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女生们的尖叫声吵醒的,本来想着今天放学早点回家,却不想被某些人硬拖来看他们打篮球。
看,那个穿着粉色短袖,脚上穿着一双特别骚包的鞋,明明心里已经翻了无数个白眼,表面上还是一副柔情似水的样子。
那是我哥,吴世勋。
看,那个带着一块大金表,笑得满脸褶子。调戏调戏这个,勾搭勾搭那个,还摆出一副风流倜傥的样子的人。
那是我的小竹马,鹿晗。
我,言小柒。吴世勋的双胞胎妹妹,别问我为什么我的姓和他不同,还不是怪我那个没良心的爸妈。
说什么脑细胞都用在起吴世勋那小地痞的身上了,我那老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户口本上随了她的姓。碰巧我初七的生日,就起了个这么随便的名字
至于鹿晗,从小和我们俩个鬼混在一起,也不知道为啥小时候那么可爱的水灵灵的小娃娃,跟吴世勋呆久了,竟然也成了一个花花公子。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我可没想过什么青梅竹马的故事会发生在我的身上,鹿晗就算是被打成了痴呆,他也不会喜欢我。
依我看来,鹿晗成为我嫂子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整个学校谁不知道他俩整日整夜的腻歪在一起,我这个电灯泡都怕闪瞎众人的双眼。
鹿晗和吴世勋接过几个花痴女递过来的毛巾和水,向他们抛了个媚眼,冲着我走来,鹿晗那厮还顺势搂住我的腰。
一开始我还有点些许的怀疑他是不是喜欢我,但是后来分明是把我当男孩子的举动生生把我的幻想打破了,可是吴世勋还是信誓旦旦的说
我们终究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