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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情令:公子寻欢

事实上,从蓝湛对魏无羡感兴趣的那一刻起,他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异常。从他回归的那一天起,他的性别就再也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在这片土地上,没有任何秘密可言。对此,他毫不掩饰,更不惧旁人评论,一直以来都是我行我素。

蓝湛不是生来就是 GAY的,从军八年,见过的全是男性的世道,多少也会受到一些干扰。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就是由于他长得实在是太合适了,才会有那么多的落款。一开始,他只是奇怪,并没有多想。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开始考虑这个问题。然后,他又有两个队友退役了,他们在离开之前,还在一起吃了一顿狗粮。

很多东西,都是在不知不觉中被影响的。苏韬看过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书籍,才知道这不是精神病,而是一种感情。所以他慢慢地适应了自己的改变,却始终保持着沉默,没有做出任何出格的举动。

蓝湛对女子和婚嫁的看法,从一开始就不是这样的,是这样的,是这样的。这也难怪,他会对男性产生好感。这个秘密,他以前都是憋在心里的,直到有一日,有人对他穷追不舍,他才给了这个秘密。有一次,他在一群新人面前说:“我就是个男人!但现在是在军营里!我不会限制你的思想,但如果被我发现你在外面鬼混,我会依法处置!”

这事儿,虽说没有对外公开,可是暗地里,所有人都知道。他们都清楚,蓝蓝色的军队纪律很严格,他虽然是个男人,但却从未在整个丛林中肆意妄为过。

他怔怔地看着,不记得自己在想什么,只记得外面的洗涤器响了一声,然后就听到了清洗完毕的声音。魏无羡在窗户外面挂起了衣物,然后把灯光熄灭,轻轻掀起一角,看着他在月光下的忙活。

罗贝走出了自己的卧室,看着那台洗衣机,喃喃自语道:“哎哟,堂哥居然在帮她洗内衣!这么好的姑娘。”

魏无羡道:“贝贝,安静一点。既然要清洗,那就一劳永逸吧!这个家,只有苗苗一个大老爷们,你的内衣都是我给你清洗的,你凭啥这么说?”

贝贝嘿嘿一笑,“那可不行,我还只是个孩子呢。而且!”罗贝的语气也变得很轻:“刚才那个家伙一直躲在窗口里窥视着你!你就不怕被人误解?”

魏无羡心中一紧,向窗外看去,却见窗外一团漆黑,根本看不到任何东西。压低声音向罗贝呵斥道:“少废话,人家都已经倾家荡产了,实在是让人心疼。我懂什么叫从天堂掉到地狱,黎叔出了事故,倾家荡产之后,我是什么下场,你也懂。他能这么快就恢复过来,我们就更不能让他失望了。贝贝,你给我闭嘴,赶紧上床休息。我要早上起来,给你做馒头!苗苗还在睡觉呢!”

罗贝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道:“这只该死的猫,一天二十四个钟头都能睡觉,睡觉有什么好惊讶的?”

魏无羡道:“你给我住口!在别人面前,你可不要这么说!”

罗贝掩口轻叹:“嘿,我只是随口一说,你至于这么大火气吗?我马上就去,马上就去。”

等魏无羡把衣裳挂好,给袁小圆打了个电话,袁小圆给她换了一身新的衣裳,弄了个新的头发。这家伙成天穿着一身花枝招展的,前世在学院的人气可是很高的。如果没有那个人渣,他的人生一定会很精彩。这个时候,袁小圆还没有回到宿舍,她的手机屏幕上响起了一片敲锣打鼓的声音。袁小圆是学校里的一个打击队的鼓手,平时也是要参加各种比赛的。

袁小圆穿得这么正式,莫非是要参加什么聚会?

果不其然,袁小圆开口了:“羡羡,今天晚上的欢迎宴会,是我们在登台之前,进行的最后一次排练。”

魏无羡闻言,当即道:“好,我就不耽误你们了,你们赶紧排练!”

袁小圆连忙安慰道:“没关系,早就排练好了,就差登台表演了。”

魏无羡点点头,又问:“是不是有什么人为难你了?”

袁小圆笑着说:“呵呵呵,他怎么会这么做呢!他的那个女友曾经多次到过他的校园,他的名声已经快要臭掉了。据说他那个女友已经回乡念了一年重考,这小子看到我就像是看到了一只耗子似的,有多远跑多远,居然还想给我添堵。他应该是担心我会公开跟他的对话,那样的话他的名誉会受到更大的损害。我倒是很期待他主动找上门来,呵呵,我要好好收拾他一顿。”

魏无羡在另一边乐开了花,袁小圆这个妖女总算是聪明起来了。他在没有爱情的情况下,是最清醒的。魏无羡彻底放心了,毕竟小圆是土生土长的,父母也有一定的来头,他也不怕被其他土生土长的人欺负。

魏无羡和袁小圆说了几句,就去洗了个澡,上床休息了。在浴室中,她不经意的看着镜中自己的小腹,不知不觉,她已经快要怀孕四个多月了。他的小腹看着挺圆,可是却没有一般女人在生产的时候会产生恐怖的曲线。不过,他又长高了一些,以前都是一副骨瘦如柴的模样,如今却多了一些肉。

魏无羡掐了掐自己的腰肢,笑着道:“你再这么大,我该有多肥啊?”

魏无羡沉吟片刻,道:“其实也不是,我以前很轻,只有一百一十斤。那个男孩太瘦弱了,看着有些可怕。一百二十个?我来掂量掂量。”魏无羡一边说,一边回到自己房中,从怀里掏出秤来,秤上的重量,是五十九点五。剩下的,就是一百二十颗了。魏无羡很满足,一百二,这是男生的正常重量。

但在出生前,她还能长出十几公斤,甚至是一百三十公斤的体重。他一米七三,在这里男生当中属于一般。哪怕变成一百三十公斤,都不会让人觉得他是个大胖子。他这段时间一直在补充食物,就是怕那个小包子的养分不够。之前给他准备的补剂,已经用掉了一大半,他也不想多买点。

袁小圆答应了他,让他在学长的医务室里做个B超,然后他就谎称自己在研究,只有两个人可以陪着。他打算把苗苗也带上,到了那地方,就说这东西是为苗苗准备的,就说这东西是为苗苗准备的。不管怎么说,学长已经承诺过,要借用B超的话,可以让自己的义子做一次全面的体检。

魏无羡用毛巾包好,就进屋睡觉去了。这段时间,他的食欲大增,呕吐的次数也不多了。这一夜,她睡得很安稳,也没有做太多的胎儿梦境。第二日,他并没有呕吐,这让魏无羡松了一口气。话说,这才是她的父亲。魏无羡这么一想,脸上就没来由地有些发烫。

他今日要给魏靖羡诊个穴,按照七叔公的吩咐,一星期之内,都要来一次。以前他还在为自己怀孕期间没能上过医院而发愁,不确定孩子的情况。这下好了,有了小圆学的西药,再加上七叔公学的中药,这两样东西,绝对可以让小家伙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

蓝湛一大早就起来了,阴雨连绵多日,今天总算是个晴朗的日子。魏家窑的道路是一条青石铺成的道路,这里毕竟是个古老的村子,以前修筑过的道路很结实,也很结实。六时不到,他便起来晨练,六时三十分,魏无羡早已打开店门,开始迎接客人。

魏无羡看他一眼,就递给他两个馒头,叫他用过早饭再睡。蓝湛二话不说,拿着馒头就走了。用过早饭后,郭遥就来找他,询问要不要去机场接他。“不必了,我乘火车。”那老家伙给你打过电话没有?”

这一幕,对郭遥来说,也是一种震撼。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这么胆大包天,直接把一张餐桌上的人。郭遥回答:“没有,但今天早上,我听到消息,兰夫人在一家医院里,因为她的病情,已经恶化到了极点。

这丫头,怕是要拿这件事做文章了。整天都在做这种事情,讨厌吗?

等他把手机给挂了,蓝湛气得七窍生烟。外头已是灰蒙蒙的一片,魏无羡临走前,递给他一把黄伞。蓝湛拿到这把雨伞,心中的烦闷也消散了许多。魏无羡道:“好好干活,白公子,别让我再下雨了。如果你以后和你爸妈闹别扭,你就来找我吧。”

“嗯。”蓝湛对他微微颔首,然后带着自己的雨伞走了。

a国意邻区。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被拐去时的凄惨哭泣,浮现出了被师傅收留后的那段岁月。他感激师傅对他的栽培,但绝不会忘了自己的亲人。妈妈的笑容,爸爸的严肃。尽管他早已忘记了她们的模样,但那种感受,他永远都无法忘记。

在他的身边,放着一份案卷,还有一枚残破的玉佩。然后,他将胸前挂着的一枚玉佩拿了出来,放到了桌上。“你怎么不早点跟我说?”

“我只是不想让你担心而已。你刚刚完成了心肺复苏,要不然我也不会跟你说这些。”

男子俊若远山黛眉微蹙,沉声道:“你又不是不清楚,我为了那块玉佩足足寻找了二十几年,你又是怎么回事?”那个男生连忙走到秦观身边,给秦观捶了捶他的后背,捏了捏他的胸口,低声安慰着秦观:“这可不是画画,如果我说了,你也不会知道的。”以你现在的情况,还不是只能干瞪眼?等你伤势好了,我再跟你说一声,你就可以自己找到他了。”

被称为丹清的男子抬起头,轻咳一声,对于这个无赖,他也无可奈何,但也明白对方是为了自己好,只能叹息一声,不再多言。

第34章:(一)

魏靖昀双目微闭,指尖轻轻搭了一下魏无羡的手腕。一股浓郁的檀香扑面而来,直冲魏无羡的鼻子,魏无羡狠狠地吐了一个大唾沫。魏靖昀望着他,道:“放心吧,味道不会伤害胎儿的。”

魏无羡道:“这倒不是我操心的问题,七叔公,您的宅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的香客?”

魏靖昀无言以对。

他抬手就是一巴掌,拍在魏无羡脑门上:“干嘛?你把他当成废物了?”

魏无羡尴尬地揉了揉自己的脑门,道:“不,七叔,您真是太棒了!”

魏靖昀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道:“怎么?不要,七叔我可受不得。违背本心!”魏无羡呵呵一笑,道:“要不,七叔给我来个甜甜的?”

“小糖包?”魏靖昀若有所思。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魏无羡道:“一个外号而已,我可不会起正号!之前她还打算让七叔帮她起个名呢,可当时心急之下,就把这事忘了。七爷今日有事吗?要不,你给她起个名字?”

七瞎子沉吟片刻,又道:“稍安勿躁,容我为他算一算。”说着,他就把自己的工具搬了出来,魏无羡不明白他在做什么,只能站在一边,一言不发。

忙碌许久,魏靖昀才开口:“观其时,此子五行无水,当为木性。至于水木者,则是凶多吉少。”

闻言,魏无羡立刻问道:“那,那该如何是好?”

七瞎子连忙道:“羡羡,你放心,你的名字是可以被拆穿的!”所以他从架子上拿起笔墨纸砚,提笔在上面写道:“魏淇然。”

“好听!”魏无羡念了一遍,赞叹了一声。

七瞎又补充了一句:“何止是好,更重要的是,你这一代,可是有‘然’字。“琪”是“水”的名字,又称“水”。想要长高,就必须要有足够的水分。于是,就给她起了琪冉的名字。你看如何?”

魏无羡颔首道:“七伯伯果然博学多才。”

七瞎子怒道:“臭丫头,别给我脸上贴金。行了,我方才已经替你诊了一下脉,这小家伙倒是挺好的,只是不知有多硬,吃了堕胎丹也没能让她流产。但你也不要掉以轻心,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健康,每一个星期都要来一次。”

魏无羡听话地答应,然后带着七叔所说的人名出了门。

回来时,苗苗和贝贝都在忙活着,有苗苗在,魏无羡就很少为工作发愁了。罗贝的速度很快,不过他很懒惰,不愿意为这种小事发愁,更不愿意去做。而苗苗就不一样了,她喜欢睡懒觉,不过在工作上,她还是很敬业的。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罗贝很乐意做一个轻松的帮手,所以他很轻松的就让苗苗去做了,他只需要乖乖的听从命令就好。

见魏无羡走了进来,苗苗立刻道:我来了!”

魏无羡沉吟片刻,道:“如此甚好!苗苗,麻烦你了。”

苗苗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哪里哪里,只是苗苗分内之事而已。”

一旁的罗贝没好气地说道:“哼,谁让你是个老实巴交的家伙呢。”

苗苗微笑着问道:“玉师兄,你那根大萝卜已经搓好了吧?”

罗贝一愣,“这是什么情况?还嫌我没时间给你擦干净?最多三十分钟,你就等着吧!”

魏无羡把苗苗和贝贝留在了店里,自己则回到了院子里,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灵田中的天气总是很好,阳光明媚。他点开了任务界面,上面赫然写着:“重建“神农氏”任务2、7,为大白菜田松土,奖励10枚“灵玉十枚”。

那颗大头的大头小头,边上的一株小萝卜,也在快速的生长着。魏无羡抄了一把神农氏的锄,又在那根大萝卜上撒了些泥土。做好这一切,孙默拿到了十枚灵玉。他把所有的灵玉潭都清理干净,只剩下七十多块。而在他的前方,则是一个拓展的任务,可以得到一百枚灵玉。等这些大白菜和大白菜收割完毕,就是完成的时候了。如果完成了,说不定还会有新的区域出现。到了那个时候,再来一次,价格可能会提升到三百枚。

到了那个时间点,想要进入下一个区域,还得再完成一次日常任务。

魏无羡把这个要求提交上去,系统界面再次黯淡下来。他的下一个目标,很有可能就是收集芦苇了。从松完泥土,到采摘芦苇,至少也要好几天的功夫。于是,魏无羡就把系统界面给关闭了,随手拿起一把大白菜的菜叶,拿到罗贝的屋子里,给他的那只小飞虫喂食。刚一进门,魏无羡就吃了一惊,连忙叫道:“贝贝!赶紧的,赶紧的,你这几只灵虫子都没了!”

罗贝一听到林雷的话,连忙朝林雷这边走了过去。那些灵虫化为了一滩黑色的粪便,表面还有些硬邦邦的,似乎是大便。

罗贝一见这一幕,顿时惊呼道:“堂哥,你可把我给吓坏了。不是死亡,是在结茧。”

“黑茧?”魏无羡问。

“对!”罗贝点头。那是一只通体漆黑的灵虫蛹。”

魏无羡道:“会不会化作一只蛾子,又或是一只蝶?”

“可以,不过不能下蛋。”罗贝答道。

魏无羡露出诧异之色:“为何?这样的话,他们如何繁衍?”

罗贝解释道:“所以,魂兽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它们都是由魂力凝聚而成,不会繁衍。飞蛾是最后的成熟期,但飞蛾的寿命却非常的长久。也正因为如此,这些灵虫才显得如此的珍稀,因为它们没有生育能力,一次最多也就能饲养十来只而已。这等机缘,实在是太罕见了!这十多个蚕茧,最多也就是做一块小小的帕子,我想,或许可以做一条内裤。”

魏无羡听得目瞪口呆。

-

蓝湛一进办公室,郭遥就立即走过来,和他打招呼:“老板,刚才是蓝董的人给我打电话的。”

“他说了什么?”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在来之前,给自己换一身工作服。

郭遥解释道:“他让你过去道歉,兰大小姐现在心情很不好,他担心兰大小姐会做出什么事来。”

蓝湛一听到她的话,顿时就怒了,“告诉她,随她去吧,一个孩子和一个孩子都死了,她是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愿望的。”

郭遥没说,转而对蓝仁道:“蓝总现在很生气,我觉得不是时候。到时候,事情就不好办了。”

蓝仁心中了然,哪里是他说什么就能让蓝湛道什么歉的?可是,在昨晚的时候,何丹芍自杀了,用双手拍了拍自己的腹部。说她生下了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面前,让人觉得她是一个碍事的人。既然孩子还在,那就干脆杀了算了。

兰仁还是头一次看到她这样,有些不知所措。她可不是这个样子的,在他心里,何丹芍就是一个温婉、解语、美丽、睿智的女子。但是,在一起住久了之后,兰仁才慢慢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什么温婉、什么解语、什么美丽、什么智慧,都只是的幻想而已。这个女人,心思缜密,手段高明,手段高明。但在他面前,她却是温文尔雅,温文尔雅。

她从来都是有求必应,何曾如此失态过?一是担心她会对腹中的宝宝造成伤害,二是因为她刚才的举动,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他知道蓝湛为人如何,居然在她面前把他叫来。但不给她打电话,她就会一直这样下去。还好,他不是给蓝湛打电话,而是给自己的副手打电话。

当年的温婉体贴,到底是怎么回事,会让他如此失态?又或者,就像小川说的那样,她只是想要一个庞大的家族产业?事实上,他早就猜到了,只是他还沉浸在她的甜蜜中,无法自拔而已。

蓝仁心情烦躁,莫名其妙的就把车子开到了魏家窑附近的一个贫民窟。以前在这个地方,根本就不是这个样子,而是一个美丽的荷花池,和一个美丽的水草池。流窜在外的黎青,便住在了荷塘旁,一演就是三个多月。戏班子的当家年纪大了,已经走不了了。他最得宠的徒弟是个跛子,独生的闺女也是个女子,于是就在此处落脚,在那十里荷塘之外,购置了一片田地,打算修建一座剧场。

可惜,戏院还没有开张,他的父亲就死了。

她的闺女,也跟着她的《梨花颂》,泪流满面。也是在这一刻,他下定决心,这辈子,都要保护她。尽管他也明白,自己是对小川夫妇的亏欠,因为他们并没有犯下什么错误。可他从来都不会觉得遗憾,只是他做不到见死不救!那个姓苏的恶人要强行带走她,她说只要能让同门人有口饭可做,她就是受苦也在所不惜。

可是现在,他又有点遗憾,本来可以换一种方式来帮助自己,没必要将小川和他妈妈都往那种地步上推。但,但一个男人,只要被一个女子设下的圈套,就很容易陷入其中,再也难以自拔。

如今的何丹芍,已经没有了往日的温柔,也没有了往日的轻快。婚后的两个月,她喝醉了,高烧不退,连他最喜欢的《梨花颂》都没能唱出来。幸亏她提前将这段视频记录下来,让他每天都能听到。时至今日,她的卧室中,还不时传来曾经的声音。

第35章:(一)

蓝仁捏了捏人中:“老刘,咱们蓝林公司在这个地方开发的工程,是不是?”

在蓝家当了三十多年车夫的刘承回答:“好的,蓝大人。”

“我们出去走走!”

出租车师傅一边开车,一边感叹:“多少年了,还是老样子。”

兰人打开窗户,透过窗户,看到外面一座座似曾相识的房屋,“果然如此,这村庄,这村庄,不就是当初,那个叫沈鎏的老祖宗建造的吗?”

“嗯!沈爷以前的传奇,实在是太厉害了。”

蓝仁有些不屑的道:“不过是一方豪强而已,何必去巴结他。”

对于蓝仁对沈鎏的看法,他并不是很认同,但沈鎏当时在外面的名声并不好。谁让沈家树大惹人注意,在附近几个村庄都建起了商铺呢。这个地方,属于沈家人。对于沈鎏,外界众说纷纭。这也难怪,毕竟沈家人都是地头蛇。听说当年沈家人的产业,足有大半个南陈城那么大。就算是老牌的陈家,在他面前也要退避三舍。

只是不知为何,沈鎏却做出了一桩惊动了整个南陈国的大事。他将自己原本的店铺和农田,全部免费赠送给了房客。免费的,免费的。这里面,就有魏家羡慕的二层,沈鎏掌柜的魏家窑,临街的房屋和铺子,有大半都是他的产业。

这位沈鎏的地霸主,居然还是个正人君子?

不过从那时起,关于沈鎏的一切,似乎都被遗忘了。他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没有任何踪迹。这个时候,正好是他和兰博基尼离婚后,第二次结婚的时候。

蓝仁一大早就起来了,免得被何丹芍叫醒,又闹别扭。他现在已经平复了心情,也明白,怀孕的女人,心情大起大落很正常。更何况,何丹芍现在还是个孕妇,要孩子,对她来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么一想,兰仁心中的怒火也就消散了。他无奈的叹息一声,“老刘,咱们就在附近的一家饭店里,先吃饭,然后再回家!”

刘承点头:“好吧,我看到一个卖馒头的,要不要吃一些?”

“好,那就这么办!”蓝仁应了一声。

过了好一会儿,老刘才出了一身的汗水,坐在车上。兰仁坐在后面,看到他两手空空的样子,问道:“咦?老刘,那小笼包在哪里?”

刘承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水,“不敢不敢,那店里的人可真多。我前脚刚到,后脚就有一大群人在排队,等我排队的那一刻,馒头都被抢购一空了。”

蓝仁确实有些惊讶,问道:“这家馒头店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如此迅速的被人买走?区区一个馒头,算得了什么?是不是用了什么东西做的?”

刘承回答:“确实没有,只有一根很简单的胡萝卜,但是大家都说味道很不错。我就不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

兰仁虽然很难在路边的摊位上吃饭,但是他并没有拒绝。他现在对这家卖馒头的店家也有了一些好奇,一个普普通通的白萝卜都能卖出这样的价钱,如果不是馒头出了什么问题,那就是店主出了什么问题。他沉吟片刻,对张子安吩咐道:“老刘,你明早再来一趟,一定要把馒头给我弄回来。”

刘承点头:“遵命,大人。”

蓝仁回来了,何丹芍倒是没有大喊大叫,刚一踏入庭院,便听见自己小时候所哼的《梨花颂》在房中响起。蓝仁的心思再一次飞到了别处,丽青班级还没到,这位小丫头的名气就已经传开了。在南陈市,她的身材、衣着、声音,都是一等一的好。特别是这首歌,已经有了几分梅派掌门的味道。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必然会是一位绝世高手。

一开始,蓝仁还有些鄙夷,因为他自幼就喜欢看戏剧,整个南陈都是他的狂热爱好者。倒是有几个不错的演员,但对他来说,都是平庸之辈。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怎么可能这么厉害?这种南北来的戏台,他早就看多了,无非就是为了让人们购买门票,看一场好戏而已。

但即使这样,李青在登台前的首次登台演出,他也参加了。反正他也不会错过任何一场好剧,既然梨青班级如此有名,他自然要亲眼看看,那位当家小花到底有多厉害。

一出场,兰仁就赞叹了一声。但一开口,他就愣住了。她的声音,像是黄莺转鸣,像是细碎的雨滴。这一幕,让所有人的眼眶都湿润了。这身材,这声音,简直完美!以前的传言,没有半点夸大!

所以,兰仁花了大价钱,为这名叫“丹芍”的女子助威。那一日,舞台上的喝彩声几乎没有,尽管她只是表演了一曲就离开了舞台。蓝仁倒是很满意,好的食物不能太多,这点他还是懂的。

黎青团在荷塘边搭起了舞台,一演便是三月。丹芍小姐一日一曲,兰仁每次都会力挺她。三个多月后,更是一掷千金,连黎青班的头目都要去看他一眼。丹芍小姐更是在舞台上,为他独奏一曲《梨花颂》,《梨花颂》成为两人的定情之歌。

之后,事情就变得很复杂了,从掌门要去建剧院,掌门的去世,到沈鎏要抢里青班的台柱。然后,他决定要保护她一生一世,可是他不清楚她对酒有什么反应,就在洞房花烛夜陪她喝酒。第二日她一觉睡醒,便起了高烧,三天三夜的高烧,自那时起,她的喉咙便一蹶不振,无法唱歌,无法上台表演。

他有些遗憾,认为自己把一个戏宗给糟蹋了。她还这么年轻,已经有了如此成绩,要是一直唱歌,将来肯定能走到更高的高度。也许是那个时候,她被那个事情刺激到了,就把她爹留给她的那个剧团给拆散了。成天闭门不出,和以前的一个老伙计低语。哪怕是长女出世,她都不曾露出一丝笑容。他让她再试着唱歌,她只是温柔地微笑着,说她只要能当他的妻子就好。

蓝仁总算停止了胡思乱想,他这一生,只喜欢她一个。他也不应该为了这种事情,跟她结下仇怨。更何况,她还怀孕了?罢了,随她便!

蓝仁一进门,就看见一桌自己最爱吃的食物,顿时吓了一跳。何丹芍顶着跟个蛤蟆似的肚子走过来,满面愧色的道:“您终于来了,我都等您一个上午了,就是担心您不会再来吃饭。哎,阿仁,这件事情,是我不好。不过转念一想,他堂堂一个前辈,何必跟一个小辈生气?就算他犯了再多的错误,那也是我身为前辈,没有尽到责任。我不应该让你这么狼狈的。”

在他的安抚下,兰仁也就释然了。他们都在这里住了二十多年了,虽然有些后悔,但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蓝仁在桌子边坐下,“好了,不多说了,快去吃吧。”

-

魏无羡总算把这颗青菜摘完了,连青菜一起种出来的那颗青菜也摘完了。袁小圆在这一天的假期里,特地交代过魏无羡,让他在这里等着,等着收割。因此,魏无羡特地留了一日,让袁小圆在双休日休息,顺便摘了些青菜、青菜。

袁小圆原本以为这白萝卜已经很大了,可是和这颗大白菜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这些青菜,每一株都有近一丈高,重量在十公斤左右。只是一亩地,就能产出两千多公斤的青菜,是一般青菜的两倍。不仅是袁小圆,就是魏无羡也是一惊。

他还真不知道,原来这大白菜还能种出这么多,现在终于有足够的材料供应了。

如今,馒头店的伙计们,已经有了足够的人手,明日的馒头,还能翻上一番。苗苗、贝贝自是没什么异议,魏无羡却是恨不得马上就去尝一尝这青菜豆腐馅的馒头。

除了青菜,魏无羡还准备了青菜豆腐、青菜肉、青菜菌子和青菜虾。他们决定一人煮一份,尝一尝味道,就让苗苗煮面条,贝贝去买了一份豆腐干。袁小圆帮忙洗刷蔬菜,魏无羡把自己的工作交上,然后接受了一个新的耕田工作。

这个时候,新人指引的工作也接近尾声,主要的工作就是采集这两种植物。郝仁现在的“水潭”里,已经有一百九十颗“天晶”,但是要打开这三片“天晶”,还得花费四百颗“天晶”。魏无羡倒也不急,练级的事情当然是要慢慢来的。既然这样,那就好好地感受一下吧。

就在此时,新的任务出现了:“新的任务:重建“神农氏”,任务3:开拓新的土地,收割三种庄稼,奖励200块灵玉。

果不其然,当他完成了这个新人的指引后,又出现了一个新的拓展任务。魏无羡曾经尝试拓展一片新的地域,结果被系统告知要四百枚。他已经差不多摸清楚了这条狗的性格,还好这条狗平时都很沉默,很少说话。要不然,魏无羡说不定会问他要什么方法。

在完成了新的地图和新人引导之后,他只剩下了一个第二阶段的任务,那就是采摘大白菜。这一次,系统会给他一种加快生长的肥力,但魏无羡没打算用,他要留着做其他用途。于是,他就在这里等待着。整个流程大概要花上三日时间,所以他便关闭了界面,准备三日之后去领取下一个新的任务。

而白萝卜的成熟时间跟青菜的成熟时间相仿,正好可以在同一时间种植。

不一会儿,罗贝就带着豆腐干回来了,苗苗也把面条弄好了,袁小圆把青菜也给弄干净了。魏无羡跟着他们出了院子,在贝贝房中,三人一边等着见面,一边看着电视。魏无羡在这段时间里,很少有这么悠闲的时候,靠在露西的床榻上,怔怔出神。就在这个时候,她的腹部突然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响动,就像是一条小鱼儿在甩尾巴一样。

从出生到现在,已经有四个多月了!他竟然能活动了?

魏无羡扯了扯袁小圆的手臂,问道:“圆圆,你什么时候能感觉到孩子的心跳?”

袁小圆回答:“身体素质好的人,四五个月内都会有明显的反应。”

魏无羡道:“所以,我算不算多心?我刚才觉得那个小糖果袋在我的胃里面蠕动,好像是一条小鱼儿在里面游来游去!不,好像是一只在水里游来游去的小青蛙,好痒,好想吹泡泡。”

袁小圆哑然失笑,“原来如此,果然是孩子在跳。等你下班了,我再送你到学长的医馆看看。袁小圆沉吟片刻,说道:“不过,羡慕啊,你现在还在呕吐么?”

魏无羡摇摇头,道:“我不想再呕吐了,这些日子挺好的。”

袁小圆点头,“嗯,你不用再喝那些护肤液了。让你早点吃饭,就是让你老是呕吐,什么都不能做。既然能吃饭,那就有了最起码的营养。就是担心你前期多吃点,会越来越肥,到了后面无法掌控,那就麻烦了。”

魏无羡一怔:“肥嘟嘟的?我长得还不到一百二十斤,很苗条的。”

袁小圆解释道:“我不介意长得太高,但我担心我会患上妊娠期的糖尿病,我会尽力的。”

魏无羡道:“有那么吓人?我就不多吃了!”

袁小圆解释道:“要吃得更多,而且要吃得更丰富,才会有更好的营养。”

魏无羡点头,一旁的苗苗与贝贝便已在议论:“这个戏里演得太假了,怎么会有这么个女魔头!”

“没错,妖族不是本体就是人类,不会变成这样。这不叫妖怪,叫妖怪。”

“虽然没有完全化,但也只是化了一小半而已,你看看他脸上的毛发,嘿嘿嘿嘿……”

“反正那些人也不懂,我们也不用对他们那么苛刻。但是,这部戏很精彩,那个小沙弥很帅气。”

………………

魏无羡目瞪口呆。

袁小圆无言以对。

两人不约而同地望向了屏幕,竟然是在观看《西游记》。

做完这一切,魏无羡就带着几个伙计,开始包馒头。青菜豆花,青菜猪肉,青菜蘑菇,青菜大虾……大虾一分为二,这可是店里最值钱的馒头了。魏无羡略一沉吟,便以2.5元的价格出售。因为有制作的费用,所以大虾还是很值钱的。

三个大碗的灌汤包,味道鲜美至极。魏无羡才把汤端上来,众人就开始争先恐后地吃了起来。这一次,她做的菜并不多,只有十个,加起来也就一小桶。魏无羡食指大动,一连吞下四枚,袁小圆吞下五枚。连苗苗都只有三颗,而罗贝足足有十颗!看着那圆鼓鼓的小腹,魏无羡还真是担心会把他给吃坏了。但她绝对坚持不了多久,因为她的肚子就像是一个无底洞。

魏无羡满怀希冀地问:“如何?这滋味如何?”

三人同时竖起了一个大大的赞,袁小圆赞叹了一句:“太棒了!太美味了!虽然和普通的白萝卜有着天壤之别,却同样美味!可是像我这样的大头小头,就是喜欢!这一口大虾,格外的鲜美,仿佛将大虾的香味,全部都提炼了一遍。而且,这道菜的味道很好,十道都不会觉得累。青菜和猪肉味道一般,但却很好闻,肉的香味扑鼻而来。羡慕,这馒头明儿可就大受欢迎了!”

魏无羡松了口气,他早知道这青菜一定很美味,但没想到居然这么美味。他在后院的墙壁上种满了青菜,算了算,足够他用上半个多月了。魏无羡便将馒头的份量增加了一份,这样第二天就能多一些客人来购买了。

应该多喝一些汤,比如青菜汤,比如青菜汤!这道菜很好吃,也很好吃。

魏无羡点头道:“苗苗,贝贝,今日你就别操心了,明日要做些吃的,只怕会有些不便。”

“没事,我一个人打三个!”罗贝说完,就跑到院子里去洗漱了。

苗苗:“那我来把大虾给剁了。”本小姐可是个大小姐,怎么可能会吃生的,而且还是不能生的。

袁小圆:“那我就把菌类放在锅里煮一煮,嗯?是不是有什么菌类?”

如今,魏无羡不再亲自跑菜场买菜,而是叫了个老实巴交的商人,将他需要的东西一件件地运过去。有虾,有葱花,有菌菇,有肉,有蛋,还有其他的调料。店铺早上都是发货的时候,现在已经关门了,他们还没有做完菜,正好可以采购。

隔壁是一间小小的门厅,魏无羡将这里当作储藏各种材料的小型储藏室,又将那个大冷柜搬了进来。这么一弄,倒是把整个厨房都变得空旷了许多。随着客人的增多,魏无羡恨不得将东屋收拾成一间屋子,放上桌子和椅子。若是有充足的材料,还可以再加一加。暂时只能生产灌汤包,等三个区域都建好了,再尝试生产其他产品。一是因为他有了糖果,二是因为他不喜欢当服务员。这房子里面隐藏的东西太多了,一不注意就会暴露出来,到时候可就麻烦了。

同时,他也很兴奋,这片新领地,会不会又多了一个新的免费助手?难道和他也有关系?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跟自己的朋友关系很好,比如贝贝,他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一个很普通的人。

没过多久,众人便将各种材料都处理完毕。魏无羡把调料和材料摆好,几个伙计就各自取了一把大汤匙,在锅里翻炒起来。混合好之后,放入了冰柜里面。事实上,已经是秋天了,温度才十几摄氏度,就算不放到冷库里,也不至于变质。魏无羡决定先放到冷库里保存,以确保食物的鲜嫩。蔬菜的馅料已经切好了,等会再做,至于肉的,早就准备好了。这样的话,馅才能更好地吸收,蔬菜馅泡的时间长了,就不够新鲜了。

魏无羡现在也有了一些制作馒头的经历,知道怎么才能把馒头做得又香又嫩,很有技巧。

做完这一切,时间还很早。魏无羡一一将预备好的材料一一看完,就跟着大家一块儿将那间小小的西厢房打扫干净,然后找村里的建筑工人,将东西两间厢房连在了一块,再在两间厢房之间加了一道与自家窗子一模一样的月牙门。魏无羡还从菜市里买了一块老布匹,用井里的清水洗了洗,把布匹放在上面,别有一番风味。

袁小圆:“羡慕啊,你们这一片都被人给圈起来了,岂不是太浪费了?”

魏无羡道:“马马虎虎!那条路原本是通往地下的,但是我父亲把那条路封死了,把那条路封死了。原本是有一扇月宫的,但看起来很难看,正好可以修补。”

袁小圆恍然大悟,“我就知道,你们这栋楼可是古色古香的,就算被人拆了也没办法搬走,哪有那么容易被人糟蹋。”

魏无羡道:“哪有这么大的口气,事实上,最重要的并不是房子,而是那些沿路的店铺。你没看见前面一行两层的房子?那是沈家人遗留下来的,是他们找来的能工巧匠建造的。听说,这是一件非常珍贵的艺术品。那可是价值不菲的东西。”

袁小圆自然是明白的,她道:“我也有所耳闻,据说是沈鎏把房子卖给了房东。他们爱怎么用就怎么用吧。但那块地契留在他手上,如果他要收回的话,也许什么时候都可以收回。”

魏无羡摇摇头:“不清楚,听父母说,他已经失踪了十多年,那时没有我,自然也就没有你了。”

-

这些日子以来,他都没有再来看过魏无羡,连给他带馒头的盛青青都没有。老实说,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想法。不知她想起的,到底是魏无羡的馒头,还是魏无羡的馒头。他要花好几天时间,好好琢磨琢磨,这到底是一种感情,还是一种感情。可是,他琢磨了几日也没琢磨出个所以然来,只是想来看看他。或许见了他,她会明白。

又要住一晚?之前的理由都用完了,现在还能用哪个理由?

他一边把玩着自己的电话,一边点开微信,慢吞吞地向魏无羡发送消息:“在吗?”

消息发了很久都没有回应,原来是魏无羡正在与工程部的人讨论着要给他补一晚上的壁纸。说是布置,也不算是布置,只是布置了一下,摆放了一些漂亮的家具而已。他要把店铺开得漂漂亮亮的,自然不能把店铺弄得这么破旧。

工程组说他们可以通宵进行,只需要数个钟头就可以完成。不过桌子和椅子要从他们店里挑,而且他们店里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款式也很多。于是,魏无羡就开始挑选桌椅,挑选的都是与自家窗户相配的古典样式。甚至,他还选择了一张古老的窗户壁纸,看起来就像是一张打开的折扇。

一切就绪,魏无羡回到房间,拿着苗苗刚做好的馒头,就收到了一条来自于蓝湛的消息。

魏无羡抹了抹手上刚啃过的馒头,回答他:“是啊,刚才正在做,怎么了?”

蓝湛只听得一声轻响,接过一看,是魏无羡发来的消息。安林沉吟片刻,回了一句:“你对老爷子的生日礼物,有什么看法?”

魏无羡正为自己的皮囊头疼,怎么才能把皮囊弄得漂漂亮亮,别具一格?还能不能再吃了?要是做成了桃子,也就没有什么创新可言了。魏无羡沉吟片刻,回了一句:“你祖父有没有什么特殊喜好?”

“我想种点菜。”他自己种自家的菜,谁也不要管,全靠自己。

魏无羡沉吟片刻,回了一句:“那么,你今天晚上可不可以来一次?我给你煮一份,你尝尝。”大半夜的,冯宇是不会睡觉的。

蓝湛薄唇一弯,这也怨不得我,是你让我去的。

第37章:(一)

魏无羡跟蓝湛打过招呼,就去准备馒头了。因为老人不喜欢吃糖,也就没办法做出传统的寿包。所有人都已经厌倦了这种东西,魏无羡自然不会拿出来用。老人的寿辰,自然是要有福气,有福气。魏无羡琢磨着,要不要弄个青菜形状的,用青菜最青翠的叶片捣个酱料,再配上面条,就可以弄得惟妙惟肖了。

大白菜代表着百利而无一害,而大白菜则代表着百子千孙。用这些青菜和馒头,组成一个“寿”,就能把问题给解决了。

魏无羡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就拿起了馒头。魏无羡把一片大青叶捣了捣,结果大青叶呈现出一片浅浅的青色,完全达不到预期的功效。这还不够!这可如何是好?

一抬眼,就在角落里,发现了那几片白色的胡萝卜叶。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后院的菜叶保存得很好,如果不是故意把菜叶放在阳光下,菜叶可以保存很久。所以,他摘下一块青葱般的胡萝卜苗,用手敲碎,揉碎,揉碎。这一招,还真奏效了。

他准备用青菜做馅,再配上菌类和大虾。这种馅料非常适用于老人,而且不怕油腻,也不怕高血脂对身体不好。

等他把一百个大头菜的寿包装好,放到蒸笼中去,正好赶上蓝湛来。不知为何,这一次,南陈的雨水格外多,仿佛是在刻意刁难他。刚从地铁站出来,外面就下起了大雨,他的新工作服也要报废了。好在魏无羡送了他一把,他拿了回来,正准备还回来,正好避一避风雨。

饶是这样,他也被打得灰头土脸。他浑身上下都是泥浆,都是因为魏家大院的那个贫民窟。那里正在进行着一场又一场的拆毁,路面上全是一片狼藉,到处都是淤泥和水渍。本来还打算给小魏无羡一个干净利索的样子,现在却变成了这个样子。

再过两分多钟,寿包便要开炉了,魏无羡的房门被敲开了。正巧,魏无羡正在南边那间馒头铺里做着蒸笼,此时窗口开着,街上的人寥寥可数,大部分人都已经回去了。这样的大雨,谁还敢出门?蓝湛一走出来,魏无羡一眼就看见了,开门,一把把他拽了进去,一边道:“我刚才跟你说了一声,天就下起了大雨,我不打算让你再来,但你告诉我,你去坐火车了,我就不管了。魏家那边很危险,下次你去看一下,要是又要下大雨,就不要来了。”

蓝湛淡淡道:“无妨,区区一点雨水,不足挂齿。”他并不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当年执行任务的时候,条件要差得多。只是在泥土上行走了一段时间,她的面子就丢尽了。

魏无羡拿出一条干净的手帕,让他把脸上的雨滴都抹去,他拿起来,放在鼻子前一嗅,居然还带着一股淡淡的奶香。魏小羡似乎很喜欢牛奶的味道,也很喜欢牛奶。他的垃圾箱中,时常会有一、二个已经吃完的牛奶盒子被丢在那里,初时还当罗贝那个小鬼在吃,但现在看来,罗贝根本没吃过牛奶,只有魏无羡一个人在吃。

魏无羡是个爱吃牛奶的孩子,蓝湛暗暗记住了。他的心,突然就变得柔软起来,果然是个孩子。

但他并不清楚,魏无羡其实是在吃他的牛奶,为腹中的宝宝补充钙质。但他确实很喜欢牛奶味的,那股淡淡的香味让他很安心。

魏无羡灭了炉子,对着他招了招手,道:“你过来瞧瞧,哎呀!非常顺利。”魏无羡从怀里掏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托盘,上面画着一副山水画,画中是一条小型的人工瀑布。这条小小的飞瀑,用的是一个熏香的火盆,而魏无羡则用的是一盆清水,纯粹就是为了营造一种气氛。

蓝湛把浴巾挂在脖子上,穿着一件机械师的工作服,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习惯了工作的老员工。他好奇地看了一眼,问:“这是怎么回事?”

魏无羡道:“丁水是财富,山里是人,老人的寿辰,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蓝湛见魏无羡在这里布置了一副生辰八字,便点了点头。就在此时,旁边的房间里突然响起一阵噼里啪啦的电钻声,还有铁锤敲击墙壁的轰鸣声。

蓝湛:“……”

魏无羡面露为难之色,道:“嗯,我的房间正在修葺,我寻思着今天晚上也没法睡觉了,就让你过来和我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给你外公准备一个生辰八字。这几天都在忙碌,不过今晚已经准备好了,我明天还要处理其他事情。”

“好!”

有的时候,一厢情愿,就是这么好理解。

只是,他的内心究竟在想些什么?蓝湛不禁有些奇怪,那天晚上,他们分明已经做了好多回了。再加上他事先就已经猜到自己是被那个女人给买通的,所以才会在这里折腾了这么长时间。自己那时候,虽说是醉酒状态,但之后的事情,却是历历在目。小魏无羡刚才装作不知道他的身份,不过,即便他暂时忘记了,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总会想起来的。但是他对她还是那么和颜悦色,跟个外人一样,真不明白他到底在想什么。

魏无羡不说,他就当什么都没有说。但那晚,他对她动情之后,却突然有了表白的冲动。他左思右想,还是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算了,还是等老爷子的生日吧。”路克这次来,就是为了冒充他的破财之身,总不能继续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他得找个机会卷土重来,不然让他发现了,他一定会误解他的意思。

“白大人,您也来试试,这是什么滋味?你要是喜欢,等你外公大寿的时候,我给你做个寿包。等煮熟了再来拿,一定要在煮熟的时候再吃,不然口感会很差的。”

魏无羡喊了一声,把他从沉思中拉了回来。他从魏无羡手中拿过一个青菜形状的馒头,细细端详。那道青菜被雕刻的栩栩如生,就像是一幅画,就像是一幅画,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青菜的脉络。蓝湛不得不佩服魏无羡的厨艺,那又细又脆的青菜馒头,简直是人间极品。

他一入口,顿时就沦陷了。一进门,他立刻点头。老爷子一定很满意。虽说他从小就是什么好东西都能吃光,上了岁数的时候,只会喝些稀饭。不过这样的馒头,肯定能讨得老爷子的欢心。这道菜,就算是再平常不过,也很好吃。蓝湛已经用完了晚餐,正常情况下,他是不会有太多食欲的。但此刻,他恨不得将那一百个馒头全部吞下去!

看着他把几个小笼包一口一个地塞进嘴里,魏无羡忍不住道:“白公子你是不是……没有吃饭?”

“嗯,方便面。”

魏无羡点头,白公子倾家荡产之后,似乎也不好说什么。所以,她就拿着馒头往他跟前一送,“全吃光啊!你要是不嫌弃,我就这么干?”

“好,很好。”

他确实是在吃饭,因为工作繁忙,他就是靠着方便面度日。霍司谦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好,他工作的时候,也是熬夜的。自然,等他们有了更多的收入,就可以为所欲为。就像,她想要找一个心仪的男孩。蓝湛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而旁边的房间里,锯子和钻头都在忙碌着,根本没人能睡得着。魏无羡也不知道自己这一次能做得这么好,他还想着要多做好几遍呢。于是,等他用过餐后,魏无羡才道:“白公子,要不你先回家吧。我这边正在搞工程,怕是要晚上不能睡觉。”

“放心吧,再大的雷雨,我都能睡得着。”

魏无羡心道:“好嫉妒。”

他不再大笑,仰头对魏无羡道:“魏无羡,多谢你,真没想到,我这么狼狈,居然只有你一个人愿意在我最困难的时刻庇护我。”

魏无羡叹息一声,道:“人生何处不相逢,莫要泄愤。”

“当时我送你一张卡,你怎么就不肯要呢?”

-

南陈的飞空艇起降场,这两年来,发展得很快。这飞空艇的飞空艇,还真有几分气派,可以说是一个新的都市了。二十多年之前,南陈还是一片废墟,西城区才是主要的城市。而现在,短短二十年时间,东部和中部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来这里经商、工作的人们,也在不断地增加,就像是一只突然苏醒的猛兽。

在飞机的入口处,一个身材修长,面容有些流里流气的男子,正坐在一张椅子上。坐在椅子上的男子,面容俊朗,年约四十。他的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一对大眼睛更是给人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只是穿了一件灰绿色的僧衣,手上戴了一颗念珠。他的脸色有些苍白,看得出来,经过了十多个小时的飞行,他的身体并不是很好。

“好了,丹晴,你先在这等着,马上有车过来。”

何丹青点点头,看向远方南陈飞机场的高楼,感慨道:“南陈真是沧海桑田,我都快不认识了。”男子微笑道:“不管怎么看,这南陈还是我沈鎏的天下。放心吧,没有人会伤害到你的。要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也不会离开你!”

何丹青看向段凌天的目光,也是充满了怒意。沈爷依旧风光无限,单是南陈地一半的地皮,就足够他过上几世了。为什么要浪费二十年的时间,去找我这个残废的演员?”

那个被称为沉柳的男子,也不管这里是什么地方,所有人都看着他,直接走到他的椅子旁边,半蹲了下去:“天哪,你发什么火?别生气,别生气,大夫都说了,别生气。要不要揍我一顿?你要是真想揍我,那就揍我一顿,可不能把自己给气死。”说完,他抓起她的双手,狠狠地扇了自己两个耳光。

第38章:苏千瓷

打了这两个耳光,沈鎏就要去吻他的手背,可就在此时,何丹青收回了自己的手掌,不悦的道:“行了,不要胡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你就不怕被人耻笑吗?”

半蹲着的男子依旧死皮赖脸的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咋了?我和我的正牌儿媳接吻,还需要得到允许吗?让他们眼红!”

何丹青苦涩一笑,一把将段凌天从地上拽了下来,“都给我起来!想吻你的话,回去再说吧。”

沈鎏站了起来,目光落在了坐在椅子上的男子身上,“咦?他在微笑?你能笑,那就好,医生说过,要多笑。你看看,我们两个过得很好,你也成家了。来日方多,别老是这么郁闷。”

何丹青叹息一声,“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这才几年过去了?那是因为我年纪太轻,所以我并没有记住他们的长相。我身上只有一块玉佩,如果你能把我带回来,我会很开心的。实在不行,我也认了。我说了,我会一直陪着你,不会再去考虑那些没有可能发生的东西。”

沈鎏刚想开口,电话便响起。他一低头,看到手机上的号码后,就按下了接听键。在哪里?”

“头儿,你看看左边。”

沈鎏回头看了一眼,那里,赫然是一台林肯车。沈鎏马上就把自己的椅子给推了过来,马全马上配合着那名驾驶员,把何丹青给抬到了车上,然后把他的椅子给折好,放到了后面。沈鎏给他开门,自己在他身边坐下,等他收拾好东西后,马全和他的师傅才上了车。

马全一进门,就对方丘说:“老大,我已经为您准备好住宿的地方了,位于中央城区的凯斯顿宾馆。”

沈鎏开口道:“我怎么会在这里?他的房子位于西城区的闹市区,是他爷爷奶奶留给他的。不过已经很长一段日子没有居住了,马全偶尔也会吩咐下人来打扫一下,若是此时居住,还是有些寒酸。

“这样没问题吧?”马全问道。

一旁的贺丹青,则是道:“无妨!我倒是有些想念那里了,不知道那里有没有翠竹?”

马全回道:“还是有的,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已经变成了一片巨大的竹子。“何先生,我们老大说了,一定会照顾的,请你不用担心!”

沈鎏道:“我们还是回家睡好了!你让人去买些生活必需品,开门换气,好好清理一番,驱赶蚊蝇。时隔多年,也不知那处旧屋如今如何。”

马全道:“老大,你有所不知。但现在他们已经在拆房子了,你的房子已经被列为了文物保护单位。因为他们说,这里的房子很珍贵,所以他们会将贫民窟的老房子全部拆除,然后将这里的房子全部保留下来,打造成一个旅游景点。”

沈鎏还真没有料到这一步,当初他临行前,可是将所有店铺都无偿出租了出去。说是不需要租赁,也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没有特殊情况,都是无偿的。如今沈鎏归来,他也没有收回这些白送出去的店铺的意思。可沈鎏归来的事情却被人知道了,沈爷二十年后忽然失踪,现在却忽然归来。

-

这件事的进展,出乎魏无羡的意料,反正也没什么大事,就是简单地铺了一层壁纸,做了些装饰品,把桌子和椅子都放好。到了半夜一二点钟左右,魏无羡再也没有听到任何施工的声音。他这一觉,足足睡了好几个小时,再加上这段时间的睡眠质量很好,早上起来并没有太多的疲惫。

魏无羡很佩服他的自制力。果然是军人出身,一觉醒来就把被子整理好了。魏无羡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但要想登上这个位置,自制力却是必不可少的。

贝贝、苗苗起来,做着热腾腾的蒸笼,魏无羡也在收拾刚刚装饰好的饭堂。这家店只有二三十平米,只有二十张桌子。算上餐厅的位置,一次可以坐四五十个人。对于目前的他而言,足够了。一般都是打包吃的,要么在车上吃,要么在公司吃。

把饭堂打扫干净,魏无羡打开店门,准备迎接客人。在他的旁边,还写了一行新菜的介绍:青菜猪,青菜豆腐,青菜木耳,青菜大虾。

很多人看到有新菜,都会尝试一下,所以很快就被抢购一空。魏无羡把那间小堂的大门也开了,请宾客入内。一群熟客走进来,纷纷赞叹道:“好,好,好,你的馒头店越来越好了。不仅推出了更多的新产品,而且还在不断的扩张。”

“不错!啧啧,你们看看这里,难道是在打情骂俏?”

“打情骂俏?这才是浪漫!难道你不懂什么叫做小资?”

“少见多怪,这是我们中国人的风格。你没看到前面一条街上的店铺都是这个样子吗?”

………………

几个人一边说着,一边坐下,苗苗把馒头递了过来。现在是冬天,叶子落得差不多了,苗苗总算能披上一件棉袄了。这还是因为他的吩咐,要不然,大冷天的,她居然还穿着一条短裙,未免有些古怪。苗苗倒是挺好看,一头大卷曲的长发垂在身后,让那些男生都有些害羞了。

没能入座的食客便拿起了馒头,旁边一位陌生食客则是大口大口地吃着。他原本打算收拾一下就走的,但看人都到齐了,便也跟了进去。他将那个看起来和寻常馒头没有任何区别的馒头,一口将其撕下。一股浓郁的香味冲入他的鼻子,让他一下子就被这香味给吸引住了。

怪不得以前在外面都找不到馒头,原来是这个味道!

他一口气把几个包子都给吞了下去,还叫了一碗汤,肚子也是暖洋洋的。他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买来的馒头,觉得这是个多此一举的举动。一个香喷喷的馒头,怎么可能会有问题?但是,他的命令,他必须要执行。

是的,来人就是刘承,一个兰氏家族的老油子。原本他是按照兰仁的要求去做的,但没想到今天早上就被抢购一空了。连续数日,都是如此。这一天,他一大早就起来了,在店外等待着。那些想要吃馒头的人,一般都会趁着神农包子还没有开张之前,在这里排队吃馒头。

一道又一道的赞美之音从店内响起:“叶少,你总算是出了一道新菜!这个新产品真好吃!太美味了,让人流连忘返!”

“这真的是青菜馅吗?为何如此美味?”

“我一直在等你的新品,现在看来,你的新品终于来了!”

“真香,真香。”

“这就是你没有品尝到的原因,等你品尝了这道菜,绝对不会再有其他味道。”

“其他的都很好。唉,老实说,这神农馒头店,我已经习惯了,换个地方,也没什么味道。”

“没错!我上个星期出去办公事,一星期都没能在店里买到,就是在店里买了一份,也没什么味道。”

………………

一道道赞美之声响起,刘承站了起来,付了钱,提着一袋馒头,转身离去。蓝总说要他拿着馒头去做检测,他就到了熟悉的检测机构,拿着馒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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