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中,苏州。
我张开双眼,打量着周围这陌生的世界。
根据我得到的消息,江南第一财阀林家,请我做他们的仆人。我舅舅舅妈说,我这人虽笨,但打杂的功夫还是不错的,三百铜板买下来,也不亏。他们并没有轻视我的意思,因为我,也就是我的肉体,从出生到现在,已经有十九年没有任何知觉,像个木偶一样行动自如,舅舅舅妈很少会把这么一个肉体养大,虽然她已经把家里的一切都交给了他。他们的孩子今年就要成婚了,现金顿时成了最紧要的东西,所以他们最终还是选择了卖身。在这个躯壳换了主人的那天,我来到了这里,和他融为一体,成为了他生命的延续。
听上去很神秘吧,不如你说的更详细一些。我是个典型的新人类,我的父母是个医生,我的职业是个女巫,我们夫妻感情很好,但我没有孩子,后来我发现,我没有孩子。他施展了一种名为“逆天夺嗣”的上古巫术,强行掠夺了一个人的灵魂,让他生下了一个乖巧的小男孩,嘿嘿,他就是我。我过得很快活,直到三岁,爹娘才知道,他们的神通并不高明,没有把所有的神魂都抓回来,少了一魄照原路,转世到了明朝,嗯,这就是我的肉身。这门功法一旦出现破绽,就会受到天道的影响,我的功法最多只能持续到十九岁,就会魂飞魄散,同归于尽。我的父亲母亲痛哭流涕,给我施展了一种上古的“补天裂”,这一次,我的灵魂并没有被彻底摧毁,不过我还是要回到自己的世界,也就是说,在我十九岁的时候,无论什么灾难,我都会死去,而我的灵魂,则会在这一次的诅咒中,重新回到大明王朝,按照自己的命运去过自己的一生。
于是,我张大了双眼,打量着这片奇异的天地。
虽然从我记事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已经做好了迎接时间倒流的准备,虽然我一直都知道,总有一天,我会离开现在的生活,回到那个既不是我,也不是我。但是,我的视线越过了青色的木屋,划过了远方的烟柳,划过了庭院深处的屋檐,定格在了明朝的天空,眼泪还是止不住地流了下来。我怕,我怕。在这个地方,我真的没有亲人,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我被领进了厨房,开始工作。
我自然不会这么做,但以我的经验来看,他在没有神智和魂魄的时候,经常这么做。不过这也是一件好事,我早就知道自己会穿越到明朝,并不是一个享受生活的贵族,却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沦落到一个下人的地步。我对小厮这个词的理解,全部来自于小说、戏剧等。我在古代所学到的知识,似乎并没有什么用。
我和四个强壮的仆人住在一个大房间里。林家财大气粗,就算是我们这些最低级的仆人,也能分到一套整整齐齐,滴水不漏的屋子。这是一个温暖的春天,我为如何度过冬天而发愁,我很怕冷。也亏得是在江南,要是被命定到了北边,恐怕连头一个寒冬都撑不过去。
但老天爷偏偏不让我在江南安安心心的做个下人,偏偏要带我往北,往北走。
她要嫁的是京中的温太傅家的长子,也就是皇叔温潜。这件事情跟我没关系,我只是个低贱的丫鬟,别说嫁妆了,就连给小姐送嫁妆的资格都没有。但是,我做了一件愚蠢的事情,把我自己给毁了。
这一夜,月光明媚,我偷偷穿好衣服,溜到荷潭旁,欣赏着明月。事实上,我已经被奴役了,还要强行维持这份神秘的感情,实在是太荒唐了,但我对美丽的渴望,让我不顾自己的地位,一意孤行,非要把我拖出去不可。
我坐在莲花池旁,心里默默地念着朱自清的那首《荷塘月色》,心想明朝的文士们看到这首没有韵律的好诗,肯定会大失所望,然后自顾自地大笑。
就在此时,有几个人来到了柳树下。我认识这两个人,一个是马上就要出嫁的大小姐,一个是她的侍女,一个是英儿,另一个则是一个风度翩翩的青年文士。
我安静的坐在柳的阴凉处,不发一言。我自然明白发生了什么,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但接下来,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事情发生了。我没有看得太仔细,只是看到了最后的结局:姑娘坠入荷塘。
这荷塘虽然不算太深,但也足以将人淹死。她拼命地挣扎,却不敢叫出声来,而她的情人与丫环则是目瞪口呆。我从黑暗中站起身来,静静地向相反的方向走去。我站在这里,可以说是因为上厕所听到了声音,也就不会有人怀疑我是在偷看别人的隐私。
我纵身入荷塘,将姑娘从水中捞出。对于一个曾经的全国游泳冠军来说,救人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关键是如何处理好后果,毕竟三个人都不是正常人。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只有智者,才能扛得住。我命英儿将姑娘送到绣楼,将那吓得瑟瑟发抖的书生从后门赶了出去。我还以为事情结束了,没想到她们还在等我。她恶狠狠地一打听,原来是在绣坊楼下值夜班的侍女很有责任心,她起来的时候看到房门是虚掩着的,还以为是自己忘记关门了,喀嚓一声就把房门反锁了。这两个倒霉蛋,不能上二楼,也不能打电话,只能在这里等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我带着他们来到了一栋小楼的背后,顺着一条密道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她的房间里有一条密道,她从来不知道,莹儿也是如此。这条楼梯,就是为了让我这样的人,可以在这美丽的卧室里走来走去。
她到里间去换衣裳,在她进来以前,她坚决地不许我离开(这时侯倒变得很有气势)。当她穿好衣服,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她战战兢兢地问李公子(我想他是说他的学生)有没有平安地离开,我说他跑得很快,连神行太保都抓不住他。小姐哭了起来,一看就知道这位金尊玉贵的深闺里的大小姐是真的被吓到了。我对那些失去了自由的金丝雀感到可怜,但是我并不羡慕他们的眼光。怎么老是喜欢隔壁的读书人?事实上,这些读书人没有决心,没有勇气,都是一群傻瓜。《西厢记》有没有续篇我不清楚,但我觉得莺莺和张生在一起,并不一定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从理论上来说,张生是个看不上美女的浅薄男人。
我猜到了她的想法,安慰她说道:“你放心,我不会把今天晚上发生的事告诉任何人的,女孩子在结婚之前,总是要有几次感情的,这样才不会浪费自己的青春。”
姑娘激动得跳起来,一把拉住我的手。放手!(男人嘛,就是男人嘛!)她的眼睛里满是泪水,“你愿意,真的是我的第二次生命。我看你挺顺眼的,要不,明天我回到夫人那里,把你调到我身边来?”
英儿也是连连点头,“对对对,等你嫁人了,就多一个有本事的人,咱们就当是好朋友了。”
我脸色一沉,喝道:“都给我睁大眼睛看看!老子是爷们儿!”
直到第二天,我才意识到我犯了多大的错误。
因为两个瞎了眼的女子,身上被淋成了落汤鸡,又被缠得来不及换洗,他这一身虽然不算是纤细,却也架不住这么长时间的潮湿,早上一起床就头疼。
就在我不断地邀请客人们去吃晚饭的时候,那位姑娘却让她的保姆指名道姓,要我作她的嫁妆。
我被领到主人的面前,心里很不是滋味。夫君没有回答,他的妻子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说:“长得不错。”
我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明朝的时候,根本没有镜子,我也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只知道自己的脸很黑,而且还在不断的变幻,根本看不清自己的脸。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回到了明朝,就是要被活活冻死,可是我没有拒绝的资格。经过一段时间的忙碌,我和她一起向北方走去。她身边跟着十六个丫环,还有八个仆人(就是我),还有一长串的行礼,还有数十辆马车,这还不包括温家的马车。
一路上,英儿抽空向我讲述了她对文家的了解。听说他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而他的女儿,则是皇宫里最得宠的一位。我倒不是很惊讶。在我看来,什么西宫娘娘,什么皇叔,都是一种污蔑,这种纨绔子弟最大的特点就是恶贯满盈,最擅长的就是劫掠女子,最后的结果不是被包青天等人砍了脑袋,就是被忠良二人在比试中活活砍了脑袋。不过这话,我也不好直接说出来,我一个奴仆,自保要紧。
这婚礼的场面,还真是够大的,可惜,我这段时间,都在偏院里看着陪嫁,也只是看了个过眼云烟而已。新郎身材修长,相貌堂堂,脸色苍白,神色凝重。我为小姐叹了口气,这个男子一看就是个平庸之辈,没有半点风度。不过她又想到,自家姑娘长得漂亮,脑子却不好使,若是嫁给了人中之龙,恐怕会被夫君鄙视。他的家庭条件很好,身材好,收入高,而且他还有一个很厉害的父亲和妹妹,可以说他是一个很受欢迎的男人。我只是个奴才,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有什么姑娘嫁给我,在这大明朝,你还能对爱情抱有希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