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醒来的时候当然不在酒吧,而是在黄森自己的公寓里。半杯尼格罗尼当然不会让老警察喝醉,他一路上拖着这个早已喝倒的女郎,像海明威笔下的老渔夫拖着的大马林鱼骨。他忘了问女郎住哪,只好把她带回自己家。
女郎坐起来花了不少时间,虽然过了一夜,头还是有点晕。屋里的东西只能看清楚些大件:对面的橙色桌椅是唯一成套的家具,挨着墙的柜子上塞满了瓶瓶罐罐。远处奶绿色的门上弹出几条木条,看上去像八十年代才有的门。为了让房子看着大一点,卧室和客厅没有隔断,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区分,香港租一个像样点的公寓本来就难,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好赌的前警察来说,能保住这样一个鸽子笼已经不错了。四面墙上没有墙纸,刷的惨白,不仔细看看不到上面散落的污渍。床是红铜铁艺浮雕花的,却配着石灰色的褥单和普鲁士蓝的被子。门口是墨绿色的双人沙发,黄森的被子还团在上面没有收拾,看样子这老警察有点绅士风度。
丝绸面料娇贵,女郎的连衣裙已有些皱了,她一边试图抚平衣服上的皱痕,一边嘀咕着:“我就这么一件好衣服。”
“再给你买一件。”
“好啊,那我就等着了。”
说完这句话她又倒下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黄森不会做饭,只在711买了两盒盒饭。女郎只看了一眼就没胃口了,没说什么,只扭开了房门。
“你要去哪?”
“买鱼丸。”
“还回来吗?”
“当然不,我要回家了。”
“哎,你叫什么啊?”
“叫我阿贞就行。”
阿贞站在楼道的窗口,判断自己所在的位置,好知道该怎么走回去:黄森的这间公寓小虽小,位置却还不错。整洁的街道连接着几栋写字楼,那钢筋混凝土浇筑成的毫无美感的森林,街边低矮的行道树,反射着昏黄的夕阳。然而阿贞清楚,她不属于这里,至少目前不属于。
没一会儿她就出现在贫民区,在泥泞脏污的街道小心翼翼地走着,平坦的地面让她走出了翻山越岭的感觉。后面有辆车呼啸而来,阿贞听见了声音,忙向一旁躲闪,那汽车本没有减速的意思,从水坑上压过去,司机却突然踩了一下刹车,污水跟着汽车的惯性飞溅起来,阿贞的腿上多了好些泥点子——还好没有弄脏衣服。
车里的人把窗户摇下来,戏谑地和她打了一声招呼:“阿贞,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住在这里?”
“那也不劳你关心。”
“你要是早听我的,现在都住上浅水湾的海景房了,连我也跟着沾一沾光。”
“哦,你今天来莫不是衣锦还乡的?挺好,做人嘛,不能忘本。”
不用看她都知道这位攀附富家女的前男友已经脸色紫胀,感谢她自己的伶牙俐齿,扳回一局。她心里不免感觉出了一口恶气,把他们甩在身后,扬长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