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市九中附近的一个小区。
一个身穿黑风衣的男子漠然得看着眼前人。
他缓缓开口,声音中带着些少年人特有的活泼,可语气中缺带着些冷漠和淡然。
“你知道你得罪的是谁吗?”
他嘴角露出一抹笑意,眼中闪过一抹杀意。
“不…不知道….”
女人狼狈及了。
脸上化的浓妆已经画的看不出原样,精心打扮过的头发散得不成样。
真像一匹丧家之犬。
男人的神色露出一丝轻蔑,面色不善地看向她。
“这样啊。我也不知道哎。”他略带遗憾的道,“但是你。。。。必须死。嘻嘻”
他笑得像个神经病。
黑暗间,那少年摇曳这的白色头发格外显眼。
当看五官只会觉的他单纯,不韵事实,像一个涉事不深的少年。
还是杀人不眨眼的那种。
话说到一半便扯着她的头发,把一个酒瓶的不明液体尽数灌了下去。
“不会被发现的。”
他笑着看着那个人类挣扎着一点一点的停止了呼吸。
“警察会帮我们处理好的,对吧。”
门外另一个声音道。
“吸食hly过量而死。真有你的。”门外的人笑道。
“替罪羊已经找好了,该走了。"
第二天清晨
一个电话睡梦中的明曦吵醒了。
“明队有案子。“
明曦似有些不耐烦的道:“怎么了?”
话语间可以听出些不耐烦。
“明队,九中这附近的一栋居民楼里发现了一居疑似吸嗨了死掉的一居尸体。”电话那边一字一句的说。
“吸嗨了”,“九中附近”等字眼一下子就将明曦那点困意一扫而空。
他回了一句“知道了。”然后小声BB“市局也真是的休假一天也要上班。。”
然后洗漱,更衣,火速赶往现场。
明曦,F市人。一个拿死工资的人民警察。性别男,爱好男。
极度厌恶被上司在双休日被叫去加班。
就像现在,明曦在心中痛骂自己的上司。
事发地点位于市中心的一处老旧的居民楼,建于上的世级八十年代,鹤立鸡群的立在周围繁华的高楼大厦中间,形成了强烈对比。
事发现场为于居民楼的一层,现场已经被警戒线层层拦起,但还是有不少大爷,大妈似看了热闹的在往里张望。
明曦到达现场时,一旁的法医已经恭候多时了。
“明队。”一旁的法医主任和明曦打了个照面。
“根据尸体上的尸斑,和尸体僵硬程度来看,死亡时间大概在昨天半夜。”
“死者年龄在五十出头,体表有多处擦伤。”说着就把手中的尸检报告地给了明曦,“进一步的报告要送至分局一步解剖。”
“所以为什么叫我过来?死了不过三个不是上不了市局吗?“
“李局点名的。”主任简言易概,听完明曦的话“啧“了一声,“你说话能不能像一个警察。”
“身为人民警察也是需要假期的。”明曦接过报告看了起来。
“这看起来。。。也不像谋杀啊。”明曦若有所思,“有没有可能是死者喝嗨了然后把自己溜死了?”
法医主任白了他几眼。
明曦翻开报告看了几眼。
"靠,酒里掺了料,还是二乙酰吗啡,海洛因?”
主任用一种你终于明白的表情看向他。
“嗯,涉毒了要上报市局,而且屋内还有其他人来过的痕迹,不排除是他杀”
“报告。”
一个刑警模样的人大步走了过来打断了俩人的对话。
“刚刚经过分局失踪人口排查,已经确定了死者身份。“
"不错,分局效率真高。“明曦似赞赏的看向身边的人。
“明队过奖了。”
半个小时后 市局会议厅
"死者名为郑荔枝,年龄五十三,是F是第九中学的一名在职教师,死因为吸二乙酰吗啡过量至死。”
“体表有明显擦伤,经体液检测,死者有长期吸食麦角酸乙胺至幻的习惯。”。
“我有疑。“明曦缓缓举起手,“通常,瘾君子只会长期吸食一种,混着吸会很不舒服吧。特别是麦角酸乙胺这种,后劲大。而且,麦角酸乙胺和海洛因的作用不同,麦角酸乙胺是用来至幻的,而二乙酰吗啡是用来镇定,止痛的。”
他顿了顿,缓缓开口到。
“所以,我认为,这是一起恶性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