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你回来的好快,告诉龙哥,你拿到了吗?”
我急忙上前,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看着华真街赫赫有名的混混头子,将一个硬钱包和一个手机递给了他,“龙哥,你看,我这就给你送来了,虽然我的身体比不上龙哥的那些兄弟,但这点小事,我还是可以帮你解决的!”
李华龙接过钱包和手机,在手中掂了掂,随手扔给了身后的一个哥们,然后从钱包里拿出了一沓百元大钞,连银行卡和身份证都没来得及看,就往旁边的垃圾桶里一扔。
我咽了口唾沫,没有再多说什么,这一次的失败,将决定他在华真街的最后一次活命机会。
龙哥笑道:“很好,这一次我们带的东西还算多,至少不会让大家饿肚子,你做了这么大的贡献,今天晚上我们一定要好好庆祝一下,大家一定要好好庆祝一下,对不对?”
此言一出,身后传来一阵惊呼:
“龙哥所言极是!这家伙,还挺有用的!”
“龙哥,这件事情就交给他吧,这样你就不用担心了!”
“这家伙怎么称呼?一个小小的瓶子?小罐子?小罐子?哈哈哈。”
“是啊是啊!呵呵!“哈哈哈!”
一阵哄堂大笑,龙哥也跟着笑了起来,我连忙躬身行礼,笑着说道:“是!你这个小东西!”
话音刚落,身后的嘲讽之声就更大了。
所以,在经历了之前的失败之后,我好不容易有了足够的实力活下来,甚至可以光明正大的在华真街的火车站混下去,当然,我现在也算是龙老大的人了。
华真街的火车站又脏又乱,又脏又差!
不过,没有人会在意,因为不管哪里都会发生抢劫、绑架、打架、杀人之类的事情,只要是熟悉这片区域的人,都不会离开这条路,因为不认识这里的人,很容易就会成为我们的猎物,丢了钱丢了,丢了手机,还丢了,但要是有人一怒之下,一不小心把人给宰了,那就是丢了性命。
你要去找警方吗?要知道,现在的警察,哪一个不是和黑社会扯上关系的?如果他们真的去行侠仗义,那就是真正的怪物了!
他正靠在车站的门口,嘴里叼着一根冰棍。
今天的天气很糟糕,阴沉沉的,让人难以忍受,我最讨厌的就是这样的天气,要么就是下雨,要么就是在阳光下晒太阳,这简直就是一件让人难以忍受的事情。
“你这是在装死吗?你这小身板,一阵风就能把你打趴下,石头都能把你打成重伤,还能在这里待那么久,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啊!”
我百无聊赖的瞥了一眼身边的高大男人,翻了个白眼:“阿风啊,你一看到我就说我这身材,别人还以为你嫉妒呢,我这是怎么了?这就是所谓的“初生牛犊不怕虎”!你知道什么?”
阿风没有反驳,他知道我是个倔强的人,接过一杯水,也坐下,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哈哈大笑起来:“你说什么?这是什么体格?!我说老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这么健壮的体格,没有肌肉,没有骨头,你就只有一根火柴棒!呵呵!”
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转过身去,一张脸都黑了,阿风这是什么火柴棒?还不是一样能赚到钱!
一想到这里,我心里就一阵畅快,之前的郁闷一扫而空,对着阿风笑道:“我的好风哥,你是不是发现我最近进步很大?我觉得做这一行还是要有点本事的,前两次被人追杀都是小错,我赚了一大笔钱,龙哥也当着大家的面夸了我一句,我要多久才能和你在一起,如果你在南站打架,我就在家里待着,太无聊了!”
说着说着,我的血液就开始沸腾起来!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打过架,现在终于有了参加战斗的机会,却没有一个人答应我,这让我很是郁闷。
阿风“噌”的一下起身,我疑惑的抬起头,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却能感觉到他的情绪很低落,很奇怪!
“小罐头。”
“哎,你。”
我听得一头雾水,没好气地说道:“什么事?”
阿风是个很直接的人,很少会有这样的女人。
“你……”
“你是不是该?”
“哎,还是去洗个澡吧。”
我刚喝了一口,就被噎住了!一口气憋在喉咙里,他咳嗽了好一会儿,正要仰头大叫,却发现阿风已经不见了,已经离开了。
抬起手用力嗅了嗅,似乎没有什么气味,又用力嗅了嗅自己的手臂和马甲,也没有这么夸张,只是有点臭,而且大家都知道我不喜欢洗澡,三天不洗澡,十天不洗也无所谓。
她看着阿风的背影,又闻了闻自己的裤子,脸色瞬间就变了,似乎是被什么东西给熏到了。
……
当我来到集合地点的时候,发现是一个废弃的候车室,这里的人大部分都是无家可归的,而且都是有社会背景的,只要有一个可以开开心心的地方,哪怕是穷凶极恶的人,他们也有人性,因为他们都是一群人。
我抬头一看,龙哥正和一群人有说有笑,我也想找个角落听听。
可还没等我坐下,龙哥就走了过来,我笑呵呵的问道:“龙哥,怎么了?”
李华龙一把抓住我的脖子,我讪讪一笑,他装作没有听到,继续对大家说:“超子告诉我,南站的人趁我不在的时候,偷了我们的钱,这口气我咽不下去!今晚就动手,兄弟们收拾一下,让南站的那些胆小鬼知道,我们的地盘不好惹!”
龙哥回头看了我一眼,这才注意到我的脖子被他用胳膊夹住了,我连忙笑了笑,龙哥也从一旁捡起了一把菜刀,我看的目瞪口呆,他把一把菜刀递给了我,“今天晚上,小罐头你和我们一起去,大家要给他一个教训,让他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混混,只会偷点小钱是不可能的。”
这话一出,全场再次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我看着手中冰冷的匕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看到龙哥和他的几个兄弟哈哈大笑,我就忍不住想要用匕首向他们证明,我不是一个只会偷钱的混混!
晚餐的时候,大家都很开心,我也在人群中,不过并不起眼。
龙哥让我和大家一起上,一定是阿风帮了我们的忙,本来还想感谢他的,现在却不见了。
吃过晚饭,所有人都在原地休息,等待龙哥的命令。
我握着这把刀,它的刀柄很破,刀身也有很多凹痕,但是我却忍不住用手去抚摸,这是我第一次用刀,也是我第一次使用它!
龙哥一进门,我就看到了阿风,他提着一根铁棍跟着龙哥,我朝他挥了挥手,他朝我笑了笑,却没有走近,因为距离太远,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但我总觉得今天的阿峰有些不对劲。
“哥几个!现在,就是我们要报仇的时候了!”
龙哥一声大喝,众人纷纷起身,将手中的东西全部拿了出来。
我目光一扫,看到了各种各样的东西,有普通的刀和棍子,也有带着机械零件的,我看了一眼领头的李华龙,他的腰上挂着一把刀,我认得,这是一支枪,速度比任何硬质武器都要快,也是最容易让人陷入死亡的。
说不紧张,那是骗人的,跟上了战场似的。
我见阿峰跟龙哥并肩而行,也不好上前搭讪,只好继续往前走。也不知道他们走了多久,忽然,大家都停下了脚步,我也停下了脚步,还没等我抬起头,就听到龙哥的声音从前方传来。
“程辽子,我看不出来,你的眼光很毒辣,竟然让你的人做好了被揍的心理准备。”
我扫了一眼,发现南站的人也拿着武器,数量和我们差不多!
“李华龙,别装了,我辽子太了解你了,你从来都不会吃亏,都在等着你,没想到你竟然这么迟钝,大家说是不是?蝼蚁的爪牙,不过是一群蝼蚁罢了!”
成辽子和南站的人都笑了,龙哥倒是很淡定,他左手握着匕首,右手握着手枪,在手中晃了晃,说道:“辽子,你和我说什么?嗯?你这么有孝心,那我就不多说了。”
“哥几个!动手!”
“砰”的一声,我看到刚才还在大笑的南站的那个人,此时已经倒在了地上。
然后,两拨人一拥而上!现场一片混乱,在这漆黑的夜色中,他们的存在是如此的渺小。
不,是我太渺小了。
我看着周围的人,他们面目狰狞,咆哮着,明明是热的,我却出了一身的冷汗,我拿着匕首,不敢去看鲜血,更不敢去碰!
混在人群中,连个真假都看不出来!我只能看见一张张不认识的面孔,一张张不认识的面孔。
我很庆幸,我没有被人发现,我的火柴棒身材,我还能站在这儿。
我要证明给你看!
当我发现自己并不适合做这件事的时候,一个双眼血红的男人终于发现了我,他的左手持着一根铁棒,右手握着一把匕首,对着我就砸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