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凤这是在做白日的美梦。
在他的梦境中,自己仿佛再次来到了当日群起而攻之的情景,眼看着自己已经没有退路,眼看着自己的同伴被杀,自己没有任何迟疑,直接就将自己的元婴引爆。
丹田中传来的剧痛,让他永生永世都记忆犹新。
直到现在,这种熟悉的感受,才再度出现。
但这一次,由于没有了生命的威胁,她的痛苦被延长了,所以她觉得自己的时间过得很快。那是一场可怕的恶梦,他在恐惧中拼命地挣扎,但也在恐惧中苏醒过来,然后坠入更深处的痛苦之中。
过了许久,眼前的画面陡然一变,他再次看到了当初见到的那一幕,也看到了林铃。
当时的他拿着一把长刀,架在了男一号的脖子上,气急败坏地说:“我跟你说,老子就算功力全失,心剑全灭,从此再无修行之途,也绝不会爱上任何一个男子!你就别想了!”
我可以跟你说,我已经失去了所有的修为,失去了所有的精神,失去了所有的修炼之路。
旭凤猛地睁开眼睛,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再一看,眼前一黑。
青年愣了一下,旋即不敢相信地用双手掩着自己的右眼睛,瘫倒在地上的稻草上,身体颤动,无声地哭泣。
不出所料,他的一身修为,一柄神剑,都已经被破去。
甚至他的一只眼睛都瞎了。
在这一刻,他突然有种绝望的感觉,恨不得找个岩石,一头撞死,或许还能从头再来。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绝对不会再听赵无暇的话,他会在去凤凰神殿之前,先折磨魏峥一命,一想起这个血眸男子,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全身都在发抖!
“那你打算怎么办?你可要想清楚了,这是你唯一的轮回,你可别想着自杀,从头开始!”
青年沉默片刻,突然出声:“你存心如此。”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像是被撕裂了一般,但还是用眼睛看了看。
他总算知道,为何这一次,会让自己化身成一只小白兔了。
野兔是一种很温和的生物,不会伤害人。当他看向你的时候,一副很听话的样子,让人很难理解他温和的外表下隐藏着怎样的真相。
此时,他正用一种柔和的红色眸子看着旭凤,可怜兮兮道:“你这是说的哪里话,我这不是为你好吗?”
青年淡淡道:“这么说,你也是在帮我?”
“当然!”点了点头。“修炼可以让你的修炼速度更快,你对展仙宗也是忠心耿耿,为什么不走这条路?”
“尉铮是个很厉害的人,你在他身边学到了不少东西!我调查了魏峥的背景,他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他一定会对你负责任的,到了那个时候,你想去哪儿,他就去哪儿,想要继承你的身体,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你何必如此固执,不然也不至于让洛沦落到如此境地!”
旭凤突然插嘴,讥讽的说道:“你又不是在帮我,只不过想多捞点运气罢了。”
“那是自然,我的运气也是如此……”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突然停了下来,因为那只野兔已经不见了踪影。
旭凤一回头,便看到眼前的男子,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
“你刚才叫的是什么人?”
青年没有回答,只是用怨毒的目光看着他。
魏铮的嗓音已经没有了之前的血色,他的嗓音也变得沉稳,带着几分魅惑。
他应该是一个很注重个人卫生的人,醒来后立刻换上了一套崭新的衣服,这套衣服是凤宫制作的,有着鸟类特有的特征,上衣敞开着,将身体衬托得更加强壮。
他那头近乎垂到地面的黑色长发被扎成了一个简易的马尾,露出了一副棱角分明的英俊面容。
这是一副令人一见难忘的容颜,轮廓分明,双眉如剑,英俊得仿佛不是真实存在。但乍一眼望去,并不能用“美”来形容,只是盯着他的眼睛,就能感受到一股强大的压力,让人不敢与之对视。
总之,他往哪里一坐,就给人一种强大的压迫感,不仅仅是他的修为,更重要的是,他往哪里一坐,就给人一种不可小觑的感觉。
旭凤只是盯着他看了片刻,便迅速认输,愤愤地转过了脸。
男子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然后将一件衣服扔到了他的面前。旭凤忽然发现自己身上还披着一件残破的长袍,低头一看,不由瞪大了眼睛,只见那件薄薄的长袍下端层层叠叠,上面的绣线清晰可见,上面还点缀着许多花朵,一看便知是一件女子长袍。
刹那间,羞愧,恼火,旭凤的手都有些颤动,颠声道:“要不然,你还是死在我手里吧,要不然,我终有一日要你死。”
尉峥一愣,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这是皇宫中仅存的两套衣物,我这套对您来说,实在是大了些。”
“……”旭凤。
他转身,蜷缩着身子,一言不发,尴尬地闭上了眼睛。不多时,听到那个人的脚步越来越远,青年浑身一松,缓缓张开眼睛,面不改色地望着前方的漆黑。
不知过去了多少时间,小混混昏昏沉沉,又一次睡着了。
旭凤就在这种昏昏沉沉的状态中,渡过了两日。当他第一次苏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一股温暖的气息笼罩在了自己的身体上,这个人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他的身边,将他裹在了一层衣服里,虽然不是裙子,但还是能感受到他的温度。
第二次睁开眼睛,是在一片耀眼的光芒中睁开眼睛。
凤宫的最深之处,不见天日,察觉到这一点的旭凤猛然一震,从地上爬了起来。
刚一动,全身就传来撕裂的剧痛,他试着催动了一下,但小腹中依旧是一片空白,没有任何的反应。
但他的左眼,已经恢复了一些神采,隐隐有了一抹神采。
只见那只小白兔,突然从他的脚底冒出来,兴奋地叫着:“你终于醒来了,此乃凤宫东侧的一棵古树之上,这些日子你都在睡觉,大能看在眼里,所以才将你放在此,让你在此沐浴阳光。”
旭凤也不理会,从怀里掏出一件衣服,一瘸一拐地朝门外跑去。
这是一座非常简单的树屋里,应该是凤族守卫在这里守夜的临时住所。当他推开房门的一瞬间,阳光照进他的眼睛,晃花了他的眼睛,让他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但他的身下,是一大片密林,低头望去,还有鸟儿在密林中跳跃,让他的心情变得好了许多。
“你可别乱来,你的修为已经被废了,这要是摔下来,你必死无疑!”
旭凤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嘴角勾起一抹狞笑,然后一步踏出,凌空而立。
兔子惊恐地拽着他的裤子。别轻易认输!你被那位强者盯上了,他一定会想出办法来帮你恢复丹田的!想想我们的宗派被屠杀了数千人,难道你就不想为我们的宗派复仇?难道你就不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人,在背后捣鬼么?”
闻言,青年缓缓收回了腿,野兔擦了擦额头上并没有的汗水,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叹息。
“天下哪有平白得来的好处。”旭凤缓缓说道:“你说是不是?”
“对,对!”小白兔眼中精光一闪,道:“我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你走到这一步,至于奖励,你只要抽取一些气运即可。”
“你说的没错,我们之间的合作,就是相互的。”青年露出沉吟之色,“那么,等到哪一日,我们之间的这种利益交换,已经到了不可持续的地步,是否可以让我们彻底决裂呢?”
兔子警惕地听着,支支吾吾地道:“这,这,这是要干嘛?”
旭凤低头,用自己仅存的一只眼睛,仔细地看着手中的指环。
那只野兔像是有了某种感觉,嘴里叽里咕噜地说着话,试图说服旭凤,而那名青年却是置若罔闻,只是摘下了那枚指环。
他已经说过很多次要把这东西丢开了,现在总算是做出了决定。
伴随着一声轻响,那枚指环划过一条银白色的轨迹,而那只兔子原本有些紧张的身体,也逐渐虚幻起来,最终彻底从空气中消失。过了一会儿,旭凤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他试着打开了自己的系统面板,面板上的按键全部变成了灰色,面板的最顶端赫然出现了一行字:“已与本机断开连接,本机无法开启。”
旭凤轻轻叹了口气,整个人就像是被抽干了力气一样,颓然地倚在了墙上。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滴”的一声,他的瞳孔猛地一缩,耳边传来了系统的提示音:“你发现你距离我只有十米,请问你要再次启动吗?”
旭凤:“……”
一阵风拂来,他猛地抬头,赫然看到魏峥已经站在了自己面前,手中还握着刚才被自己扔出去的储物戒。
他整个人都绷紧了,如同一只受到惊吓的猫咪,身体也绷得笔直,摆出了一个防守的架势。
魏正的上半身被一块五颜六色的布条包裹着,青年这才想起,这是他那天送给他的衣服。旭凤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裳,又看了看自己的衣裳。
旭凤一阵无语。
这位大能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自己身上的衣服,只是轻轻抚摸着自己的指环,沉吟道:“所以,你刚才是和这个指环中的意识交流的。”
晴司冷漠地看了他一眼。
“战天宫的人?”尉铮缓缓抚摸着手上的储物戒,“当年,我与你们宗门的创始人,曾经有一次机会,与他交过手,他的剑法,十分了得。”
“也就是说,现在的那个什么展仙门,早就不存在了?你是来寻仇的?”
年轻人淡淡说道:“我的宗派还在,你就不用担心了。”
尉峥眉毛一扬,来了几分兴致:“不过,我看你说起宗派的时候,表情不像是在说谎。”
小男孩撇了撇唇,不肯说话,尉铮突然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抓住小男孩的后脖颈,将他拎了出来。
旭凤目瞪口呆!
不等他有任何反抗,就被人一把抓住,带出了树房,朝着天空落去。
这棵大树足有百米之高,旭凤双目圆睁,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是一只破布娃娃一般,笔直的向下坠落,狂风呼啸着吹在他的脸上,让他的心脏怦怦乱跳,仿佛要从他的心脏中跳出来一般!
当他的身体落到谷底,即将砸在地上的时候,他的眼睛猛然睁大,下一刻,他的右臂被人抓住,整个人腾空而起。旭凤勃然大怒,一把抓住魏峥的手臂,一脚踹向魏峥的裆部!
然而,尉铮根本没有给他任何的时间,直接将他扔在了树上,然后一只手掌按在了他的肩头。
旭凤狠狠地瞪了魏峥一眼,魏峥冷笑:“你还真是贪生怕死。”
青年勃然大怒,喝道:“滚!”
“总算肯开口了。”尉铮微笑道:“你不是要丢下这个吗,我给你安排一个好地方,让你把这个丢了,绝对不会让你捡到。”
第20章:[见鬼]
大能说到做到,尉峥将他带入凤宫悬岛之下。
旭凤这才注意到,在悬岛的底部,有一道十余米长的巨大裂痕,裂痕一直延伸到底部,一直延伸到底部,看不到底部。
“这里是栖梧境内的一处裂缝,当年被凤王施法,炼制成一处悬岛后,从中央凹陷下来,形成一处裂缝,裂缝内地势错综复杂,相互交织,宛如一座巨大的迷宫,一旦丢入其中,就是万劫不复。”
说完,他便将储物戒递了回去。
旭凤拿起那枚储物戒,向下方一抛。
尉峥看着他毫不迟疑的样子,颔首:“修炼之事,不能太过依靠外界之物,特别是这些未知之物。”
他沉吟片刻,突然开口:“那里面有个东西,是个兔子精?”
旭凤一阵无语。
尉铮想了想,说道:“兔如蛇,这也是它能让你上当的原因。”
旭凤吓了一跳,这才反应过来,魏峥一定是听见了,连忙说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依靠别人!”
尉铮点了点头,便领着楚云升回到了悬岛。
岛屿上狂风呼啸,吹起这位强者的花裙子,旭凤看到这一幕,不由自主地眯起了双眼。
尉峥双手背在身后,慢条斯理地说道:“我和那化蛇一起被封印在凤凰宫殿的大阵中,炼化他的丹药足足用了一千多年,就在几天之前,我还在和那股神识之力的争斗中,勉强镇压了下来。”
“你叫醒我的时候,我还处于半昏迷状态,再加上你的体香,让我误以为你是我的情人。”
春|药的香味,居然是来自于这一次的系统奖励。
旭凤陷入了沉思,他发现自己遇到了一个不该遇到的机会,他信任了一个不应该遇到的人,甚至他自己,都变成了一个机会,一个激发了尉峥疯狂的机会。
“不管怎么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也不想看到你沦陷到这种程度。”尉铮回头,对青年道,“与世无争的人,不会沾染任何业力。你的一身修为,因为我而被废,这笔账,我会算清的。旭凤,你是不是就是?”
青年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头答应了下来。
尉铮点了点头,然后双掌合十,对着天空起了誓言:“我是尉铮,我是静月宗的一名记名弟子,我愿意以我的修为,向旭凤赔罪。”
“这样吧,我让你做三件事。”
“一,你被我灭了金丹,同样也被我灭了。第二件事,就是为你完成心愿,为你师父报了血海深仇。第三个,我会为你重新塑造身体,让你重新修炼,不过这也是最艰难的一步。”
“三日后,你再来找我。”
青年站在那里,心脏狂跳了好一会儿,这才渐渐平静下来。想起尉峥跟他说过的话,他的眸子里闪过一丝亮光。
以心魔起誓。
旭凤看着自己手中的那柄残刀,目光阴沉。
………………
转眼又是三日过去。
两人在悬岛之上,相见之处。
青年吃力地往上走,一只孔鹰从他头顶飞过,像是一只小鸟一样,停在他身边,叽叽喳喳地叫着。
孔鹰是极有灵性的动物,他们早已看出旭凤便是当日进入凤凰殿内的那个年轻人,尤其是年轻人体内凤宫之主的气势越来越强,他们对这个年轻人也越来越畏惧。
相反,还有一只长得像是一只夜枭的鸟儿,正在旭凤的身体上跳来跳去。
青年气急败坏地挥了好几下,却怎么也挥不走。当他艰难地登上高台,看到正在给鸟儿喂食的尉峥,脸色一沉,站在一边说不出话来。
怪不得这群鸟儿不怕人,看来是有人在给他们喂食。
那几只鸟儿,比起孔鹰来,还要笨上许多,不但没有察觉到男子的恐怖,还胆大包天地,一脚又一脚地踹在尉峥的头上。
周围的大鸟看着手中的食物,口水直流,这些食物都是凤凰宫内珍藏了数万年的极品食物,虽然眼馋,却也不想得罪凤凰宫主。
尉峥拍了拍飞舞的小鸟,回过头,对上了那青年的眼睛。
旭凤一阵无语。
尉峥的眸子闪着一抹淡淡的微笑:“考虑的怎么样了?”
旭凤微微颔首:“那就选择三吧。”
听到青年的回答,尉峥点了点头,召唤出一朵莲花状的飞行宝物,让青年登上宝物。
旭凤看着这件莲蓬,心中一动,一路上,他张了张嘴,几次三番的想要询问魏征,他可还记着赵无暇的事情。
尉峥神志未醒时,听见赵无暇三个字时的表现,以及明知自己是奉了赵无暇之命,还刻意回避的表现,都令旭凤有些犹豫。
提起赵无瑕,尉铮会不会突然反目成仇?
这一路上,旭凤一直到了这里,都没有开口。
尉峥并不清楚他的心情,他一落到地面,就用神识催促面前的陷阱。
下一瞬间,悬岛之上,数千只鸟笼齐齐一震,顿时,所有的鸟儿都受到了影响,四下逃窜,玉墙金壁也随之倒下,现出一道道精美的雕刻,眨眼之间,一片恢弘壮丽的天空之城便呈现在众人面前。
“凤族的主殿,就是栖迟宫。”尉峥开口。凤宫的大门在旭凤的眼前缓缓开启,散发着勃勃生机,充满了生机。
被吓跑的鸟儿们纷纷飞了过来,落在屋檐上,好奇地打量着四周,耳边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
旭凤跟随着魏征,向皇宫里行去。
尉峥轻轻一挥,昏黄的房间里,一根根蜡烛被他点燃,散发着柔和的光辉。他一边往前行,一边给青年解释:“凤族喜欢金银珠宝。凤王将昆山一半的玉石都搬来建造了这座宫殿,然后请来了人类的能工巧匠,耗费了将近百年时间,这就是它的模样。”
“他还将剩余的翡翠,制作了一个鸟笼,放置在最外面,让族人们可以休息,可以繁殖。凤族最鼎盛的时候,甚至将悬岛都变成了它们的家园。”
尉峥将凤族的生平事迹,娓娓道来,娓娓道来,娓娓道来,让人仿佛置身其中,旭凤默默地聆听。片刻后,两人停了下来,一扇门徐徐开启。
尉峥在前面带路,道:“这里是凤族的‘洗髓池’,悬岛下有一条地底的地底,所有的地底的灵液都会融入其中。当年我们凤族还在的时候,我们凤族的幼崽,都会在这里面沐浴,提升自己的身体素质。”
旭凤跟着魏征,惊奇地看着凤族的圣洁之地,经过了不知多少万年,里面的莲蓬早已腐烂,就连旁边的碧玉也被厚厚的一层苔藓覆盖,由于这里的天地间灵气充沛,所以这里的花草生长的极为肥沃,有的叶子上还流淌着一滴滴的液体,隐隐发出莹莹莹莹的光芒。
“水潭中的液体越来越多了,已经有一人多高了。你是数万年来第一个有这种待遇的人,一次就能让你脱胎换骨。”
尉峥弯腰一饮而尽,宛若一滴银色的液体,从他的指缝中流淌下来。
星星点点的光芒,让整个水潭都充满了梦幻般的色彩。
旭凤呆呆地望着那滴滴在他手中的水滴,突然想起了前世,这个男人临死之前,拜托他将自己的死信带回宗派,然后用一口水潭的代价,将自己的性命交给了他,然后用自己仅剩的一口气,破开了封印。
原来如此——旭凤心中一惊,这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阻碍,也没有任何的阻碍,只怕是有人先他一步打开了这座水潭。
“你确定我不会选前者?”
尉峥:“对旁人来说,毁灭一个实力强过自己无数倍的对手,是一件好事,但对你来说,却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从那个年轻人毫不迟疑地丢下这枚戒指的时候,魏铮就看出来了,这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哪怕有时候会被诱惑,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回过神来,斩草除根。
如果不是两人相遇太过惨烈,他或许会将这小家伙收入门下,悉心调教一番,自己虽然无法成仙得道,但能调教出一个能成仙得道的徒弟,倒也是一件好事。
魏铮有些后悔。
青年闻言一愣,终于转过身来,语气艰涩道:“那么,我们就从这里出发吧。”
想要重新塑造身体,就必须要解除旭凤身上的‘妖气之力’和‘妖气之力’。
两人盘膝而坐,手掌相对。
“我的精神力已经渗透到你的身体里,你要做的,就是让自己的精神力进入你的身体,你要做的,就是让自己的精神力进入你的身体。”
尉峥说的轻松,可实际上,他并不轻松。旭凤全身僵硬,强忍着,任由那道身影的神念进入自己体内。
尉峥一进入对方的识海,就受到排斥,就像陷入一团浆糊,阻力很大。
“放松。”魏峥重复道。
年轻人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我已经尽力了。”
魏铮也不想硬闯,因为他还在提防着自己。只是在旭凤的身上扫了一圈,然后便不再使用自己的神魂,而是开始用自己的神魂为他解毒。
“这一点精血已经融入了你的身体,你目前的情况,确实不宜抽取。”尉峥很是婉转地说道,“但是,我可以助你排出蛇毒,修复你的双眼。等你将蛇毒逼出,再重新塑造一具躯体,再将这一丝血液提炼出来,对你来说,也有莫大的好处。”
旭凤略一思索,便答应了下来。
大约半柱香后,尉峥为他取出了身上的蛇毒,旭凤这才张开眼睛,揉了揉已经恢复视力的右手,轻声感谢道:“多谢。”
魏铮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那就这么定了。“……”
旭凤听话地脱掉了外套,一脚踩进了水潭之中,匍一进去,身体就无法控制地不停地吸取着水潭里的水潭里的水汽。一个小型的旋风出现在了青年的身上。
他又一次体会到了当初在结丹时,用来洗涤经络的那种力量,旭凤只觉得头昏眼花,差点没被这股力量震晕过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洗髓之水越来越少,魏正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因为他感觉到了旭凤正在不断地吞噬着洗髓之水,但是那个年轻人的身上并没有什么异样。
两个小时后,一万年积蓄的灵液被吸收一空。
那名青年再也支撑不住,一头栽倒在水潭中心,一脸迷惘:“结束了?”
没有了灯光,他看着昏黄的屋顶,看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男子,脸上带着一丝的疑惑。
“我能清晰地感受到,那些液体,已经在我的体内,向着我的丹田汇聚。”旭凤艰难地说道:“但,那些液体,就像是一个无穷无尽的黑洞,永远都无法满足。什么情况?”
他试着调动了一下身体里的灵气,却没有任何回应。他感觉到了一股庞大的能量涌入体内,那种毁灭般的痛苦,他都承受住了,难道是因为他不是气运之人,就不能重新凝聚出一具躯体?
见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尉峥突然伸手为他把脉,一缕灵气钻进他体内。
或许是因为没有准备的缘故,再加上他现在的状态实在是太差了,所以这一次,他的精神力感应要轻松许多,“我在你的小腹中发现了什么,我无法感应到。”
他看见旭凤的小腹一团混乱,连他都无法完全观察,除非他完全放松警惕,放弃反抗,否则还可以观察,但他的小腹已经被洞穿,根本无法观察。
旭凤是一个非常精明的人,他迅速地做出了判断:“就是它,将所有的灵力都抽干了。”
魏峥神色凝重地说道:“此物在你的体内,一旦被逼出来,你的肉身就会被彻底破坏。”
那么,这数万年来积蓄的天地元气,却被欧阳明吸收的一干二净,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旭凤茫然地问道:“就算我将那个玩意儿取出来,难道还能找到另一个可以让我重新凝聚身体的池子不成?”
尉铮叹了口气,“甚至于,有了那个‘玩意’,你以后也未必能通过吞噬‘天地元气’来修行。”
沉默了一会儿,旭凤掩着眼睛,发出一声凄厉的笑声。
一阵清脆的声音在偌大的房间中响起,然后消失不见。
片刻之后,一阵轻微的抽泣声响起。
魏铮默默地注视着那个像大虾一样蜷曲着的青年,看到他瑟瑟发抖的身子,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
他强忍着想要为他擦掉泪水的欲望,说道:“其实,我也有一个办法,可以帮你恢复。”
第21章:(一)
“如果你来这里前,已经查清楚了,凤王和魔尊蓝荣,乃是至友。”尉峥道,“他们二人感情极好,甚至经常一起吃饭睡觉,而湛戎修炼的法门,在凤宫中也有一本名为五行诀的典籍。”
“湛戎所学的是妖道,没有任何一种可以将自己的灵气储存在丹田内,而是纯粹利用周围的环境。而你的身体,却是无法吸纳任何的天地元气,正是你修行此术的最佳时机。”
“若是你愿意做一名魔修,倒也不是不可以。”
他看着青年沉默,继续说道:“如果你还是不想,那我刚才说的条件依然有效,你可以自废了我的神魂,或者让我替你替你替你师父报仇,甚至我还会保证你的生命,免得你的敌人再次来找你算账。”
“给你三日时间,好好想想吧!”
“不必了。”旭凤忽然插口道:“不用为我感到惋惜。所以,我决定做一个魔修。”
魏征笑了笑:“我还想着,你要么就是想好了,要么就是想好了,想好了再说。”
旭凤冷笑一声,说道:“有哪个人希望自己变成一个没用的人?就算我成了魔道中人,我也会死,但我还有实力。”
他缓缓站起身,穿好衣衫,看着自己的长刀,他的心脏,被魏正捏碎,变成了一堆铁屑。
旭凤拿起那把残破的长刀,眼神有些复杂,又有些不甘心。
抚摸了一会儿,他果断将断刀丢在地上:“教我魔道之术吧。”
尉峥上前,将断刀拾起来,递还给他:“一柄刀在手,只要坚守本心,就不会有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
旭凤脸色微变,似乎明白了什么。
旭凤在这一瞬间,再看向尉峥的眼神就发生了变化。
………………
栖迟殿,藏经楼。
“在远古时代,武学门类繁多,可谓是百花齐放。一个普通人,可以借助自然的力量,回归自然,这就是修行。有些人追求的是永生,也就是长生。也有人走上了掌控世界力量的道路,成为了真正的魔头。
成仙,自有其优势,一旦成功,便可长生不死。在魔道中集大成的,能做到这一点,甚至能做到改天换地,拥有远超同级修士的实力。”
“修行仙与魔,就像是在一片旷野上行走,人多的地方才是正确的地方,人多的地方才是错误的地方。在几万年之前,双方因为正义与邪恶的矛盾,一直没有停歇过,一直到了第一次的魔族战争,魔族利用世界的力量,将整个云中世界都毁灭了。各大门派联手镇压,使得魔道一脉一落千丈,从此便有了‘仙道为善,魔道为恶’的局面,并持续到了现在。”
“所以,上古魔修,并不是什么邪恶之辈,而是他们的修行之路。”
旭凤不解地问道:“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如今的魔修,都是以妖力为主,而且修行之后,心性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部分人都会变成穷凶极恶之辈?”
“后来,为了避免世界重新变得不稳定,很多宗门都将魔道中的功法全部抹去,只有一些利用污浊之力来维持世界的稳定。久而久之,这些污浊之力便成为了后人口中的邪煞之力,久而久之,便会被污浊之力所感染,性情大变。”
“湛戎去世后,凤王为了完成他的心愿,将自己的修炼方法秘密地留在了典籍室,谁也不知道。要不是凤宫承认了我的存在,我的修炼之术,也不会有人知道。”
尉峥神念一转,这座书库中心的宝珠发出柔和的光线,照射到一面碧绿的画幕上,画面仿佛有了生命,慢慢变化,最终一抹黑影从画幕上浮现出来,凝为实质,化作一块通体透明的玉片。
他将那块玉牌递给旭凤,道:“你丹田受损,不能吸纳天地元力,但你的身体,居然能够继承妖王的衣钵,当真是造化弄人。”
毁灭,然后再创造?
旭凤将这枚玉符贴在自己的眉心,刹那间,他的脑海中响起一声清脆的轰鸣,将这枚玉符中的知识,全部传递给了他。
旭凤盘膝而立,双目无神,似乎已经进入了一种忘我的状态。
“开天辟地之时,一分为二,二分为二,五行为一,衍化出一切。凡夫俗子,则以丹田收二元,以五元之力为自己所用,如同置身于汪洋大海之中,却又牢牢的守护着一方小湖。”
慢慢地,杨开似乎领悟到了一些东西。
如果说一个人的丹田是一个器皿,那就是将自己的丹田变成一个巨大的器皿,如果说一个筑基境界的人,丹田就像一个小蚯蚓,而一个渡劫境界的人,就像一头巨鲸,能装下的能量会成倍增加。
但就算是一头巨鲸,在大海中也只是一滴水,它可以卷起滔天巨浪,可以打碎一艘商舰,但它还没有卷起风暴,席卷大海的实力。
魔尊湛戎的道路,就是舍弃了对元力的控制,打破了元力的储存,让自己的精神与世界融为一体,与海洋融为一体。
对于这一点,青年并不感到意外,前世今生,他都曾接触到过。
他的精神力,轻而易举的扩散开来,融入到周围的环境中,他的精神力,就像是一株小树,尝到了朝露的清香,然后就像是一道温暖的阳光,照耀在孔鹰的羽毛上。
一会儿是一粒沙,一会儿是一座山。
灰尘变成了清晨的光芒,被群山覆盖,被夕阳的余晖所染。
他曾经站在栖迟殿的至高点,目睹了旭日初升,万事万物蓬勃的盛况,也曾经化身为一只盘踞在尉铮发丝上的青色蝴蝶,看见了那个男人清秀的面容,没有丝毫情绪波动。
他也看到了那个人,在夕阳的照耀下,在夕阳的照耀下,挥出了一道又一道的剑气,好似一道惊雷,好似一道璀璨的光芒,汇聚成了一片海洋。
这一剑,带着无与伦比的威势,震耳欲聋。
尉铮似乎察觉到什么,看了他一眼,他吓了一跳,神念飘忽不定,旋即消失不见。
三天时间过去了。
青年猛地张大眼睛,呼吸一窒,翻身下了床。
极度的饥饿和干涩,让旭凤扶着床头,大口大口地喘息,一只手伸到他的嘴边,他二话不说,一饮而尽。
然后他将另一颗果实,也一口吃掉。旭凤终于冷静下来,重新有了力气,他一抬头,就看到了一脸兴奋的队长。
他突然想到,在练习剑术时,她看着自己的眼神,不由得老脸一红。
“如何?”尉铮问。
旭凤说道:“不错,你的剑法确实不错。”
尉铮愣住了。
旭凤一不小心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他的脸色刷地一下变得通红。
他转过身,像是在躲避什么,微风拂面,让他的脸色好看了一些。
尉铮恍然大悟,颔首道:“你确实是个人才。”他能感觉到,一股股狂暴的气流从青年身上散发出来,短短几日时间,青年便能掌控风属性的力量,在这方面,的确是有些造诣。
年轻人模棱两可地回答:“只是一阵微风。”
魏峥听着他的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在这之后的几天,旭凤看到了修行的曙光,便再也没有了之前的颓废,他重新变得像一个在洞府之巅,每天都在不停地练着剑法,一遍又一遍地练着自己的剑法。
尉铮一边慢条斯理地给飞禽喂食,一边时不时地给他一些指导。
旭凤的丹田无法储存任何的能量,所以他只能通过自己的《湛荣心诀》来和周围的世界联系。
现在的他,可以将风之力融入体内,也可以控制一些微风。尉铮还好奇地询问旭凤,为何自己拥有雷电之力,第一个感应到的就是风属性的属性。
旭凤又不能解释,他刚才偷偷看了尉铮一眼,被人抓住了把柄,吓得仓皇逃窜,机智之下,领悟了风属性,只能一笔带过,当尉铮再次质问,他就气不打一处来,狠狠地盯着他。
尉铮好歹也是上千年的老人,自然不会对一个晚辈发火,只能揉着鼻子离开了。
数日后,青年在魏征身边闲逛。
察觉到魏峥的目光,旭凤看似随意地弹了一下手指,一团火焰从他的手指上冒出来。
尉铮讶然道:“我说你这些日子怎么总在夜里鬼鬼祟祟的跑出来,没想到却是在刻苦修炼。”
看到青年盯着自己看,尉铮恍然大悟,赞叹一声:“果然是拥有雷霆之力的人,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掌控火焰之力。”
旭凤神色一松,转身而去。
尉铮哑声失笑,说不出话。
第22章:(一)
一个多月过去了,旭凤就像是一个刚刚开始修行的人一样,艰难的将风和火两种属性的力量融入到自己的身体之中,然后将它们从自己的身体中抽离。这也是因为,他拥有一种特殊的雷属性天赋,对火焰属性有着极高的亲和度。
而且,旭凤还注意到,自己体内的风与火两种属性竟然有着一种特殊的规则,与天地间的风与火相比,有着更大的作用。
也多亏了尉铮帮他找到了这个地方。
这一天,尉铮从外面拿了一堆药材,从怀中掏出了五个药鼎,说道:“你整天都在练功,也没有多少机会吃点东西,不如自己炼制一颗,这样不但节省了你的伙食,还可以练练你的火候。”
旭凤也是这么想的,点点头同意,接过药鼎,接过药材,自己动手炼丹。
一个小时后。看着满地的一滩钢液,旭凤:“……”
就连尉峥,也被吓了一跳,他揉了揉自己的鼻梁,喃喃自语:“你的威力,堪比真正的火焰了。”
丹鼎虽然不是什么极品法宝,但也是用铁水铸就,寻常火焰根本无法对其造成伤害,那青年一不小心就把丹鼎给点燃了,可见他手上的火焰非同小可。
旭凤又拿过一只丹炉,想要故技重施,却被魏铮一把拉住,轻咳道:“只有这些丹炉,一把火就灭了。”
青年急切道:“那么,你要不要吃辟谷丹?”
“等晚上。”尉峥吩咐。
黄昏时分,尉峥送来了一些鱼类,还有一条一人多高的大蛇,交给旭凤:“你的控制力还差得远,就用这条大蛇来练习吧。”
旭凤拿着那些大鱼大肉,去烧烤了。
回想着之前炼丹鼎的情况,旭凤开始尝试着从空中引动火焰之力。
栖梧境中的木属性和水系,都是极为活泼的,可每当他想要接触到,却都会被他们如游鱼一般,从他身边溜走。
而风火两种属性就温顺多了,更是对旭凤的精神意识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只要他的精神意识一接触,那两种属性就会自动进入他的体内,顺着经络流转,融入到青年的体内。
旭凤伸手一招,火焰在他的手指上凝聚,他闭上眼睛,可以看到火焰的分布,火焰的分布有些分散,外层的火焰格外的活泼,而内部的火焰却是平静而有规律。
总之,它很听话,也很有活力。
青年弯下腰,一只手拿着一根木棍,另一只手保持着火候。
一股淡淡的烤肉味道从烤肉上散发出来,旭凤开始聚集周围的火系能量,然后按照一定的顺序将这些能量聚集到自己的手掌上,让自己的手掌变得更加粗壮。随着火苗越来越大,他的精神力也越来越吃力,很快,他的脸上就渗出了细密的汗水。
轰,旭凤手中的火焰再也无法压制,化作一道刺目的火花,他捂着自己的嘴,向后倒去。
但他手中的那条鱼,却是被烧成了焦炭,再也没有办法挽回了。
“不会吧!”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为什么会输?哪怕是召唤风元素和火元素,也没有现在这样困难,毕竟只是一条小鱼而已!旭凤不屑地撇了撇嘴,又拿了一条,又开始了自己的烤肉之旅。
半刻钟后,旭凤看到了自己的下一条炭烧肉,顿时无语了。
做完了四条炭烧的鱼肉和一条炭烧的蛇肉,他整个夜晚都是在极度的饥肠辘辘中渡过的。
到了四日,旭凤一言不发,看着魏正的目光已经充满了幽怨。现在,他已经可以将一条鱼烧到一半了,厨艺差的话,还能吃,但味道却说不出的美妙。
旭凤一连连续几个星期都在用这种方法,直到他能够将一条鱼完全煮好,而不会被烧焦,他才开始专心于制作一颗辟谷丸。最终,在白小纯多次的尝试下,在融化了四五次后,他的手中,出现了一枚完整的辟谷丹。
知道自己已经不需要再去买一条鱼肉了,林洛然从清晨修炼到傍晚,脸上都带着笑容。
黄昏时分,尉铮抱着一头空雕,从外面走了进来。
“尉师兄,昨天晚上,我就不用了,我昨天晚上就把一颗‘辟谷丸’给炼出来了。”
尉铮扬了扬手中那只还在瑟瑟发抖,还在拼命扑腾的大鸟:“这是为你的丹药,祝贺你的。”
旭凤回答道:“我只能做一条烤肉。”
“我烤。”尉铮开口。
尉铮为他的首次炼成丹药,把孔鹰的羽毛都剥下来烧烤,还特地去了一趟寄迟皇宫,找来一壶千年老酒,请旭凤共饮。
旭凤恭敬地从叶重手中拿起一块孔鹰大腿上的血块,放在嘴里咀嚼起来。
又过了一个时辰。
“小心呛到。”尉铮将一壶酒递给江辰,“我已经近千年没有吃过肉了,不过我隐约觉得,这只空鹰的口感还是很好的,希望你的厨艺没有退化。”
旭凤将杯中的酒液一饮而尽,有些不解地问道:“混着水的?”
尉铮颔首:“你还年轻,多饮少饮,对身体不好。”
旭凤一阵无语。
他二话不说,一把夺过那瓶没有加水的白酒,一饮而尽。魏征摇了摇头,露出一丝笑容:“年纪轻轻,就是冲动。”
旭凤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说道:“我这一生能有多大成就,我早已知晓,横竖都是一命呜呼,还不如痛痛快快地过一生。”
尉铮道:“什么时候你能领悟到其中的道理,才能打破束缚。
旭凤的酒气稍稍消了些。
他只是随口一说,却没有想到魏峥的意思,皱了皱眉头:“尉师兄,此言怎讲?”
“为什么要修道?”
在修仙者看来,这句话就相当于一个人坚持要去询问,为何要去吃东西。如果是别的问题,旭凤绝对不会回答,因为这是一个很自然的问题,而且很困难的问题。
旭凤沉吟片刻,说道:“在我很小的时候,老师就对我说过,修行是要寻求天人合一的大道,也就是要得到永世的永世。”
尉铮问:“那你觉得呢?”
旭凤轻轻蹙了蹙眉头:“我修行了五行诀,当然已经和永世不得超脱。”
尉铮看着青年垂头丧气的样子,就知道他还是没能摆脱老师对他的教育,微微一笑,道:“永世不死,就是为了永世不死,但永世也有尽头。不管是什么路,都是一条死路。”
这句话显然与他所受的教导背道而驰,旭凤不由说道:“可是,这个世界的寿命很长,对于一个人而言,就等于是无穷无尽了。”
“世界之大,无穷无尽,就是因为它不会自我生长,才会永世不灭。为了寻求成仙,修行之人就得摒除七情六欲,超然物外,才能体会到这一点。”
世界之所以长久,就是因为它不会自我生长,也就是它的寿命。
天下间,无论进入什么宗派,都有一段经文。此乃道教名著《道德经》中的一句话,意思是说,世间万物,皆能长存,不求自身,方能得到永恒的生命。
换做是人,想要永世不死,就必须要淡泊,不食人间烟火。
自从正道兴旺以来,这段经文就一直在流传,是所有追寻仙路的武者们所遵循的准则。
“大多数人,为求永世,自小就与世俗隔绝,进入了修行的宗派,从练气期开始修行,很多人甚至没有成仙的机会,大多数人都死在了丛林法则的争夺中,虽然能活着,但也有一大半,没能渡过天罚。”
尉铮从地面上捡了一头蝼蚁。
青年顺着他的手,看向了那个小黑蚁。
尉铮将其插|入断剑之中,然后用火焰灼烧。这些蚂蚁很是乖巧,一开始还在飞舞,随着飞舞的剑刃越来越热,它们也越来越焦躁,挣扎着想要攀附在飞舞的剑刃上。
“你们说,天下间的修士,是不是和这只蚂蚁一样?他们辛辛苦苦地生活,却没有一个人记得他们,他们就像是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那样的生活还有意义吗?”
旭凤皱了皱眉头,说道:“那只蚂蚁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但我绝对不会折腾。我只是想要练习剑术,并不是单纯的练习。再说了,如果我不加入这个宗派,不去修行,怎么可能会有一个把我当成亲人的宗派呢?”
“如果你出生在世俗,你可以拜入一个对你很好的宗派,可以修炼剑术。从这个角度来说,你和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尉铮问道,“如果你把自己的宗派当成亲人,你和他们相处了多久?“和你在里面待的时间相比,哪个更长?”
旭凤一阵无语。
他忽然想到,前世自己自幼被宗派保护,被人捧在手心里,可自己一直沉浸在修行中,对外面的世界漠不关心,直至宗派遭遇灭顶之灾,方才后怕不已。
“有几株灵草,经过数千年的修行,才能幻化成人形?它们身为灵植,本就是长生不死之身,但还是愿意冒险渡天罚,以人类形态来经历人类的悲欢离合。但如果一个人放弃了自己的情感,学会了像植物一样生活,像蚂蚁一样生活,这不是很可笑吗?”
他的这句话,和旭凤对小晨曦的教导完全吻合。
他要做一个人,就必须做一个人。
但修行之路,本就是为了斩断欲望,斩断业障,所以他们的生活,甚至连妖魔都不如。
“我要如何才能生存下去?”旭凤轻声问道。
明月高悬,繁星点点,魏征坐在草坪上,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一只手搭在床铺上,另一只手抬起,在空中比划着,却没有留下任何的印记。
随着他的动作,旭凤低声吟诵起了他以天空为画卷,所书写的文字。
在死亡面前,活下去。旭凤:“……”这都是哪跟哪啊?
他想了想,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他并没有听出其中的意思,但是,他已经做好了赴汤蹈火的准备。
或许是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青年陷入了沉思,却没有注意到,在他伸出的那只手上,一抹淡淡的龙鳞若隐若现,又一闪而逝。
第23章:(一)
从那天开始,两个人就一直在吃饭。
尉峥的厨艺很好,孔鹰的味道也很好,旭凤一口下去,就忍不住想要把这颗没有任何味道的辟谷丸给吞下去。
旭凤也因此而开启了自己新的修行之路,那就是抓空雕。
孔鹰是这里的天空之王,体型足有一人多高,擅长飞行,还能喷出一团火焰,杀伤性很大,邵玄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就遇到了这种大鸟,当时他还被这些大鸟追杀,险些丢了性命。
旭凤现在已经可以控制火焰,所以并不惧怕孔鹰的火焰,但是他现在却无法御剑,也无法催动飞舟,所以他也就只好仰头看着天上的鸟儿,唉声叹气。
魏征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他一次又一次的将旭凤从树上丢下来,在一次次的生死危机中,魏征总算是学会了御风。
他控制着自己的风之力,在半空中摇摇晃晃的追上了那只空雕。
一开始,巨禽对这个没有任何的法术波动的人族充满了鄙夷和鄙夷。在连续数次的尝试中,旭凤也终于摸索出了破解孔鹰火焰的方法,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飞禽也逐渐注意到,他们的火焰还没接触到旭凤,就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旭凤用了三天才抓住一头孔鹰,随着他的熟练,他每天都能抓住一头。
久而久之,因为这两个人到处捉鸟儿,所以,在这座宫殿里,所有的鸟儿都像是看到了魔鬼一样,远远的就吓得四散而逃。
两人对此颇有些反省,又开始试图狩猎其它的异兽,所幸旭凤对食物并不讲究,什么血肉都可以吃。
三个月后,旭凤的火焰就有一个人那么大,而且他对火焰的掌控也很好,既能让他的食物变得酥酥麻麻,油脂四溢,却不会被烧坏。
多亏了孔鹰的指点,安格尔对风与火的掌控,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在魏峥的指点下,张澈又将这一招融入到了自己的刀法之中,如今他可以在极短的时间里,凝聚出纯粹的风属性和火属性的刀锋,让他可以凭借这一招来狩猎中型凶兽。
这一天,他打了一只野兔,照例剥了皮,将野兔的肉和肉都剥了下来,然后用火烧烤,香气四溢,油脂四溢。
他刚一闻到烤肉的味道,就感觉到了一丝不舒服,刚尝了一小块,就感觉到一种强烈的呕吐感,让他忍不住想要呕吐。
旭凤在修行的过程中,他的体内已经无法储存足够的能量,但是对于这些能量充沛的魔物的渴望却是与日俱增,有的时候他甚至可以一个人将一只麋鹿那么大的魔物给吞下去,但是很快他便开始吐了起来,并且吐的频率也是一天比一天高。
他能猜到,这或许和丹田中的那个未知之物有关,但就好像所有病人都不愿意接受治疗,总是在告诉自己,没有任何疾病。
而且魏征也同意和他切磋,旭凤急于练功,所以决定推迟这两天和魏征商量一下。
第二日,旭凤在众人面前大口大口的呕吐起来。
尉铮愣住了。
“没事,我们接着说。”旭凤模棱两可地回答。
魏峥二话不说,伸手握住他的手腕,搭了搭他的脉,片刻后,魏峥开口道:“你这次吐了多久?”
“差不多一个多星期了,只有几次呕吐,应该是适应不良造成的,没什么大不了的。”旭凤有些不安地回答。
魏峥盯着他的眼睛,神情有些古怪,半响才道:“你的脉搏,好像是滑的。”
“何为滑脉?”旭凤听着魏峥支支吾吾的话,心中一动,不由紧张地向魏峥望去。
“喜脉。”尉铮回答。
旭凤:“……”
他迷迷糊糊道:“喜脉?”
尉铮想了想,“你一个男人,应该不会有这样的脉相。我会用神念仔细的查看你的身体,你也不用反抗。”
旭凤感到无比的可笑,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如何能够把出怀孕的脉象?尉铮是个厉害的出窍高手,可这并不意味着,他的医疗水平就很高,多半是看错了。不过,就算他看错了,也没看错这么夸张。她最近不喜欢吃太多的食物,经常会吐,就跟孕妇一样,不,不会的!真是可笑至极!
在他心中挣扎的时候,他的精神就会受到影响,这才让尉铮的精神力钻了进去。
尉铮的心神在他身上转了一圈,最终落在了他的丹田上,不知道为什么,原本模糊的金丹,此时却变得清晰起来,一团晶莹剔透的液体,围绕着一颗完好无损的金丹,不断流转。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这枚金丹竟然是半透明的,其内有一个已经成形的雏形,与寻常的雏形截然不同!
联想到刚才的脉搏,尉铮神念从旭凤体内抽离,凝视着青年片刻,神情有些古怪地说道:“当日,我好像没有时间对你怎么样?”
旭凤淡淡说道:“当时我一脚踹在你的裤裆上,你当然拿我没有任何办法。”
尉峥一时语塞。
尉峥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揉了揉自己的鼻梁:“你体内的这个,一定是一个道胎所化。”
旭凤:“……”
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如今的名门正派,所传播的修行之术,都是在体内生出一种阴柔之力,然后吸收天地间的元力来温养自己的道胎。首先是练成真气,然后是金丹,最后是元婴,然后是化身,飞天成神。
在旭凤的境界里,这个道胎就像是他的金丹。
“按照常理来说,男性的道胎是阳属性的,女性的道胎是阴属性的。而你,则是一个——阴之体。你当初结丹期的事情,还记不记得了?”
旭凤面无血色地向魏铮说出了他吃了狐狸之子小辰辰给他的那颗狐狸精丹药的事情。
尉峥点了下头:“这一切,都与这颗狐狸丹药有关。”
“为什么?”安妮洛特疑惑地问道。
“这颗丹药,是用来强化肉身,辅助蜕变的。服用了这颗丹药,狐族的人会在短时间内变得中性,如果是一个男人,就会变得中性,如果是一个女人,就会变得中性。
旭凤脑子里嗡的一声,原来如此,怪不得那些吃了狐狸精的人会与女人发生关系!就算有的人没有和对方发生关系,但也绝对不会和自己一样,被对方的血脉污染。
魏铮怜悯地望了他一眼,这个年轻人,靠着一枚狐狸丹药,才勉强结丹成功,后来得到了上古神魔的遗物,可以说,他得到了无数的奇遇,却也遭遇了无数的劫难,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好在他的意志力很强,这才没有崩溃。尉铮心中一动,对旭凤多了几分柔情,将来这个年轻人生下这个儿子,若是生下这个儿子,那么,他就得想个办法了。
旭凤不解的问道:“如果他真的变成了阴胎,那他怎么还变成了一个孩子?”
尉峥轻咳一声,道:“你的金丹,虽因蛇毒而与你断绝了感应,但毕竟还在你的丹田处,而且还被我的血液污染,前段时间还把一潭的灵水都给吸干了。”
魏正后面的话没有说完,但是已经足以让旭凤意识到,这一切都是因为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各种原因,才导致了这一切的不现实。
“然后呢?”旭凤怔然说道。
“应该是像个女人一样,生下了这个……”
尉峥的话还未说出口,便被旭凤面无血色地截住:“不行,我绝对不能有孩子!这个孽种,我要如何除掉?”一个男人,有了孩子,这是何等的羞辱!
尉峥突然听说青年要残忍地打胎,心中忽然生出一种莫名的惋惜,“这颗狐神丸是我狐族的东西,我相信狐族一定有办法。狐族世世代代都住在这青丘山中,我和狐王是旧识,说不定可以请狐王帮你把这个宝宝打下来。”
“多谢师叔!”
魏铮平静地说道:“你不用感谢我,这件事情,也是我不对。在这里,只要放入灵石,就可以启动这里的传送阵。你的魔尊术已经小有成就,也该出去闯荡一番了。”
听说可以自由出入,旭凤的心情稍微好了些。一想起自己肚子里居然还有一个孩子,他就觉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他刚刚想到这里,肚子里的小娃娃就像是知道了他的心思,有些不悦地扭了扭身子。“居然真的在移动!”旭凤的脸上瞬间失去了血色,颠声道。
尉峥目光闪烁了一下:“怎么了?”
旭凤道:“被踹了!”
尉铮:“稍安勿躁,孩子还没出生,踹你一脚的力量还不够。”
旭凤一阵无语。
“不管怎么说,时间紧迫,明日,不,今日,我们就动身吧!”
“别着急,我们还是做好出发的打算,狐狸王可不好相处,我们要为他准备一份厚礼。”尉铮制止了焦躁不安的年轻人,慢条斯理地开始安排行程所需的东西。
他将旭凤送到凤凰神殿的藏书阁,为那年轻人挑选了一柄可以切割金属的短刃和一只可以用来做武器的储物戒指。这柄短剑,正是当年妖神湛戎赠送给凤王的一柄,剑刃之上,有五种属性的晶石,能让它与天地间的各种属性能量产生巨大的共鸣。这是一枚比他原本的戒指大了五倍的空间戒指,可以让时光停滞,还能装下一些活生生的东西,好处是无需动用任何的法宝,一旦认主,只需用神念即可开启。
尉铮道:“这条吊坠上有我的神念印记,我带着一条吊坠,可以用来存放东西,也可以用来传讯。你不能动用自己的力量,也不能给自己的吊坠上留有印记,这种感应只能是一种单向的感应,我也不能用吊坠去感应你。”
旭凤点点头,对于这个唯一的传讯方式倒也不觉得可惜。
由于他的灵气已经消散,所以旭凤并没有打开他的空间戒,而是直接将空间戒里的东西给尉铮取了下来。
旭凤见那一大把没用的法宝和法宝,心中难受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这是他离开时师父所赠,便爱惜地将它们放进了玉佩之中。
两人的衣裳总算是弄好了,青年不再是一身不合身的衣裳,魏征也不再是一身花花绿绿的道袍,两人都是一身的服饰,都是一身的服饰。
尉铮虽是千年老人,却仗着自己的容貌,将自己的气势完全隐藏起来,与旭凤并肩而立,两人一高一低,颇有一种长辈领着晚辈外出游历的感觉。
储物空间中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旭凤看了一眼,立刻就想起了那是自己的系统。他沉吟片刻,将腰间挂着的一块可以提升人缘的玉牌拿了出来,将三样东西放到一起,省略了一些细节,对尉铮说起了作用:“这就是之前依附于指环上的那个人给我的东西。”
尉铮道:“这似乎是一种心灵感应之术,将来或许有用,你自己留着。”
旭凤看尉铮对那些东西不感兴趣,便把它们放入自己的玉佩之中。突然,他看到一块写着《合欢决》三个字的玉牌,顿时一头黑线,将其丢在一边。
魏征拿出一个装着一万多块极品灵石的袋子,让他放进自己的空间戒指中。
他们展仙宗一年的收益,也就是几千块灵石而已,尉铮如此大方,倒是让旭凤心中一紧:“好汉不吃眼前亏,这东西太贵了。”
尉铮摆摆手,指着自己家族的藏书阁,看到那一大把极品灵石,旭凤识趣地住口不言。
区区几万块灵石,对于这些大能而言,简直就是毛毛雨!
尉铮温声安慰道:“外面的世界,没有我们在这里的时候那么浓郁,你一天不把肚子里的小家伙打死,小家伙就会吸收,到时候你就会心神不宁,多带点灵石,对你也没什么好处。”
青年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
临走时,尉铮将仓库中的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装进了自己的空间囊中。好不容易将东西整理好,秦宇与秦宇同时踏足,将灵石放入其中,激活了阵法,光芒一亮便已消失不见。
这位作家想说的是:
兔子:“旭凤,你懂不懂莫非法则?
旭凤:“……”
兔子:所以说,你不让他做的事情,他就一定会做?
第24章:(一)
而这个时候,距离玉溪秘境的历练,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
群山之间,一道闪电划破长空,落在一处峡谷中,闪电中,两个身影一前一后,出现在两个身影,都穿着一身蓝色的道衣,赫然是尉铮和旭凤,他们都是从寄生之地回来的。
他微微一笑,双眸微微一凝,挥了挥衣袍,又伸手挡了挡太阳的光线:“这里是什么地方?”
旭凤有些不知所措,因为他根本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二人向着太阳飞出数十丈,便见到了一座小城,那座小城的大门上写着‘北祁’两个大字,旭凤便知道了它的位置。而栖迟殿的传送法阵,因为年代太过古老,无法准确的方位,被直接送到了这片陆地的中心地带。云深大陆一共有五座大型的城池,以云中城为中心,被众多的卫星城包围,北芪城便是这五座卫星城的一座。
旭凤用一根木棍在地面上划了一张云州的地形图,然后将他们所在的地方大致标注了出来,交给了尉铮。尉铮用手指在南方划了一个圆圈:“就是淮南城邻的那个梅市。”
旭凤望了他一眼,说道:“东方便是青丘。”
尉铮说,“那就把贺礼给办了吧。”
旭凤狐疑地望了他一眼,心想有什么样的东西,需要跑到南方的小镇上来取?
魏峥看出了青年的疑惑,解释道:“狐王的性子很暴躁,我和他也没什么交情,想要说服他,还需要我的朋友帮忙。”
两人隐藏了自己的气势,伪装成普通百姓,进入了北岐市,采购了一些生活用品,尉铮趁着空闲,将他与狐王朋友的事情说了一遍。
狐族虽然寿元悠久,但如今的狐王白月,虽然实力强大,但在数千年之前,他依旧是个幼稚的狐妖。
他从青丘山中逃出来,扮成一个风流倜傥的青年,游历天下,不知勾引了多少妙龄女子的芳心,以至于有了一个“采花狐狸”的外号。
这个白月华不但不觉得丢人,反而觉得很光荣,自称是“白少爷”,而且越来越放肆,后来还勾搭上了淮南城城主的千金,惹得淮南城城主震怒,花钱将他囚禁在梅城郊外的一座寺庙里。
恰在此时,苍月宗的风步青回来看望亲人,路过梅城道观,听见了她的哭声,于心何忍,将白月矜从大阵中释放,白月矜对他的相助感念在心,答应他永远做青丘的上宾。
此后,每当他路过青丘山的时候,便会收到狐族的请帖,让他去那里作客。
“你认识这个冯道人?”
尉铮一笑:“是啊,我和风无清也算有点关系,在很多次门派大比中都算得上朋友。”在一千年之前,云海大陆上还有很多的门派,只有那些比较有名的门派,才能进入到那个时候,就算是他们的老祖宗,也没有进入到那个时候。
而这些代表宗门参赛的,无一不是宗门中的翘楚,能够多次参赛,可见其实力之强。
旭凤想了想,说道:“这么说,我们这次要到梅城,找到冯道人,请冯道人给我们介绍一下?”
尉铮却是连连摇头。
旭凤:“……”
“他早在一千多年前就去世了。”尉铮叹息一声。
旭凤一阵无语。
看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尉铮安慰了一句:“别担心,我会来梅城,自然会来找风步青龙。”
旭凤:“……”难道是在寻找灵魂?
魏征随便找了一家路边的茶楼坐下,要了一杯清茶,开始讲风步青和白月矜当年的事情。
“风步青少时夭折,陨落于梅城,他的灵魂上有烙印,他若是投胎,一定会投胎到梅城。”
旭凤愕然:“怎么会这样?”
日暮薄晖洒在酒楼上,给酒楼增添了几分宁静祥和的气氛,酒楼伙计笑容满面地为两人泡茶,又用长嘴烧杯倒入滚烫的开水,让茶汤变得温热。
两盏热茶,淡淡的烟雾,等待冷却的空隙,足以诉说一段短暂的往事。
“步青中了恶人的毒手,我来晚了一步,没有来得及救援。他临终时让我转告白月矜,让我来不了,所以我便来了一趟青丘山,对狐族有了更多的了解。
当年我收了他的残魂,本来是要将其带到林云门下,交给他师傅的,结果狐王得知此事,便恳请我将其残魂交给他,好让其恢复元神,再将其送入转世投胎。
说到这里,他忍不住摇了摇头:“那白月矜性情极端,他将自己的半个元神分身与风步青,用来恢复自己的灵魂,若是这样,倒也无妨,但他却要施展禁忌之法,献祭一座城市的生灵,让那风步青能保留着自己的一切,在一个特定的地点投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