用这杯烈酒搞死我,可是无论哪种情况,都不是很好。
“警官,有事儿您说话。”
我放下酒杯,看着他紧咬下唇目光如豆,这两天过的太坎坷了,甚至让付裕拿走的鸡腿儿到现在都没及时吃到肚子里。
“没什么事儿,看看你长多大了。”
“……嗯?”
这一副长辈看孙子的眼神是怎么回事?
闵玧其放下酒杯,起身踱步到我身侧,探下身子左右打量几眼,良久,他伸出那双白皙粗糙的手摸摸我的发顶,慈爱道。
“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就这么高,那时候你被一只还没小腿高的小羊羔追着跑,边跑边哭,鼻涕眼泪糊了满脸,看见我抱着大腿就往上爬。”
死去的回忆在攻击我,是有这么一回事,不过已经过去十几年了。
我看着那双眼仔细回想,终于在记忆深处找到了个条件可以与之匹配的人,糖糖哥。
那是我家一个小哑巴邻居的亲戚,刚好暑假去他家玩,刚下车提着行李箱就被我蹭了一裤子鼻涕。
彼时田柾国像个恶霸,他年纪比我小一岁,小时候个子矮矮的,努力站直身体也刚刚到我的下巴,互殴不成就非要用他那只小羊羔咬我,当然不能让他如愿,于是在我撒丫子逃命的途中认识了他。
当时忙着哭,没看清人是谁就急忙将这个温暖怀抱当做避风港,他把我提起来抱在怀里,用手轻轻拍着我的后背,声音清冽又好听,带着笑意侧头问我。
“连只王八羔子都打不过,你是小废物吗?”
听到这句话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用胳膊擦了擦眼泪,抬起那双泪汪汪的眼盯着他不放,那是小时候我见过最好看的人。
一双可爱的眯眯眼,白到发光的皮肤,上翘的唇角以及明朗的笑容,让我想起了楼下那只每天都懒洋洋躺在地上晒着太阳的猫咪。
我吸了吸鼻子,虽然年龄不大,但仍想给他留个好印象,于是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剥开包装,将我最喜欢的柠檬味糖果塞进他的嘴里。
“你能和我结婚吗?”
时光回到十几年后的今天,当时不知道怎么脑袋一抽,连人家叫啥名字都不知道就要嫁给他,美色误人,美色误人呐!
这么一回想起来,我和闵玧其满打满算也就见过两次,一次是初见,一次是告别。
他没有在亲戚家住几天,来匆匆去匆匆,顺便着把隔壁那个常年不见人的小男孩带走了。
我哭的比被人揍还伤心,扯着闵玧其衣角不让他走,非得让人家等我长大跟他结婚,大家权当我是个笑话,因为围观的众人看到这一幕,全都笑得前俯后仰,只有田柾国抱着我的后背帮忙顺气儿。
闵玧其蹲下身,从背包里拿出一大袋子橘子味儿的棒棒糖放到我手里,笑着说。
“柠檬太酸了,我喜欢这个。”
他走后没过几天,田柾国的小羊羔死了,他哭他的小宠物,我哭我的未婚夫。
总结起来就是丢人,太丢人了。
“你还记着……哈哈哈……真巧啊……”
我低着头讪笑两声,也不知道这位小时候被我要死要活,惦记着非要结婚的人骚扰是什么感受。
“不巧,今天还有位老同学。”他站直身子,向门口招呼一声,“泰亨,进来吧。”
闵玧其一声令下金泰亨推门而入,但他此时看起来腿脚不是很利索,因为他长了第三条腿。
这小子,拄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