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5年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和绿化费收缴工作
(一)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
1.植树节活动的开展。今年3月12日全民义务植树节,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武装部等领导率先带头,组织了“万人植树”活动,县属各单位干部职工逾万人参加了s212义务植树基地的植树造林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我县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2.道路绿化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今年市下达我县交通干线造林绿化任务130公里,县下达道路造林绿化任务346公里,合计476公里。本次市定s212线、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武广高铁共计130公里的两侧造林绿化已于4月底全部完成,完成了县乡公路322公里造林绿化任务(余下24公里因工苗木供应紧张已列入今冬完成),今春全县共完成道路绿化452公里。我县乡村道路共885公里造林绿化将在2012年4月份全面完成。
3.交通干线两侧山头造林绿化完成情况。我县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山头造林绿化规划设计面积共8936.5亩(市定任务6900亩),树种设计以桉树为主,现已完成造林绿化7136.6亩。其它道路两旁因地制宜选择树种,其栽植任务完成较好的有马田镇、城关镇、城郊乡、油市镇、碧塘乡、湘阴渡镇、复和乡、柏林镇、黄泥乡;按照计划今冬明春可以全部完成任务。
(二)2015年绿化费收缴情况
1.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我们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并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每年的3·12义务植树节,县委、县政府由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县绿化办对全县单位进行了摸底核实,然后下发绿化费催缴通知,截止6月底共收缴绿化费6.0万元。
2.绿化费收缴措施。一是对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局统一代扣代缴;二是对条管单位和企业、社会团体采取由绿化办工作人员分线包干、责任到人,上门收缴的措施;三是对“钉子户”的单位的绿化费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收缴,确保了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存在的问题
1、一些单位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认识不足,认为绿化植树是林业局的职责和任务,既不愿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又不愿缴纳以资代劳绿化费,特别是有些条管单位的义务植树任务难以落实。据统计,一些条管单位近两年未交以资代劳绿化费数额达27万元,给全县的义务植树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阻力。
1.全民义务植树法规不健全,对不履行义务植树的单位或个人的惩处法律强制力不够。
2.城乡绿化发展不平衡,村庄绿化规划滞后;城市及周边山头绿化规划难以统一认识,各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未能把有限的资源有机的结合。
3.绿化建设资金投入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重造轻管”现象比较普遍,部分示范林的管护难以为继。
四、下阶段工作开展及措施
1.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道路绿化带以及s212线沿线山头高标准绿化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交通公路、铁路、水利、煤炭、环保等各部门优势,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部门绿化新局面,力争3年成林见成效。
2.结合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抓好各单位、厂矿、学校、生活小区、街道等的绿化工作。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改善人居环境、全面绿化永兴”的科学发展观,加快森林景观区域建设,通过森林景观建设提升全县的森林景观品位,打造永兴特色的森林文化,。
3.采取多渠道措施完成全年以资代劳绿化费的收缴任务。同时搞好绿化工作调研,完善绿化及义务植树活动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5.推行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与各单位行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的任期目标管理体制,有效推动全县园林绿化事业向健康方向发展。
6.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相关单位进行绿化工作督查和验收,对在县“双百”活动、创建“园林式单位”、以及依法履行义务植树和缴纳以资代劳绿化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及其领导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履行义务植树活动的单位,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对其单位行政领导一把手及其分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或降级使用。
7.创新绿化运作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爱绿、植绿和护绿意识,是新时期丰富义务植树实现形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举措。2015年下半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开展“ 百片绿地、千株古树”认建认养活动,认真制订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方案,并在明春植树节期间向社会公布。
8.加强乡村绿化,开展“创建绿色家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紧密配合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新农村绿化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效益兼顾”的原则,切实开展村庄绿化。自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的高度重视,绿化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达成了全民共识,活动开展方兴未艾,形成了全民积极参入绿化事业的新局面。